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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鹏智能: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5-17

证券代码:873132 证券简称:泰鹏智能 公告编号:2024-045

山东泰鹏智能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5月16日

2.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刘建三先生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

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和授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32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43,527,59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3.576%。

其中通过网络投票参与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1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4,7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8%。

(三)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或列席股东大会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9人;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公司董事会秘书出席会议;

4.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2023年度公司董事会工作报告》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43,527,59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须回避表决。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2023年度公司监事会工作报告》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43,527,59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须回避表决。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1.议案内容: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43,527,59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须回避表决。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43,527,59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须回避表决。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2024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43,527,59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须回避表决。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预案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北京证券交易所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披露的《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预案公告》(公告编号:2024-015)。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43,527,59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须回避表决。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独立董事2023年度述职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北京证券交易所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披露的《独立董事2023年度述职报告》(公告编号:2024-017、2024-018、2024-019)。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43,527,59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须回避表决。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1.议案内容: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43,527,59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须回避表决。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管薪酬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公司章程》《山东泰鹏智能家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以及公司相关考核办法,公司董事会对在公司担任工作职务的内部董事、监事及高管人员进行了年度绩效考核,2023 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情况结合了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符合公司的考核要求。2024年度在公司担任工作职务的内部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继续按照《公司章程》《山东泰鹏智能家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等相关制度执行。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7,106,777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3%;反对股数4,7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7%;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回避表决情况

关联股东山东泰鹏集团有限公司、石峰、刘凡军、耿娜、周岩、孟祥会回避表决。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有限公司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专项说明》(公告编号:

2024-028)。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43,527,59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须回避表决。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北京证券交易所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披露的《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公告编号:2024-024)。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43,527,59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须回避表决。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43,527,59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须回避表决。

审议通过《关于拟变更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拟进行 2023 年度权益分派,权益分派实施后,预计股份总数、公司注册资本将发生变更。根据《公司法》及《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等相关规定,公司拟修订《公司章程》的部分条款。同时,针对上述变化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相关变更登记手续,具体以登记机关登记为准。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北京证券交易所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披露的《关于拟修订《公司章程》公告》(公告编号:2024-036)。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43,527,59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须回避表决。

累积投票议案表决情况

1. 议案内容

期自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三年。新一届董事会成员将在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履行职责,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前仍由第二届董事会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履行职责。 (2)审议《关于提名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任期于2024年5月9日届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由9人组成,其中3人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成员,董事会现提名田新诚先生、李琳女士、杜媛女士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成员,任期自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三年。新一届董事会成员将在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履行职责,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前仍由第二届董事会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履行职责。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已经北交所审查无异议。 (3)审议《关于提名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二届监事会任期于2024年5月9日届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由3人组成,其中2人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成员,监事会现提名杨泽雨女士、陈丽丽女士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成员,任期自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三年。新一届监事会成员将在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履行职责,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前仍由第二届监事会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履行职责。 2. 关于提名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表决结果
序号议案名称得票数得票数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比例是否当选
(1)关于提名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1).1刘建三43,522,89099.99%当选
(1).2石峰43,522,89099.99%当选
(1).3范明43,522,89099.99%当选
(1).4王健43,522,89099.99%当选
(1).5刘凡军43,522,89099.99%当选
(1).6耿娜43,522,89099.99%当选

3. 关于提名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表决结果

涉及影响中小股东利益的重大事项,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

议案 序号议案 名称同意反对弃权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六)关于公司 2023 年年度权益分派预案的议案1,341,027100%00%00%

涉及影响中小股东利益的重大事项,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

议案 序号议案 名称得票数得票数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比例是否当选
(十四)(1)关于提名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十四)(1).1刘建三1,336,32799.65%当选
(十四)(1).2石峰1,336,32799.65%当选
(十四)(1).3范明1,336,32799.65%当选
(十四)(1).4王健1,336,32799.65%当选
(十四)(1).5刘凡军1,336,32799.65%当选
(十四)(1).6耿娜1,336,32799.65%当选
(十四)(2)关于提名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十四)(2).1田新诚1,336,32799.65%当选
(十四)(2).2李琳1,336,32799.65%当选
(十四)(2).3杜媛1,336,32799.65%当选
(十四)关于提名第三届---
(3)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十四)(3).1杨泽雨1,336,32799.65%当选
(十四)(3).2陈丽丽1,336,32799.65%当选

三、律师见证情况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德和衡(上海)律师事务所

(二)律师姓名:赵井海、李娟芳

(三)结论性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召集人的资格、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和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经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变动议案生效情况

姓名职位职位变动生效日期会议名称生效情况
刘建三董事任职2024年5月16日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石峰董事任职2024年5月16日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范明董事任职2024年5月16日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王健董事任职2024年5月16日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刘凡军董事任职2024年5月16日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耿娜董事任职2024年5月16日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田新诚独立董事任职2024年5月16日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李琳独立董事任职2024年5月16日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杜媛独立董事任职2024年5月16日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杨泽雨监事任职2024年5月16日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陈丽丽监事任职2024年5月16日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五、备查文件目录

1、《山东泰鹏智能家居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德和衡(上海)律师事务所关于山东泰鹏智能家居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山东泰鹏智能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4年5月17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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