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蕾奥规划:2023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5-16

证券代码:300989 证券简称:蕾奥规划 公告编号:2024-034

深圳市蕾奥规划设计咨询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会议召开的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4年5月16日(星期四)下午15:00。

(2)网络投票时间为:2024年5月16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5月16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5月16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3、现场会议地址:深圳市南山区天健创智中心A塔8楼会议室

4、会议的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5、现场会议主持人:董事长王富海先生。

6、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会议总体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33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105,971,51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5.1123%。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等相关人士出席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或列席了本次会议。

(2)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共9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63,826,56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9.2171%。

(3)网络投票情况

参与本次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股东共24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42,144,94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5.8952%。

(4)参加投票的中小股东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参加投票的中小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共计22人(其中参加现场投票的2人,参加网络投票的20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22,772,68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3.9923%。

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105,971,511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22,772,683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公司独立董事在本次年度股东大会上对2023年度的履职情况进行了述职。

2、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105,971,511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

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22,772,683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3、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105,971,511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22,772,683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4、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105,971,511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22,772,683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5、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105,971,511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22,772,683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6、审议通过《关于拟变更注册资本及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总表决情况:同意105,971,511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22,772,683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表决结果: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的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审议通过。

7、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105,971,511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22,772,683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8、审议通过《关于续聘2024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105,971,511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22,772,683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0.00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9、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接受关联方提供无偿担保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46,260,578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22,772,683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表决结果:关联股东王富海、陈宏军、朱旭辉、金铖、牛慧恩回避表决。该议案表决通过。

10、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董事、监事薪酬计划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105,971,511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22,772,683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1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未成就暨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105,935,511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22,736,683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表决结果:关联股东黄文超回避表决。该议案为股东大会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

1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未成就暨作废部分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105,935,511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22,736,683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表决结果:关联股东黄文超回避表决。该议案为股东大会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

13、审议通过《关于未来三年(2024-2026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105,971,511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22,772,683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

2、见证律师:王在海、敬妙妙

3、结论性意见: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

席会议人员资格和召集人资格,以及表决程序等事宜,均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由此作出的股东大会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市蕾奥规划设计咨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深圳市蕾奥规划设计咨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5月16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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