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潮宏基:2023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5-18

证券代码:002345 证券简称:潮宏基 公告编号:2024-024

广东潮宏基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24年5月17日(星期五)15:00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5月17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5月17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地点:汕头市濠江区南滨路98号潮宏基广场办公楼1701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

4、会议召集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廖创宾先生

6、本次会议的通知及议案的具体内容已于2024年4月27日在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

7、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的总体情况:

参加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委托代理人共19名,代表公司有表决权股份304,642,54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4.2868%。其中,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共22,679,71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5525%。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董事会秘书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北京市中伦(广州)律师事务所见证律师出席本次会议进行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2、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委托代理人共8名,代表公司有表决权股份281,962,83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1.7342%。

3、网络投票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股东共11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股份22,679,71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5525%。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采取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2023年度报告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304,190,241股,反对15,500股,弃权436,800股,同意股份数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委托代理人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515%。其中,网络投票表决结果如下:同意22,227,411股,反对15,500股,弃权436,800股。中小股东投票表决结果如下:同意22,227,411股,反对15,500股,弃权436,800股。

2、审议通过《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04,133,541股,反对72,200股,弃权436,800股,同意股份数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委托代理人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329%。其中,网络投票表决结果如下:同意22,170,711股,反对72,200股,弃权436,800股。中小股东投票表决结果如下:同意22,170,711股,反对72,200股,弃权436,800股。

3、审议通过《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04,190,241股,反对15,500股,弃权436,800股,同意股份数占

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委托代理人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515%。其中,网络投票表决结果如下:同意22,227,411股,反对15,500股,弃权436,800股。中小股东投票表决结果如下:同意22,227,411股,反对15,500股,弃权436,800股。

4、审议通过《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表决结果:同意304,638,541股,反对4,000股,弃权0股,同意股份数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委托代理人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87%。其中,网络投票表决结果如下:同意22,675,711股,反对4,000股,弃权0股。中小股东投票表决结果如下:同意22,675,711股,反对4,000股,弃权0股。

5、审议通过《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04,190,241股,反对15,500股,弃权436,800股,同意股份数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委托代理人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515%。其中,网络投票表决结果如下:同意22,227,411股,反对15,500股,弃权436,800股。中小股东投票表决结果如下:同意22,227,411股,反对15,500股,弃权436,800股。

6、审议通过《关于续聘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03,763,941股,反对194,000股,弃权684,600股,同意股份数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委托代理人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116%。其中,网络投票表决结果如下:同意21,801,111股,反对194,000股,弃权684,600股。中小股东投票表决结果如下:同意21,801,111股,反对194,000股,弃权684,600股。

7、审议通过《关于向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并为子公司提供担保及子公司之间相互提供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283,631,213股,反对21,011,328股,弃权0股,同意股份数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委托代理人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3.1030%。其中,网络投票表决结果如下:同意1,668,383股,反对21,011,328股,弃权0股。中小股东投票表决结果如下:同意1,668,383股,反对21,011,328股,弃权0股。

8、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中期现金分红规划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04,627,041股,反对15,500股,弃权0股,同意股份数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委托代理人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49%。其中,网络投票表决结果如下:同意22,664,211股,反对15,500股,弃权0股。中小股东投票表决结果如下:同意22,664,211股,反对15,500股,弃权0股。

9、审议通过《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24-2026年)》。

表决结果:同意304,638,541股,反对4,000股,弃权0股,同意股份数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委托代理人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87%。其中,网络投票表决结果如下:同意22,675,711股,反对4,000股,弃权0股。中小股东投票表决结果如下:同意22,675,711股,反对4,000股,弃权0股。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会议由北京市中伦(广州)律师事务所邵芳律师、叶可安律师见证,并出具了《北京市中伦(广州)律师事务所关于广东潮宏基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广东潮宏基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中伦(广州)律师事务所关于广东潮宏基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广东潮宏基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5月18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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