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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马科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5-18

福建天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福建天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于2024年5月17日下午在福清市上迳镇工业区公司三楼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已按规定提前以书面及电子邮件方式送达。本次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际到会表决董事9人,公司全体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由董事长陈庆堂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为了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约束机制,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充分调动公司核心团队的积极性,有效地将股东、公司和核心团队个人利益结合在一起,使各方共同关注公司的长远发展,确保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在充分保障股东利益的前提下,按照收益与贡献对等的原则,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制定《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

董事郑坤先生、林家兴先生、曾丽莉女士为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回避表决本议案,其他非关联董事参与本议案的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福建天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福建天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摘要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为了保证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顺利进行,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健全公司的激励约束机制,形成良好均衡的价值分配体系,充分调动公司核心团队的积极性、激励员工更勤勉地开展工作,以保证公司业绩稳步提升,确保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制定《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董事郑坤先生、林家兴先生、曾丽莉女士为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回避表决本议案,其他非关联董事参与本议案的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福建天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为保证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实施本激励计划的以下事宜:

1、授权董事会确定激励对象参与本激励计划的资格和条件,确定本激励计划股票期权的授权日;

2、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出现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发股票红利、股份拆细或缩股、配股、派息等事宜时,按照本激励计划规定的方法对股票期权的数量和行权价格做相应的调整;

3、授权董事会在股票期权授权前,将激励对象放弃认购的股票期权份额在激励对象之间进行分配和调整或直接调减;

4、授权董事会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并办理授予股票期权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向证券交易所提出授予申请、向登记结算公司申请办理有关登记结算业务等;

5、授权董事会对激励对象获授的股票期权的行权资格、行权条件进行审查确认,并同意董事会将该项权利授予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行使;

6、授权董事会决定激励对象是否可以行权;

7、授权董事会办理激励对象行权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向证券交易所提出行权申请、向登记结算公司申请办理有关登记结算业务、修改公司章程、办理公司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

8、授权董事会决定本激励计划的变更与终止,包括但不限于取消激励对象的行权资格,对激励对象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予以注销,办理已身故的激励对象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的注销及相关的补偿和继承事宜,终止公司激励计划等;

9、授权董事会对本激励计划进行管理和调整,在与本激励计划的条款一致的前提下不定期制定或修改该计划的管理和实施规定。但如果法律、法规或相关监管机构要求该等修改需得到股东大会或/和相关监管机构的批准,则董事会的该等修改必须得到相应的批准;

10、授权董事会签署、执行、修改、终止任何与本激励计划有关的协议和其他相关协议;

11、授权董事会为本激励计划的实施,委任收款银行、会计师、律师、财务顾问等中介机构;

12、授权董事会就本激励计划向有关政府、机构办理审批、登记、备案、核准、同意等手续;签署、执行、修改、完成向有关政府、机构、组织、个人提交的文件;修改《公司章程》、办理公司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以及做出其认为与本激励计划有关的必须、恰当或合适的所有行为、事情及事宜;

13、授权董事会实施本激励计划所需的其他必要事宜,但有关文件明确规定需由股东大会行使的权利除外;

14、以上股东大会向董事会授权的期限为本激励计划有效期期间。

董事郑坤先生、林家兴先生、曾丽莉女士为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回避表决本议案,其他非关联董事参与本议案的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决定于2024年6月3日(星期一)下午14:30在福建省福清市上迳镇工业区公司一楼大会堂召开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会议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福建天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特此公告。

福建天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二〇二四年五月十八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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