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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昇药业: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关于浙江海昇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专项核查意见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5-17

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关于浙江海昇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专项核查意见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江保荐”或“保荐机构”)为浙江海昇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昇药业”或“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北交所”)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北京证券交易所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细则》《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9号—募集资金管理》等有关规定,对海昇药业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进行了核查,有关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2024年1月2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关于同意浙江海昇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4]1号文),同意海昇药业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本次发行股数为普通股A股股票2,000.00万股(行使超额配售选择权后),每股面值1.00元,每股发行价格为19.90元。2024年2月2日海昇药业于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根据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验资报告》(上会师报字[2024]第0354号):截至2024年1月26日,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98,000,000.00元,扣除保荐承销费用及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356,461,824.53元。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存储情况

截至2024年4月30日,海昇药业上述发行股份的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具体如下:

单位:元

序号募集资金用途实施主体募集资金计划投资总额(调整后)(1)累计投入募集资金金额(2)投入进度(%)(3)=(2)/(1)
1年产800吨磺胺氯达嗪钠(SPDZ)、200吨3,6-二氯哒嗪(DCPD)、200吨塞来昔布(塞利克西)(CELB)技改扩建;200吨对肼基苯磺酰胺盐酸盐(4-SAPH)、3吨苯溴马隆、3吨布比卡因、3吨吉西他滨技改项目海昇药业316,461,824.5330,084,284.609.51%
2现有年产300吨磺胺间二甲氧基嘧啶(钠)(SDM(Na))、70吨4-氨基-2,6-二甲氧基嘧啶(ADMP)产品自动化(智能化)提升改造、年产300吨磺胺间甲氧基嘧啶(钠)(SMM(Na))产品技改项目海昇药业20,000,000.007,491,932.4137.46%
3CDMO车间建设项目海昇药业20,000,000.00214,000.001.07%
合计--356,461,824.5337,790,217.0110.60%

截至2024年4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的存储情况如下:

账户名称银行名称账号金额(元)
浙江海昇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衢州花径支行19730301040008301258,082,181.77
浙江海昇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衢州支行1381007880130000242870,377,133.45
合计--328,459,315.22

(二)募集资金暂时闲置的原因根据《浙江海昇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中关于募集资金运用的相关安排,公司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拟投资于“年产800吨磺胺氯达嗪钠(SPDZ)、200吨3,6-二氯哒嗪(DCPD)、200吨塞来昔布(塞利克西)(CELB)技改扩建;200吨对肼基苯磺酰胺盐酸盐(4-SAPH)、3吨苯溴马隆、3吨布比卡因、3吨吉西他滨技改项目”、“现有年产300吨磺胺间二甲氧基嘧啶(钠)(SDM(Na))、70吨4-氨基-2,6-二甲氧基嘧啶(ADMP)产品自动化(智能化)提升改造、年产300吨磺胺间甲氧基嘧啶(钠)(SMM(Na))产品技改项目”和“CDMO车间建设项目”。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需要一定周期,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现阶段募集资金在短期内出现部分

闲置的情况。

三、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一)投资产品具体情况公司拟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亿元(含本数)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公司拟投资的品种为流动性好、可以保障投资本金安全的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通知存款等产品,拟投资的期限最长不超过12个月,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决议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个月内有效,如单笔产品存续期超过前述有效期,则决议的有效期自动顺延至该笔交易期满之日。

(二)投资决策及实施方式公司于2024年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公司拟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并授权公司董事长行使相关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文件,财务负责人负责具体组织实施及办理相关事宜。该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投资风险与风险控制措施

1、投资风险(

)虽然投资产品均经过严格筛选和评估,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投资产品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地购入相关产品,因此短期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相关工作人员的操作及监控风险。

2、风险控制措施为尽可能降低投资风险,公司将采取以下措施:

)公司将及时跟踪、分析各投资产品的投向、项目进展情况,一旦发现或判断可能出现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2)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3)资金使用情况由公司财务负责人向董事会报告;

(4)公司将根据北京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对公司的影响

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通过进行适度的现金管理,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的投资回报,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

五、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本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尚需经过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该事项符合《北京证券交易所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细则》《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9号—募集资金管理》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的投资回报,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

综上,保荐机构对于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无异议。(以下无正文)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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