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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华制药: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5-18

精华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特别提示:

本次会议的通知已于2024年4月19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证券时报》上发出,本次会议召开期间无增加、否决或变更提案的情况,未出现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情况。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精华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进行,现场会议于2024年5月17日下午14:00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由董事长尹红宇先生主持。公司董事、监事、董事候选人、监事候选人、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会议。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5月17日上午9:15-9:25,9:30-11:30 和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5月17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公司董事会聘请北京市盈科(南通)律师事务所律师出席本次大会,进行见证和出具法律意见书。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24人,代表股份291,533,18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5.8069%。其中: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委托代理人2名,代表股份282,894,126股,占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4.7459%;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股东22名,代表股份8,639,056股,占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611%。

二、提案审议情况

会议以现场书面记名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1、《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291,292,08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173%;反对237,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815%;弃权3,600股(其中,因未

证券代码:002349 证券简称:精华制药 公告编号:2024-015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12%。

出席本次会议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8,397,956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7.2092%;反对237,5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7491%;弃权3,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417%。

2、《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291,292,08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173%;反对236,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810%;弃权5,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4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17%。

出席本次会议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8,397,956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7.2092%;反对236,1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7329%;弃权5,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4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579%。

3、《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291,292,08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173%;反对237,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815%;弃权3,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12%。

出席本次会议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8,397,956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7.2092%;反对237,5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7491%;弃权3,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417%。

4、《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291,292,08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173%;反对237,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815%;弃权3,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12%。

出席本次会议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8,397,956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7.2092%;反对237,5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7491%;弃权3,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417%。

5、《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表决结果:同意291,292,08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173%;反

对237,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815%;弃权3,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12%。

出席本次会议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8,397,956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7.2092%;反对237,5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7491%;弃权3,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417%。

6、《2023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291,292,08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173%;反对236,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810%;弃权5,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4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17%。

出席本次会议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8,397,956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7.2092%;反对236,1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7329%;弃权5,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4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579%。

7、《关于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1,297,42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7.9105%;反对237,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2.0583%;弃权3,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312%。

出席本次会议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8,397,956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7.2092%;反对237,5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7491%;弃权3,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417%。

公司控股股东南通产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回避表决此议案。

8、《关于在银行贷款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291,292,08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173%;反对237,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815%;弃权3,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12%。

出席本次会议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8,397,956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7.2092%;反对237,5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7491%;弃权3,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417%。

9、《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290,934,78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7947%;反对594,8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2040%;弃权3,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12%。出席本次会议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8,040,656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3.0733%;反对594,8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6.8850%;弃权3,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417%。

10、《关于修改公司经营范围暨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291,292,08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173%;反对237,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815%;弃权3,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12%。

出席本次会议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8,397,956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7.2092%;反对237,5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7491%;弃权3,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417%。

11、《未来三年(2024年-2026年)股东回报规划》

表决结果:同意291,292,08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173%;反对237,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815%;弃权3,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12%。

出席本次会议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8,397,956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7.2092%;反对237,5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7491%;弃权3,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417%。

12、《关于换届选举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会议采用累积投票制表决通过了该项议案。选举张剑桥先生、尹红宇先生、吴玉祥先生、成剑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自本次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起就任,任期三年。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12.01.候选人:关于选举张剑桥先生为第六届董事会成员的议案同意股份数:287,904,494股

12.02.候选人:关于选举尹红宇先生为第六届董事会成员的议案

证券代码:002349 证券简称:精华制药 公告编号:2024-015同意股份数:287,903,694股

12.03.候选人:关于选举吴玉祥先生为第六届董事会成员的议案同意股份数:287,903,694股

12.04.候选人:关于选举成剑先生为第六届董事会成员的议案同意股份数:287,903,694股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

12.01.候选人:关于选举张剑桥先生为第六届董事会成员的议案同意股份数:5,010,368股

12.02.候选人:关于选举尹红宇先生为第六届董事会成员的议案同意股份数:5,009,568股

12.03.候选人:关于选举吴玉祥先生为第六届董事会成员的议案同意股份数:5,009,568股

12.04.候选人:关于选举成剑先生为第六届董事会成员的议案同意股份数:5,009,568股

13、《关于换届选举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会议采用累积投票制表决通过了该项议案。选举王煦先生、刘静女士、张晓梅女士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自本次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起就任,任期三年。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13.01.候选人:关于选举王煦先生为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同意股份数:287,903,693股

13.02.候选人:关于选举刘静女士为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同意股份数:287,904,493股

13.03.候选人:关于选举张晓梅女士为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同意股份数:287,903,693股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

13.01.候选人:关于选举王煦先生为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同意股份数:5,009,567股

13.02.候选人:关于选举刘静女士为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同意股份数:5,010,367股

13.03.候选人:关于选举张晓梅女士为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同意股份数:5,009,567股

根据表决结果,张剑桥先生、尹红宇先生、吴玉祥先生、成剑先生,当选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王煦先生、刘静女士、张晓梅女士当选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上述4名非独立董事和3名独立董事获得的投票表决权均超过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的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50%。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均已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以上七名董事共同组成第六届董事会,任期三年,可以连选连任。

第六届董事会成员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14、《关于换届选举非职工监事候选人的议案》,会议采用累积投票制表决通过了该项议案。选举秦建先生、戴晨光先生为公司第六届监事会非职工监事,自本次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起就任,任期三年。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14.01.候选人:关于选举戴晨光先生为第六届监事会成员的议案同意股份数:287,903,692股

14.02.候选人:关于选举秦建先生为第六届监事会成员的议案同意股份数:287,903,690股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

14.01.候选人:关于选举戴晨光先生为第六届监事会成员的议案同意股份数:5,009,566股

14.02.候选人:关于选举秦建先生为第六届监事会成员的议案同意股份数:5,009,564股

根据表决结果,秦建先生、戴晨光先生当选为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监事,与职工代表选举的监事梁蒋梅女士组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任期三年。第六届监事会成员中最近二年内曾担任过公司董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的监事人数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单一股东提名的监事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市盈科(南通)律师事务所汪秋语律师、刘姗姗律师见证了本次股东大会,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股东大会召集人及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会议表决方式、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其他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证券代码:002349 证券简称:精华制药 公告编号:2024-015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书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精华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四、备查文件

1.精华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 北京市盈科(南通)律师事务所关于精华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精华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4年5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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