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雷科防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减资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一、本次注销回购股份暨减资事项概况
北京雷科防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2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以及2024年5月17日召开的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解锁期解除限售条件未成就暨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鉴于公司2023年度业绩考核指标未达到《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第三个解锁期的解锁条件,根据激励计划相关规定,公司将对386名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可解除限售的9,230,312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此外,37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辞职并离开公司,已不再满足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条件,公司将对上述离职激励对象已获授但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1,135,616股进行回购注销。本次共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10,365,928股,占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累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总数39,600,000股的26.18%,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78%。在本次回购注销前,公司总股本为1,327,355,556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减少至1,316,989,628股。具体情况详见公司2024年4月23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解锁期解除限售条件未成就暨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4-016)。
二、债权人通知
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将导致注册资本减少,依照《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特此通知公司各债权人,公司债权人自本公告之日起45日内,有权凭有效债权证明文件及凭证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公司各债权人如要求本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的,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向本公司提出书面要求,并随附有关证明文件。债权人如逾期未向公司申报上述要求,不会因此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相关债务(义务)将由公司根据原债权文件的约定继续履行。债权申报所需材料: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债权申报具体方式如下:
1、债权申报登记及材料送达地点:北京市海淀区远大南街6号院鲁迅文创园5号楼 公司证券事务部
2、申报时间:2024年5月18日本公告披露之日起45天内(9:30-11:30;14:00-17: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3、联系人:鲁建峰
4、联系电话:010-68916588
特此公告。
北京雷科防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4年5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