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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城数控:监事会关于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相关事项的核查意见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5-17

835368证券简称:连城数控公告编号:

2024-043

大连连城数控机器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相关事项的核查意见

大连连城数控机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3号——股权激励和员工持股计划》《大连连城数控机器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以下简称《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等有关规定,监事会对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相关事项进行审核,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一)本次获授权益的激励对象名单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的激励对象名单相符。

(二)本次获授权益的激励对象均具备《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均符合《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等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及《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不存在《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规定的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形。激励对象中无独立董事、监事,本次拟获授权益的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三)公司和本次获授股票期权的激励对象均未发生不得实施或获授股票期权的情形,本激励计划无获授权益条件。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四)本次确定的授予日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的有关规定。综上,监事会同意确定以2024年5月16日为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权益授予日,向118名符合条件的激励对象合计授予84.20万份股票期权。

大连连城数控机器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2024年5月17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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