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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明达:成都智明达关于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终止对成都智明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审核的决定》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5-18

成都智明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终止对成都智明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

换公司债券审核的决定》的公告

成都智明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智明达”)于2024年5月13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并撤回申请文件的议案》,同意公司终止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并撤回申请文件。具体情况见本公司于2024年5月1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成都智明达关于终止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并撤回申请文件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1)。2024年5月13日,公司和保荐人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提交了《成都智明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撤回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并在科创板上市申请文件的申请》和《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撤销成都智明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并在科创板上市保荐的申请》,分别申请撤回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申请文件和申请撤销成都智明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并在科创板上市保荐工作。2024年5月16日,公司收到了上海证券交易所出具的《关于终止对成都智明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审核的决定》上证科审(再融资)〔2024〕48号,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上市审核规则》第十九条、《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发行上市审核规则》第六十三条的有关规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定,上海证券交易所决定终止对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审核。

特此公告。

成都智明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5月18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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