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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华网安:关于增加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临时提案暨补充通知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5-18

证券代码:000004 证券简称:国华网安 公告编号:2024-019

深圳国华网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增加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临时提案暨补

充通知的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国华网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华网安”或“公司”)于2024年4月30日披露了《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4-012),公司拟于2024年5月27日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

一、本次增加临时提案的情况

2024年5月16日,公司收到控股股东深圳中农大科技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农大投资”)递交的《关于增加深圳国华网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临时提案的函》,提议将《关于选举叶鹏先生为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作为新增临时提案,提交公司于2024年5月27日召开的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提案内容

深圳中农大科技投资有限公司持有公司股份18.29%,依据深圳国华网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第五十四条“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在股东大会召开10日前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召集人。召集人应当在收到提案后2日内发出股东大会补充通知,公告临时提案的内容。”的规定,提出以下临时提案:

鉴于李钰女士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监事长及监事职务,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将导致公司监事会成员低于法定人数,为更好支持上市公司的发展,根据上市公司《公司章程》中有关股东提案及股东大会职权的相关规定,作为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特向公司提交《关于选举叶鹏先生为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的临时提案,提名叶鹏先生(简历附后)为深圳国华

网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本提案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请公司董事会及时将该议案内容提交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董事会对提案审查情况

中农大投资现持有公司24,206,848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18.29%,具有提出临时提案的资格。上述临时提案在股东大会召开10日前提出并书面提交本次股东大会召集人。上述临时提案的内容属于股东大会职权范围,并有明确议题和具体决议事项,提交程序合规,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作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同意将上述临时提案提交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股东大会补充通知

除增加上述临时提案外,公司于2024年4月30日披露的《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中列明的其他事项未发生变更。现将本次股东大会的具体事项补充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国华网安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2024年4月29日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4、会议召开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5月27日(周一)下午2: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4年5月27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5月27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书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网络或其他表决方式的一种,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有效表决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24年5月20日(周一)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深圳市福田区梅林街道孖岭社区凯丰路10号翠林大厦12层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提交股东大会表决的提案

表一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示例表

提案编码提案名称备注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投票
100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2023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2.00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3.00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4.00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5.002023年度权益分派预案
6.00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7.00关于2023年度董事薪酬的议案
8.00关于2023年度监事薪酬的议案
9.00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10.00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11.00关于选举叶鹏先生为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

议案10为特别表决事项,须经出席股东大会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2、披露情况:除新增临时提案外,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提案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及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详细内容请参见公司刊载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三)会议听取事项

听取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详见在巨潮资讯网上刊登的报告)

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

(四)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手续: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提供的2024年5月20日15:00收市后本公司股东名册,

(1)法人股及社会机构股东持单位证明、法人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需加盖证券营业部有效印章)和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2)社会公众股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需加盖证券营业部有效印章)办理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预先登记;

(3)代理人出席者需持有委托人亲自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及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需加盖证券营业部有效印章)以及代理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2.登记时间:2024年5月27日(周一)开会前半个小时。

3.登记地点:深圳市福田区梅林街道孖岭社区凯丰路10号翠林大厦12层会议室。

4.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 阮旭里

联系电话:(0755)83521596 联系传真:(0755)83521727

5.会议费用:本次股东大会会期半天,与会股东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公司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

(六)备查文件

1、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3、关于增加深圳国华网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临时提案的函;

4、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国华网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 事 会

二〇二四年五月十八日附件1:监事候选人叶鹏先生简历附件2: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附件3:授权委托书

监事候选人叶鹏先生简历

叶鹏先生,1987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金融硕士及项目管理学硕士学历,历任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对公业务部经理、对公业务行长助理,深圳市麦九加供应链(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现任深圳龙捷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深圳市国华智安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叶鹏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票;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十六个月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十六个月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未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叶鹏先生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其他相关规定要求的任职资格。

深圳国华网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0004”,投票简称为“国华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 投票时间:2024年5月27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 和13:00—15:00。

2. 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5月27日9:15—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授权委托书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深圳国华网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名称:

委托人股票账号: 持股数: 股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号码):

被委托人(签名): 被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对下述议案表决如下(请在相应的表决意见项下划“√ ”):

提案编码提案名称备注同意反对弃权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投票
100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2023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2.00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3.00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4.00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5.002023年度权益分派预案
6.00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7.00关于2023年度董事薪酬的议案
8.00关于2023年度监事薪酬的议案
9.00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10.00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11.00关于选举叶鹏先生为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

如果委托人未对上述议案做出具体表决指示,被委托人可否按自己决定表决:

?可以 ?不可以授权委托书有效期限至:至 年 月 日

委托人签名(法人股东加盖公章):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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