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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雪制药:关于改选董事、改聘高级管理人员及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5-18

广州市香雪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改选董事、改聘高级管理人员及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州市香雪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改选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关于改聘财务总监的议案》《关于改聘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证券事务代表变动情况

(一)董事变动

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董事陈文进先生的辞呈,其申请辞去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职务和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职务,原定任期至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陈文进先生不担任董事,不会导致公司董事会人数低于法定最低人数,亦不会影响董事会正常运作和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陈文进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票60,000股,为经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应回购注销的2019年第三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所授予的股份,不存在应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

陈文进先生在任期间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公司董事会对陈文进先生在任职期间对公司经营发展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二)高级管理人员变动

根据工作需要,牛晓燕女士不再担任公司财务总监职务,原定任期至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该事项不会对公司日常经营管理产生重大影响。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牛晓燕女士直接持有公司股票15,000股,为经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应回购注销的2019年第三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所授予的股份,不存在应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牛晓燕女士在任期间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公司董事会对牛晓燕女士在任职期间对公司经营发展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三)证券事务代表变动

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证券事务代表王凤女士递交的离任报告,申请离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职务,原定任期至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离任后将在公司担任其他职务。

王凤女士在任期间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公司董事会对王凤女士在任职期间对公司经营发展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二、改选非独立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改选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关于改聘财务总监的议案》,同意提名朱维彬先生(简历见附件)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同时补选朱维彬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九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本事项尚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公司同意聘任朱维彬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九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三、改聘证券事务代表情况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改聘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同意聘任林振邦先生(简历见附件)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任期自本次董事会通过之日起至第九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止。

特此公告。

广州市香雪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5月17日

附件:

朱维彬,男,1961年6月出生,硕士研究生,高级会计师,高级管理会计师。历任中国核工业总公司711矿财务处会计;广州市经委、市国资委外派下属企业广州轻工工贸集团、广州纺织工贸集团、珠江啤酒集团专职监事;广州珠江啤酒股份有限公司财务副总监、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广州珠江啤酒集团有限公司董事;广州华新农产品集团副总经理;广东魅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广州分所副所长。现任佰玲数据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图腾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御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中船海洋与防务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监事;本公司副总经理。

截至本公告日,朱维彬先生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票,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 5%以上股份的其他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条、第3.2.4条规定的情形,经查询非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林振邦:男,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92年出生,本科学历,经济学学士,于2016年11月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曾任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客户经理,蓝盾信息安全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代表、证券部副总经理等职务,2024年5月加入本公司。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林振邦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股份的其他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未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调查,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资格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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