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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天新材:关于调整“回天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5-16

湖北回天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回天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湖北回天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实施2023年度权益分派,“回天转债”的转股价格将由15.45元/股调整为15.35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2024年5月23日起生效。

一、关于“回天转债”转股价格调整的依据

根据《湖北回天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在本次可转债发行之后,当公司因派送股票股利、转增股本、增发新股(不包括因本次可转债转股而增加的股本)、配股、派送现金股利等情况使公司股份发生变化时,将按下述公式进行转股价格的调整(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最后一位四舍五入):

派送股票股利或转增股本:P1=P0/(1+n);

增发新股或配股:P1=(P0+A×k)/(1+k);

上述两项同时进行:P1=(P0+A×k)/(1+n+k);

派送现金股利:P1=P0-D;

上述三项同时进行:P1=(P0-D+A×k)/(1+n+k)

其中:P0为调整前转股价,n为送股或转增股本率,k为增发新股或配股率,A为增发新股价或配股价,D为每股派送现金股利,P1为调整后转股价。

当公司出现上述股份和/或股东权益变化情况时,将依次进行转股价格调整,并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和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条件的信息披露媒体(以下简称“符合条件的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董事会决议公告,并于公告中载明转股价

格调整日、调整办法及暂停转股期间(如需)。当转股价格调整日为本次可转债持有人转股申请日或之后、转换股票登记日之前,则该持有人的转股申请按公司调整后的转股价格执行。

当公司可能发生股份回购、合并、分立或任何其他情形使公司股份类别、数量和/或股东权益发生变化从而可能影响本次可转债持有人的债权利益或转股衍生权益时,公司将视具体情况按照公平、公正、公允的原则以及充分保护本次可转债持有人权益的原则调整转股价格。有关转股价格调整内容及操作办法将依据当时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证券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来制订。

二、本次“回天转债”转股价格调整情况

根据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公司实施2023年年度权益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回购股份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00元(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

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根据股票市值不变原则,按公司总股本折算每股现金分红(含税)=本次实际现金分红总额/公司总股本=53,972,168元/559,422,387股=0.0964783元/股。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根据《募集说明书》等有关规定,结合本次权益分派实施情况,“回天转债”的转股价格将由15.45元/股调整为15.35元/股,计算过程如下:

15.45-0.0964783=15.35(四舍五入后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2024年5月23日(除权除息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湖北回天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4年5月16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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