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威孚高科: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5-18

证券代码:000581 200581 证券简称:威孚高科 苏威孚B 公告编号:2024-041

无锡威孚高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没有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没有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日期、时间:2024年5月17日(周五)下午 14:30

(2)网络投票日期和时间:2024年5月17日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2024年5月17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的具体时间:2024年5月17日9:15 至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江苏省无锡市新吴区华山路5号公司会议室

3、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董事长王晓东先生

6、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情况:

分类现场会议出席情况网络投票情况总体出席情况
人数代表股份数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人数代表股份数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人数代表股份数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A 股1932222227132.9753%63443423714.5379%8236656464237.5132%
B 股49501796245.1352%128150120.0834%61509946365.2186%
总体6837240189538.1105%75451573834.6213%14341755927842.7318%

2、其他人员出席情况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通过现场及视频方式出席或列席了会议,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律师通过现场方式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并对本次会议进行见证。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议案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

会议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同意反对弃权
股数比例%股数比例%股数比例%
A股36608815299.87001014800.02773750100.1023
B股5099453699.99981000.000200.0000
表决汇总41708268899.88591015800.02433750100.0898
其中:中小股东6877291799.31181015800.14673750100.5415
表决结果: 通过

2、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同意反对弃权
股数比例%股数比例%股数比例%
A股36609683299.8724928000.02533750100.1023
B股5062357499.272415000.00293695620.7247
表决汇总41672040699.7991943000.02267445720.1783
其中:中小股东6841063598.7886943000.13627445721.0752
表决结果: 通过

3、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同意反对弃权
股数比例%股数比例%股数比例%
A股36608815299.87001014800.02773750100.1023
B股5099453699.99981000.000200.0000
表决汇总41708268899.88591015800.02433750100.0898
其中:中小股东6877291799.31181015800.14673750100.5415
表决结果: 通过

4、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同意反对弃权
股数比例%股数比例%股数比例%
A股36609683299.8724928000.02533750100.1023
B股5099453699.99981000.000200.0000
表决汇总41709136899.8879929000.02223750100.0898
其中:中小股东6878159799.3243929000.13423750100.5415
表决结果: 通过

5、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同意反对弃权
股数比例%股数比例%股数比例%
A股36618944299.8976334000.00913418000.0932
B股5062497499.27513696620.724900.0000
表决汇总41681441699.82164030620.09653418000.0819
其中:中小股东6850464598.92444030620.58203418000.4936
表决结果: 通过

6、关于2024年中期分红安排的议案

同意反对弃权
股数比例%股数比例%股数比例%
A股36617654299.8941463000.01263418000.0932
B股5099453699.99981000.000200.0000
表决汇总41717107899.9070464000.01113418000.0819
其中:中小股东6886130799.4394464000.06703418000.4936
表决结果: 通过

7、关于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关联股东罗伯特·博世有限公司已回避表决,其持有公司股份142,841,400股,其中:A股115,260,600股、B股27,580,800股。

同意反对弃权
股数比例%股数比例%股数比例%
A股25086294299.8245914000.03643497000.1392
B股2341233699.993615000.006400.0000
表决汇总27427527899.8389929000.03383497000.1273
其中:中小股东6880690799.3609929000.13423497000.5050
表决结果: 通过

8、关于2024年度以自有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

同意反对弃权
股数比例%股数比例%股数比例%
A股34663651994.5635190448235.19558833000.2410
B股4304040284.4018795423415.598200.0000
表决汇总38967692193.3225269990576.46598833000.2115
其中:中小股东4136715059.73642699905738.98818833001.2755
表决结果: 通过

9、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同意反对弃权
股数比例%股数比例%股数比例%
A股36612354299.8797914000.02493497000.0954
B股5062357499.27243710620.727600.0000
表决汇总41674711699.80554624620.11083497000.0837
其中:中小股东6843734598.82724624620.66783497000.5050
表决结果: 通过

10、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制度》的议案

同意反对弃权
股数比例%股数比例%股数比例%
A股36613544299.8829874000.02383418000.0932
B股5062497499.27513696620.724900.0000
表决汇总41676041699.80874570620.10953418000.0819
其中:中小股东6845064598.84644570620.66003418000.4936
表决结果: 通过

11、关于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

同意反对弃权
股数比例%股数比例%股数比例%
A股36612354299.8797914000.02493497000.0954
B股5099453699.99981000.000200.0000
表决汇总41711807899.8943915000.02193497000.0837
其中:中小股东6880830799.3629915000.13213497000.5050
表决结果: 通过

12、关于修订《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办法》的议案

同意反对弃权
股数比例%股数比例%股数比例%
A股34538878694.2232208261565.68143497000.0954
B股2885643656.58722213820043.412800.0000
表决汇总37424522289.62684296435610.28943497000.0837
其中:中小股东2593545137.45224296435662.04283497000.5050
表决结果: 通过

13、关于修订《高级管理人员年度经营业绩考核办法》的议案

同意反对弃权
股数比例%股数比例%股数比例%
A股34553878694.2641208261565.68141997000.0545
B股2848827455.86522250636244.134800.0000
表决汇总37402706089.57464333251810.37761997000.0478
其中:中小股东2571728937.13714333251862.57451997000.2884
表决结果: 通过

14、关于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

同意反对弃权
股数比例%股数比例%股数比例%
A股36612114299.87901017000.02773418000.0932
B股5058807499.20274065620.797300.0000
表决汇总41670921699.79645082620.12173418000.0819
其中:中小股东6839944598.77255082620.73403418000.4936
表决结果: 通过

15、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同意反对弃权
股数比例%股数比例%股数比例%
A股36592354299.82512914000.07953497000.0954
B股5031197398.66136826631.338700.0000
表决汇总41623551599.68309740630.23333497000.0837
其中:中小股东6792574498.08849740631.40663497000.5050
表决结果: 通过

会议选举陈染为公司非职工代表监事,与公司职工代表监事(马玉洲、刘松雪)当选为本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监事。

16、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16.1、提名尹震源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总得票数408024840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97.72
其中:中小股东59715069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86.23
表决结果: 通过

16.2、提名徐云峰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总得票数408571741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97.85
其中:中小股东60261970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87.02
表决结果: 通过

16.3、提名冯志明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总得票数408003841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97.71
其中:中小股东59694070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86.20
表决结果: 通过

16.4、提名Kirsch Christoph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总得票数407995642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97.71
其中:中小股东59685871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86.19
表决结果: 通过

16.5、提名Xu Daquan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总得票数408095642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97.73
其中:中小股东59785871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86.33
表决结果: 通过

16.6、提名赵红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总得票数405286046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97.06
其中:中小股东56976275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82.28
表决结果: 通过

16.7、提名黄睿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总得票数406620357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97.38
其中:中小股东58310586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84.20
表决结果: 通过

本议案采用累积投票方式进行表决,以上人员当选为本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7、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17.1、提名邢敏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总得票数416264139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99.69
其中:中小股东67954368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98.13
表决结果: 通过

17.2、提名冯凯燕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总得票数415753944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99.57
其中:中小股东67444173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97.39
表决结果: 通过

17.3、提名潘兴高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总得票数414768398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99.33
其中:中小股东66458627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95.97
表决结果: 通过

17.4、提名杨福源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总得票数416214141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99.68
其中:中小股东67904370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98.06
表决结果: 通过

本议案采用累积投票方式进行表决,以上人员当选为本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三、独立董事述职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公司独立董事分别向大会作了2023年度述职报告。

四、律师出具法律意见

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唐丽子律师、杨楠律师现场见证了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无锡威孚高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五月十八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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