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横河精密工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本次董事会由董事长胡志军先生召集,会议通知于2024年5月13日通过电子邮件的形式送达至各位董事,董事会会议通知列明了会议的召开时间、地点、内容和方式。
(二)本次会议于2024年5月16日在宁波横河精密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采用现场和通讯相结合的出席及表决方式。
(三)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8人,实际出席董事8人。
(四)本次会议由董事长胡志军先生主持,监事以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董事会。
(五)本次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方式、主持人和表决程序等事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调整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
鉴于公司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实施完毕,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业务办理》《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以及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决定将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由4.21元/股调整为4.13元/股。
本议案已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的《关于调整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公告》。
董事黄飞虎先生、陆正苗先生、徐建军先生作为激励对象,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赞成5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3票,本议案获得通过。
(二)审议通过《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业务办理》《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以及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认为本激励计划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同意确定2024年5月16日作为首次授予日,向符合资格的52名激励对象共计授予195.50万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4.13元/股。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和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的《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董事黄飞虎先生、陆正苗先生、徐建军先生作为激励对象,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赞成5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3票,本议案获得通过。
(三)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及预留部分回购价格的议案》
鉴于公司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实施完毕,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及《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董事会决定对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进行调整,由3.183726元/股调整为3.103726元/股;对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进行调整,由3.230092元/股调整为3.150092元/股。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的《关于调整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及预留部分回购价格的公告》。
本议案已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董事黄飞虎先生、陆正苗先生、徐建军先生作为激励对象,对本议案回避表决。表决结果:赞成5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3票,本议案获得通过。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3、《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三次会议决议》。
宁波横河精密工业股份有限公司董 事 会2024年5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