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侨银股份:关于完成补选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5-18

侨银城市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完成补选公司第三届董事会

非独立董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侨银城市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9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撤换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关于补选非独立董事的议案》,董事会同意提名韩丹女士(简历详见附件)作为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若韩丹女士的非独立董事任职获股东大会通过,将同时担任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30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变更公司总经理、董事长、法定代表人暨撤换和补选非独立董事、调整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公告》。

公司于2024年5月17日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撤换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关于补选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同意补选韩丹女士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并同时担任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任期自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韩丹女士作为董事的薪酬方案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的《关于2024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保持一致。

董事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不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公司非独立董事刘少云先生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董事长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相关职务,仍在公司继续任职。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刘少云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118,159,101股,离任后,刘少云先生将继续遵守《上市公司股东、董监

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其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特此公告。

侨银城市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4年5月18日

附件:

韩丹女士简历韩丹女士,中国国籍,拥有美国永久居留权,1982年4月出生。2001年进入霖泽园林(公司前身)任职至今,现任侨银股份总经理助理。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韩丹直接持有公司股份3,021,890股。刘少云与郭倍华、韩丹为公司共同实际控制人。郭倍华与韩丹系母女关系,刘少云与韩丹系夫妻关系,刘少云为盐城珑欣执行事务合伙人,盐城珑欣与刘少云、郭倍华、韩丹构成一致行动人关系。除上述情形外,韩丹与公司其他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所规定的情形,亦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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