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236 证券简称:软通动力 公告编号:2024-037
软通动力信息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的情形。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的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5月17日(星期五)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4年5月17日(星期五)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5月17日(星期五)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4年5月17日(星期五)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会议召开地点:北京市海淀区北安河路55号院1号楼北京五矿君澜酒店B1文澜阁。
3、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会议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刘天文先生。
6、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软通动力信息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总体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和股东代表(包括委托代理人)共有48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425,044,86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4.6035%。
2、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现场会议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包括委托代理人)5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276,874,50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9.0547%。
3、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方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43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148,170,36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5.5487%。
(三)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和公司聘任的见证律师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审议了以下提案:
(一)审议《关于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424,894,767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647%;反对149,101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51%;弃权1,0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2%。
本议案表决通过。
(二)审议《关于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424,897,967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654%;
本议案表决通过。
(三)审议《关于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424,894,767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647%;反对149,101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51%;弃权1,0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2%。
本议案表决通过。
(四)审议《关于2024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424,898,967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657%;反对145,901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43%;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本议案表决通过。
(五)审议《关于2023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424,897,967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654%;反对145,901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43%;弃权1,0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2%。
本议案表决通过。
(六)审议《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424,892,867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642%;反对152,001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58%;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59,859,05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467%;反对152,00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533%;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0.0000%。本议案表决通过。
(七)审议《关于确认公司董事2023年薪酬、津贴及制定2024年度薪酬、津贴方案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424,892,867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642%;反对152,001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58%;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59,859,05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467%;反对152,00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533%;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本议案表决通过。
(八)审议《关于确认公司监事2023年薪酬及制定2024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424,892,467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641%;反对152,001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58%;弃权4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1%。
本议案表决通过。
(九)审议《关于修改<对外投资管理办法>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417,741,211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2817%;反对7,303,257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7182%;弃权4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1%。
本议案表决通过。
(十)审议《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424,870,903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591%;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59,837,09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101%;反对149,10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485%;弃权24,86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14%。本议案表决通过。
(十一)审议《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424,895,767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649%;反对149,101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51%;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59,861,95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515%;反对149,10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485%;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本议案表决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
(二)律师姓名:张一鹏、张闻达
(三)结论性意见: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一)软通动力信息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二)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关于软通动力信息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特此公告。
软通动力信息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2024年5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