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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大特钢: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5-18

证券代码:600507 证券简称:方大特钢 公告编号:临2024-039

方大特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中审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为有效开展方大特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公司于2024年5月17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中审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审华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本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1)企业名称:中审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201166688390414

(3)企业类型: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4)成立日期:2000年9月19日

(5)合伙期限:2000年9月19日至长期

(6)主要经营场所: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第二大街21号4栋1003室

(7)执行事务合伙人:黄庆林、沈芳、方文森、龙晖、史世利、阴兆银、王建国、王勤、成志城、姚运海、刘文俊、梁雪萍、王桂林。

(8)首席合伙人:黄庆林

截至2022年12月31日,中审华会计师事务所拥有合伙人103人、注册会计师516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114人。中审华会计师事务所2022年度经审计的收入总额为8.37亿,其中审计业务收入6.08亿,证券业务收入1.05亿;2022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共计25家,主要包括制造业、批发和零售贸易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采矿业等。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2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截至2022年12月31日,中审华会计师事务所已计提职业风险基金余额为0.26亿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3.91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或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近三年没有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1)中审华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2次、监督管理措施4次、自律监管措施1次和纪律处分1次,均已整改完毕。

(2)中审华会计师事务所10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4次、监督管理措施8次、自律监管措施2次、纪律处分2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1)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合伙人):熊明华

熊明华2008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8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8年开始在本所执业,2022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方大特钢(600507)、天音控股(000829)和星徽股份(300464)审计报告。

(2)签字注册会计师:薛练武

薛练武2014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4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4年开始在本所执业,2021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方大特钢(600507)和星徽股份(300464)审计报告。

(3)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孔繁萍

孔繁萍2003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证书并开始执业,2009年开始在

中审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从事审计业务质量控制复核工作,近三年负责复核多家上市公司、新三板年报审计业务,具备相应专业胜任能力。

2、诚信记录

上述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未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未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中审华会计师事务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中审华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提供2023年度审计服务的费用为80万元,其中年报审计费用60万元、内控审计费用20万元,是以中审华会计师事务所合伙人、经理及其他员工在本次审计工作中所耗费的时间成本为基础计算的。

公司2024年度审计费用将由公司董事会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市场情况与中审华会计师事务所协商确定。

三、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发表专项意见如下:

中审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从业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在历年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能够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审计准则,较好地完成了公司委托的各项审计业务,续聘中审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符合公司及股东的利益。同意上述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对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议案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4年5月17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公司续聘中审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2024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相关审

计费用由公司股东大会授权经营管理层与审计机构协商确定。

特此公告。

方大特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5月18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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