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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民技术:2023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5-16

证券代码:300077 证券简称:国民技术 公告编号:2024-027

国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 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变更、否决议案的情形。

2. 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3.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召开。

4. 本公告所称中小股东是指除以下股东之外的公司其他股东:

(1)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

(2)持有公司股份的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 会议召开时间:

(1)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05月16日(星期四)15:00

(2) 网络投票时间:2024年05月16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05月16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5月16日9:15-15:00的任意时间。

2. 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南山区高新北区宝深路109号国民技术大厦3层多功能厅

3. 表决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 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 主持人:公司董事长孙迎彤先生

6.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 总体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48人,代表股份为41,521,4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6.9803%。

其中,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中小股东42人,代表股份16,175,0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2.7192%。

2. 现场出席情况

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11人,代表股份为33,264,9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5.5922%。

3. 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出席会议的股东37人,代表股份为8,256,5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1.3880%。

4、公司部分董事、全体监事及董事会秘书出席了会议,全体高级管理人员、见证律师列席了会议。独立董事郝丹女士因工作原因未能出席本次会议,已向公司请假。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与会股东及股东代表对本次会议提请审议的14项议案进行了审议与表决,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1、审议通过《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41,082,7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8.9434%;反对54,7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317%;弃权384,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9248%。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5,736,3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7.2878%;反对54,7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3382%;弃权384,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3740%。

2、审议通过《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41,082,8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8.9437%;反对54,6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315%;弃权384,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9248%。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5,736,4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7.2884%;反对54,6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3376%;弃权384,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3740%。

3、审议通过《〈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41,082,7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8.9434%;反对54,7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317%;弃权384,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9248%。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5,736,3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7.2878%;反对54,7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3382%;弃权384,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3740%。

4、审议通过《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41,082,7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8.9434%;反对54,7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317%;弃权384,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9248%。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5,736,3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7.2878%;反对54,7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3382%;弃权384,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3740%。

5、审议通过《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表决结果:同意41,466,7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8683%;反对54,7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317%;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6,120,3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6618%;反对54,7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3382%;

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6、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41,486,8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167%;反对34,6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83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6,140,4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7861%;反对34,6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213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7、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41,466,8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8685%;反对54,6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31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6,120,4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6624%;反对54,6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3376%;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8、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41,150,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1062%;反对371,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8938%;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5,803,9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7.7057%;反对371,1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294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本议案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9、审议通过《关于变更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

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41,486,7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164%;反对34,7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836%;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6,140,3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7855%;反对34,7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214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本议案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10、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薪酬津贴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41,466,7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8683%;反对54,7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317%;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6,120,3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6618%;反对54,7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338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1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监事薪酬津贴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41,466,7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8683%;反对54,7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317%;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6,120,3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6618%;反对54,7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338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12、逐项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12.01.选举孙迎彤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40,780,103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2147%。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5,433,703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5.4170%。

12.02.选举阚玉伦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40,780,103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2147%。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5,433,703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5.4170%。

12.03.选举周斌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40,780,104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2147%。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5,433,70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5.4170%。

12.04.选举叶艳桃女士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40,780,203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2149%。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5,433,80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5.4176%。

13、逐项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13.01.选举陈卫武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40,780,102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2147%。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5,433,70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5.4170%。

13.02.选举郝丹女士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40,780,103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2147%。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5,433,70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5.4170%。

13.03.选举吉杏丹女士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40,780,204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2149%。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5,433,80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5.4176%。

14、逐项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公司第六届监事会非职

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14.01.选举王渝次先生为公司第六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表决结果:同意40,780,104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2147%。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5,433,70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5.4170%。

14.02.选举林玉华女士为公司第六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表决结果:同意40,800,204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2631%。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5,453,80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5.5413%。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律师到场见证本次会议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该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资格、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国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国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国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二〇二四年五月十六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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