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公司全体董事会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华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于2024年5月14日发出书面会议通知(经全体董事一致同意,豁免本次会议通知期限),并于2024年5月17日完成通讯表决形成会议决议。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5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5人。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一、本次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关于调整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因公司董事会成员发生变化,经全体董事同意,第三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主任委员调整明确如下:
(1)战略规划与ESG委员会,成员:林立、肖祖发、朱宏、俞胜法;林立任主任委员;
(2)审计与关联交易委员会,成员:俞胜法、林立、郝作成;俞胜法任主任委员;
(3)风险控制委员会,成员:肖祖发、林立、朱宏、郝作成;肖祖发任主任委员;
(4)薪酬与提名委员会,成员:郝作成、林立、俞胜法;郝作成任主任委员。
表决情况: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获得通过。
二、备查文件
华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华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二〇二四年五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