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简称:动力新科 动力B股 股票代码:600841 900920 编号:临2024-033
上海新动力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对公司2023年年度
报告的信息披露监管工作函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上海新动力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期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管理一部下发的《关于上海新动力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的信息披露监管工作函》(上证公函【2024】0314号),具体内容如下:
“上海新动力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依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以下简称《格式准则第2号》)、上海证券交易所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等规则的要求,经对你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的事后审核,为便于投资者理解,根据本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13.1.1条的规定,请你公司进一步补充披露下述信息。
一、关于收入确认
1.关于经销业务模式。年报及前期公告显示,公司重卡产品主要通过经销商渠道进行销售。因终端市场需求低迷、经销商库存积压严重等影响,公司分别于2023年12月、2024年3月公告通过债权重组的方式对部分应收货款进行折让,折让比例分别为30%、56.2%,折让比例逐渐升高,两次折让均涉及一百余家经销商,且后续存在进一步减值折让的风险。此外,公司重卡板块存在按揭销售的情形,即与经销商及金融机构签订三方协议并承担潜在垫付义务,本年度公司对预计按揭逾期损失的预计负债余额771.39万元,较上年末下降
54.17%。
请公司:(1)补充披露两次折让涉及的主要经销商具体名称、成立时间、关联关系、交易时间、交易金额、折让比例、是否存在二次折让等情况,并结合产销量、同行业可比公司情况、经销商库存等情况,说明连续进行大额应收货款折让的具体原因及合理性;(2)结合重卡板块经销合同的主要权利义务安排、是否为经销商买断模式、是否存在背靠背合同条款等情况,补充披露该经销模式下的收入确认政策,说明相关收入确认是否满足准则规定的“企业因向客户转让商品而有权取得的对价很可能收回”的条件,收入确认时点是否符合会计准则相关规定,前期是否存在公司向经销商压货以提前确认收入的情况;(3)补充披露近两年按揭销售的具体业务模式、业务规模,涉及的主要经销商名称、是否与上述货款折让对象重合、按揭销售时间及金额,所签订三方协议的主要条款及公司的权利与义务,公司已经承担的垫付金额及后续对款项追缴采取的措施,说明相关预计负债年末余额变动较大的合理性,本期是否计提充分。
二、关于资产减值
2.关于应收账款。年报及前期公告显示,公司2022年起对于应收账款的单项计提同时采取按“高风险经销商”和“特定车型”两种模式。其中特定车型报告期新增单项计提金额2.68亿元,累计计提
8.07亿元,计提比例达60%,系预估综合折让率39%与组合计提法下综合坏账损失率21.62%加总所得,上年计提比例为30%。上述特定车型应收款账龄在2-3年左右,但期末计提比例低于按组合计提的同账龄应收账款,且同行业上市公司未发现有对特定车型计提减值准备的情形。此外,公司按组合计提的应收账款中,账龄1年以上的应收账款占比从2021年末的2.12%上升至本年末的39.11%。
请公司:(1)补充披露上述特定车型的具体分类依据,市场现状、产销量等,说明近三年相关细分市场是否发生重大变化,并对照同行业公司情况,说明该分类及坏账计提比例的合理性;(2)结合前述情况,说明自2022年对特定车型应收账款采用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原因,是否符合行业惯例,是否属于重要会计估计变更,是否履行相关审议披露程序,以及特定车型应收款计提比例低于按组合计提的同账龄应收账款的原因及合理性,采用该方式计提坏账准备是否能充分
反应相关业务预期信用损失,是否能真实反映商业实质;(3)补充披露前述综合折让率预估的核心参数、取值依据、计算过程等,说明报告期预估折让率同比大幅增长的原因及合理性;(4)补充披露单项计提、账龄1年以上应收账款对应的欠款方名称、交易时间、交易金额、回款比例等信息,说明长期未回款的原因及合理性,前期收入确认是否符合准则规定。
3.关于存货。年报显示,公司报告期末存货账面价值15.85亿元,同比减少12.84%,本期新增计提跌价准备1.14亿元,转回或转销0.82亿元,上年计提跌价准备1.6亿元。本期新增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原因系公司近2年销量未达目标,存货实际使用进度不及预期,部分存货账龄较长。
请公司:(1)结合在手订单情况及执行进展、存货具体构成、库龄结构、存货成本与销售价格等,说明本期存货跌价准备计提是否充分;(2)补充披露本期存货跌价准备转回或转销的具体情况,说明大额转回或转销金额的原因及合理性,公司前期是否存在计提不谨慎、利用存货跌价准备调节利润的情形;(3)结合近三年存货结构变化、采购及成本结转等情况,并对比同行业毛利率水平,说明前期成本核算是否准确、完整。
4.关于长期资产。年报显示,公司2023年发生长期资产相关减值损失4.67亿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值损失2.33亿元、在建工程减值损失1.14亿元、无形资产减值损失0.92亿元、开发支出减值损失
0.28亿元。减值测试采用资产组打包方式进行,原因系上述长期资产需协同组合形成重卡生产能力而进行定制化配置,具有非通用性,单项资产单独不能形成现金产出单元并且缺乏有效的外部可参考价格。
请公司:(1)分项列示上述长期资产的具体明细,包括但不限于资产规模、具体构成、资产年限、使用状态等,对照同行业可比公司,说明采用资产组方式进行减值测试的合理性,单项资产不能产生收益而需协同组合的原因及合理性,重大资产重组前后是否均采用资产组方式进行减值测试、资产组构成是否发生变化,相关处理是否符合行业惯例,是否存在通过调整减值测试对象内容调节减值金额的情形;
(2)补充披露近三年长期资产组减值测试的具体过程、参数取值、评估假设等,减值测试及会计处理方法是否一致,是否符合会计准则相关规定;(3)补充披露减值固定资产、在建工程对应的主要供应商名称、关联关系、采购时间、采购内容、采购金额等信息。
5.关于应收票据。年报显示,公司报告期末应收票据余额为6.82亿元,其中商业承兑汇票4.46亿元、供应链票据2.35亿元,未计提信用减值准备。
请公司:分项列示前五大商业承兑汇票及供应链票据承兑方情况,包括交易背景、交易内容、关联关系、具体金额、账龄、资信情况等,是否存在款项回收及履约风险,减值准备计提是否充分,是否充分反映应收票据的预期信用损失风险。
三、关于往来款项
6.关于预付账款。公司报告期末预付账款账面余额1.44亿元,账龄1年以上的预付款项主要是预付供应商材料款,其中1-2年账龄的预付款项4060.84万元,占比由期初的3.92%提升至28.11%,但当年整体计提金额同比下滑。按预付对象来看,前五名预付金额合计
1.09亿元,占比75.61%。
请公司:(1)列示前五名预付对象具体情况,包括名称、交易背景、主要交易内容、交易金额、款项性质、关联关系、相关资产或服务预计交付时间等;(2)结合前述情况,说明长账龄预付款项占比提高、长期未结算的具体原因及合理性,是否实际流向控股股东或关联方,是否涉及利益输送情形;(3)说明在预付账款账龄延长的情况下,减值计提下降的原因及合理性,本期及前期减值计提是否谨慎、充分。
7.关于其他应收款。公司报告期末其他应收款账面余额2.55亿元,同比增长96.15%,其中主要系代垫款2.23亿元,较期初增加1.25亿元,公司当年新增计提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0.72亿元,上年未计提。期末前五名其他应收款性质均为代垫款,其中前两名账龄在3年以上,第三至五名为本期新增,计提比例分别为55.27%、42.62%、88%。
请公司:(1)补充披露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对应的前五大对手方具体情况,包含名称、交易背景、交易内容、关联关系、代垫款产生
的具体原因、金额等,说明对上述账龄1年以内的其他应收款计提大额坏账准备的原因,是否存在回收风险;(2)结合公司业务模式、销售模式、现金流情况等,对照同行业可比公司,说明产生大额垫款的原因及合理性,是否存在资金占用情形。
四、其他
8.关于募投项目。公司2021年重组配募项目包括上汽红岩“智慧工厂”项目、“新一代智能重卡”项目,其中“智慧工厂”项目因行业形势变化于2022年调减1.47亿元募集资金用于新增研发能力提升项目,因推进进度不及预期于2023年延期完工期限至2024年6月。截止报告期末该项目累计投入募集资金2.97亿元,投入进度近5成,但本期新增计提减值准备1.09亿元,前期未计提。同时,“新一代重卡”项目、研发能力提升项目尚无实质性投入,项目整体进度缓慢。
请公司:(1)补充披露上汽红岩智慧工厂项目的立项背景、产业政策、市场需求、现有产能及在手订单等,说明本期计提大额减值准备的原因、合理性;(2)补充披露判断计提减值的具体依据、减值迹象出现的具体时点,结合业绩情况,说明是否存在前期计提减值准备不及时的情形,是否利用在建工程减值准备调节利润的情况;(3)补充披露上述募投项目的实际进展,说明暂未或延迟投入的原因,是否存在实质性推进障碍,前期募投项目可行性分析是否审慎,说明对上述项目后续的处置安排并充分提示风险。
9.关于重要子公司。公司于2021年通过重大资产重组收购上汽红岩。收购完成后,上汽红岩2022年、2023年连续大额亏损,累计亏损41.36亿元。虽2023年下半年公司增资上汽红岩5亿元,但期末仍资不抵债,净资产-7亿元。考虑到上汽红岩盈利能力持续下滑,报告期末公司聘请评估机构对上汽红岩长期股权投资进行评估,并计提减值准备41.37亿元。
请公司:(1)补充披露计提减值的具体测算过程及依据、减值迹象出现的具体时点,结合上汽红岩业绩情况,说明前期是否对长期股权投资进行减值测试,是否存在前期计提减值准备不及时、充分的情形;(2)补充披露上汽红岩目前的债务明细,包括债务规模、期限、担保抵押措施等,说明是否具备履约偿债能力,融资及正常经营周转
是否受到限制,是否具备持续经营能力。请公司年审会计师就上述问题1-9进行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请保荐机构对问题8发表意见,请评估机构对问题9发表意见。针对前述问题,公司依据《格式准则第2号》、上海证券交易所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等规定要求,认为不适用或因特殊原因确实不便披露的,应当说明无法披露的原因。”公司收到工作函后,高度重视,积极组织全资子公司上汽红岩汽车有限公司和中介机构共同对工作函所述问题进行逐项落实并回复。公司将在相关工作完成后,及时进行工作函回复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公告,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上海新动力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4年5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