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日盈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苏日盈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5月16日以专人送达、电子邮件的形式向全体监事发出,并于2024年5月17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殷忠良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截止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日,本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均为公司正式在职员工,激励对象中无独立董事、监事、单独持有或合计持有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经核查,激励对象不存在下列情形:
(1)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具备《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
《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及其摘要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因此,同意以2024年5月17日为首次授予日,授予130名激励对象240万股限制性股票,授予127名激励对象160万份股票期权。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4)。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
特此公告。
江苏日盈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5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