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德方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完成董事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德方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5月16日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同意选举贾利明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任期为自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贾利明先生具备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任职资格,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条、第3.2.4条规定的情形,非失信被执行人。本次选举完成后,公司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人数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贾利明先生的简历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4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特此公告。
深圳市德方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4年5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