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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奥股份:部分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股权激励所获股票限售期满后减持股份计划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5-18

证券代码:600803 证券简称:新奥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4-034

新奥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部分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股权激励所获股票

限售期满后减持股份计划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持股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新奥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次计划减持的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具体名单详见“一、减持主体的基本情况”)合计持有公司股份4,695,068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0.1515%。

?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的规定,上述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拟通过集中竞价结合大宗交易的方式合计减持不超过924,200股公司股份,减持股份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不超过0.0298%,亦不超过其各自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25%。通过大宗交易方式进行减持的,减持期间为自本公告之日起的3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进行减持的,减持期间为自本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减持价格将按照减持实施时的市场价格确定。

一、 减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股东身份持股数量(股)持股比例当前持股股份来源
韩继深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1,050,0000.0339%其他方式取得:1,050,000股
蒋承宏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910,0680.0294%其他方式取得:910,068股
张宇迎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375,0000.0121%其他方式取得:375,000股
张瑾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510,0000.0165%其他方式取得:510,000股
苏莉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500,0000.0161%其他方式取得:500,000股
郑文平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600,0000.0194%其他方式取得:600,000股
黄保光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250,0000.0081%其他方式取得:250,000股
梁宏玉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100,0000.0032%其他方式取得:100,000股
林燕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100,0000.0032%其他方式取得:100,000股
姜杨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300,0000.0097%其他方式取得:300,000股

注:上述减持主体的股份来源中,其他方式指因公司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所获授的限制性股票。上述减持主体无一致行动人。

二、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股东名称计划减持数量(股)计划减持比例减持方式竞价交易减持期间减持合理价格区间拟减持股份来源拟减持原因
韩继深不超过:262,500股不超过:0.0085%竞价交易减持,不超过:262,500股 大宗交易减持,不超过:262,500股2024/6/11~2024/9/10按市场价格股权激励计划授予个人资金需求
蒋承宏不超过:53,000股不超过:0.0017%竞价交易减持,不超过:53,000股2024/6/11~2024/9/10按市场价格股权激励计划授予个人资金需求
张宇迎不超过:93,700股不超过:0.0030%竞价交易减持,不超过:93,700股2024/6/11~2024/9/10按市场价格股权激励计划授予个人资金需求
张瑾不超过:127,500股不超过:0.0041%竞价交易减持,不超过:127,500股 大宗交易减持,不超过:127,500股2024/6/11~2024/9/10按市场价格股权激励计划授予个人资金需求
苏莉不超过:50,000股不超过:0.0016%竞价交易减持,不超过:50,000股2024/6/11~2024/9/10按市场价格股权激励计划授予个人资金需求
郑文平不超过:150,000股不超过:0.0048%竞价交易减持,不超过:150,000股 大宗交易减持,不超过:150,000股2024/6/11~2024/9/10按市场价格股权激励计划授予个人资金需求
黄保光不超过:62,500股不超过:0.0020%竞价交易减持,不超过:62,500股2024/6/11~2024/9/10按市场价格股权激励计划授予个人资金需求
梁宏玉不超过:25,000股不超过:0.0008%竞价交易减持,不超过:25,000股2024/6/11~2024/9/10按市场价格股权激励计划授予个人资金需求
林燕不超过:不超过:竞价交易减持,不超过:2024/6/11~按市场价格股权激励个人资
25,000股0.0008%25,000股2024/9/10计划授予金需求
姜杨不超过:75,000股不超过:0.0024%竞价交易减持,不超过:75,000股2024/6/11~2024/9/10按市场价格股权激励计划授予个人资金需求

注:1、预披露期间,若公司股票发生停牌情形的,实际开始减持的时间根据停牌时间相应顺延。 2、韩继深先生、张瑾女士、郑文平先生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期间为2024年5月20日至2024年8月19日。

(一)相关股东是否有其他安排 □是 √否

(二)大股东及董监高此前对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股期限、减持方式、减持数

量、减持价格等是否作出承诺 □是 √否

(三)本所要求的其他事项

无。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减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如计划实施的前提条件、限制性条件以及相

关条件成就或消除的具体情形等本次减持计划系公司部分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根据个人资金需求等进行的减持,本次减持计划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情况产生重大影响。在减持期间内,上述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况等情形决定是否实施及如何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减持的数量和价格存在不确定性,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二)减持计划实施是否可能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 □是 √否

(三)其他风险提示

本次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将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

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新奥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2024年5月18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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