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振东制药: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5-17

证券代码:300158 证券简称:振东制药 公告编号:2024-049

山西振东制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的情形。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召开时间:2024年5月17日(星期五)上午09:00

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5月17日上午9:15-9:25,9:30-11:30和下午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5月17日9:15-15:00。

3、召开地点:北京市海淀区创业路18号北京振东科技大厦4层会议室

4、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

5、召集人:山西振东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

事会

6、主持人:董事长李昆先生

7、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计35人,代表股份346,609,93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4.4776%(有表决权股份总数为截至股权登记日公司总股本剔除回购专用账户的股份总数,下同)。其中:参加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5人,代表股份303,903,49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0.2295%。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表30人,代表股份42,706,43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2480%。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31人,代表股份42,712,53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2487%。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1人,代表股份6,1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6%。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30人,代表股份42,706,43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2480%。

8、公司部分董事、全体监事出席了本次会议,全体高级管理人员、见证律师列席了本次会议。

9、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议案审议及表决情况

会议以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并形成了决议:

1、审议通过了《2023年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45,684,83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7331%;反对925,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266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此议案获得通过。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41,787,435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7.8341%;反对925,1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165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2、审议通过了《2023年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45,684,83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7331%;反对925,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266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此议案获得通过。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41,787,435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7.8341%;反对925,1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165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3、审议通过了《<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345,684,83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7331%;反对925,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266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

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此议案获得通过。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41,787,435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7.8341%;反对925,1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165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4、审议通过了《公司2023年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45,684,83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7331%;反对925,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266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此议案获得通过。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41,787,435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7.8341%;反对925,1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165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5、审议通过了《公司2023年利润分配预案》。

表决结果:同意345,664,83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7273%;反对945,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2727%;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此议案获得通过。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41,767,435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7.7873%;反对945,1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2127%;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

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6、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345,684,83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7331%;反对925,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266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此议案获得通过。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41,787,435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7.8341%;反对925,1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165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7、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预计担保额度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345,664,83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7273%;反对945,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2727%;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此议案获得通过。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41,767,435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7.7873%;反对945,1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2127%;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8、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计提、转回减值损失及处置资产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45,664,83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

的99.7273%;反对935,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2698%;弃权10,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29%。此议案获得通过。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41,767,435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7.7873%;反对935,1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1893%;弃权10,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234%。

9、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45,741,43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7494%;反对848,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2448%;弃权20,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58%。此议案获得通过。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41,844,035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7.9666%;反对848,5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9865%;弃权20,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468%。

10、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2024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其中:

10.0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非独立董事2024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43,434,64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7.8704%;反对925,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2.0845%;

弃权20,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451%。此议案获得通过。关联股东山西振东健康产业集团有限公司回避表决。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41,767,435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7.7873%;反对925,1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1659%;弃权20,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468%。

10.02、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独立董事及外聘董事2024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345,664,83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7273%;反对925,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2669%;弃权20,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58%。此议案获得通过。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41,767,435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7.7873%;反对925,1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1659%;弃权20,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468%。

1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监事2024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41,817,63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7.7899%;反对925,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2.1633%;弃权20,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468%。此议案获得通过。

关联股东山西振东健康产业集团有限公司、监事李仁虎先生及监事金志祥先生回避表决。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41,767,435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7.7873%;反对925,1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1659%;弃权20,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468%。

12、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45,741,43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7494%;反对848,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2448%;弃权20,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58%。此议案获得通过。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41,844,035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7.9666%;反对848,5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9865%;弃权20,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468%。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表)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

13、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独立董事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45,601,73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7091%;反对988,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2851%;弃权20,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58%。此议案获得通过。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41,704,335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7.6396%;反对988,2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3136%;弃权20,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468%。

14、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公司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45,664,83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7273%;反对925,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2669%;弃权20,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58%。此议案获得通过。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41,767,435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7.7873%;反对925,1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1659%;弃权20,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468%。

15、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回购股份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45,896,33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7941%;反对713,6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205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此议案获得通过。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41,998,935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8.3293%;反对713,6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6707%;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

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表)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

16、审议通过了《关于减少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45,621,73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7149%;反对988,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285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此议案获得通过。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41,724,335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7.6864%;反对988,2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3136%;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表)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

17、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本议案采取累积投票的方式表决,选举董事会独立董事2名,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17.01、审议通过了《选举吕万良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数为304,248,21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87.7783%。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票数为350,820股,占出席会议

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8214%。此议案获得通过。

17.02、审议通过了《选举靳黎娜女士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票数为304,248,21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87.7783%。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票数为350,82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8214%。

此议案获得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

2、律师:赵雪琛、朱培元

3、律师见证结论意见: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股东大会规则》《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会议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关于山西振东制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山西振东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5月17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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