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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环科技: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星环科技延长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相关授权有效期的核查意见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5-17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星环信息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延长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相关授权有效期的核查意见

上海证券交易所: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金公司”、“保荐机构”)作为星环信息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星环科技”、“发行人”、“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保荐机构,就星环科技延长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相关授权有效期事项进行了专项核查,现将核查意见说明如下:

一、本次发行的审议程序

2023年6月7日,发行人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与本次发行相关的议案,包括《关于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条件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向属于科技创新领域的说明的议案》《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3-2025年度)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关于设立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签署监管协议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关于提请召开2022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等。

2023年6月28日,发行人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董事会提交的本次发行相关议案。根据发行人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发行人本次发行的股东大

会决议有效期及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发行相关事宜的有效期均为自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2023年7月24日,发行人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对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及相关文件进行了修订。

2023年8月29日,发行人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调整了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总额,并修订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及相关文件。

2024年4月2日,发行人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调整了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总额,并对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及相关文件进行了修订。

鉴于本次发行的决议有效期将于2024年6月底届满,而发行人尚未完成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宜,为保证本次发行后续工作持续、有效、顺利的进行,发行人于2024年4月24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并于2024年5月16日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和《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延长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授权有效期的议案》,同意将本次发行的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发行相关事项的有效期延长至2025年6月28日止。

除延长本次发行的股东大会决议及授权有效期及此前经公司董事会合法有效决议通过的对本次发行方案进行的调整外,本次发行的其他方案保持不变。上述事项亦已经发行人的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二、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一)发行人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关于《关于延长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和《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延长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授权有效期的议案》的决议程序、内容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星环信息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决议合法、有效;

(二)发行人本次发行的决议有效期及授权有效期自前次有效期届满之日起延长

12个月,除延长本次发行的股东大会决议及授权有效期及此前经公司董事会合法有效决议通过的对本次发行方案进行的调整外,本次发行的其他方案保持不变;

(三)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之日,发行人未发生影响本次发行的重大不利变化。发行人本次延长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授权有效期不存在损害发行人及公众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保荐机构对星环科技延长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相关授权有效期事项无异议。

(本页无正文,为《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星环信息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延长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相关授权有效期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王 帅江 睿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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