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高斯达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5月15日
2.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方式
4.发出监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2024年5月10日 以通讯方式发出
5.会议主持人:郭伟亮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性说明: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监事会议案规则》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出席和授权出席监事3人。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任命第十二届监事的议案》
1.议案内容:
任命袁永魁先生担任公司监事职务。任职期限自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十二届监事会换届为止。
公告编号:2024-039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无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目录
经与会监事签字确认的《高斯达第十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长春高斯达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2024年5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