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南华仪器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注销部分库存股暨减少注册资本的债权人通知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董事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佛山市南华仪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4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2021年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注销部分库存股的议案》,并于2024年5月17日召开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部分库存股的议案》,同意公司作废并注销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部分限制性股票合计872,070股。关于注销部分库存股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关于注销部分库存股的公告》(2024-020)。
公司本次注销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部分限制性股票合计872,070股,将导致公司总股本将由135,435,270股减至134,563,200股,注册资本将由135,435,270元减少至134,563,200元,根据《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特此通知债权人,债权人自本公告之日起45日内,有权要求本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债权人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的,公司将按法定程序继续实施本次注销库存股和减少注册资本事宜。债权人如果提出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的担保的,应根据《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向公司提出书面要求,并附相关证明文件。债权人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的,不会因此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相关债务(义务)将由公司根据原债权文件的约定继续履行。
公司将依法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申请办理股票的注销,并将于实施完成后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债权申报所需材料: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
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
(1)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
(2)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债权人可采用信函、传真、邮件的方式申报,具体申报信息如下:
1、申报时间:2024年5月17日至2024年7月1日,工作日9:00-11:30,14:00-17:00。
2、申报地点及申报材料送达地点: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科泓路1号
3、联系部门:董事会办公室
4、联系电话:0757-86718362
5、传真:0757-86718963
6、电子邮箱:ir@nanhua.com.cn
7、其他:
(1)以邮寄方式申报的,申报日以寄出邮戳日或快递中心发出日为准;
(2)以传真或邮件方式申报的,请注明“申报债权”字样,申报日以公司收到文件日为准。
特此公告。
佛山市南华仪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5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