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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方电热: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5-20

镇江东方电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镇江东方电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于2024年5月17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正式的会议通知已于2024年5月13日以电子邮件或电话形式送达所有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7名,实际出席会议的董事7名,其中万洪亮先生、张庆忠先生以通讯方式出席;公司部分监事和全部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董事长谭克先生主持会议。本次会议的通知、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及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第一个归属期锁定期届满暨解锁条件成就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第一个归属期的锁定期将于2024年5月21日届满,根据《公司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第一个归属期不设置个人层面考核指标,待法定锁定期期满后直接归属给相应的持有人。根据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同意公司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在第一个归属期届满后的规定期间择机处置本次解锁的权益。

公司1名激励对象在第一个归属期锁定期届满前因个人原因离职,根据《公司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规定:“持有人离职的,包括主动辞职、擅自离职或劳动合同到期后拒绝与公司续签合同、协商解除劳动合同、因丧失劳动能力离职等情形,管理委员会应当按协议约定收回持有人对应的全部标的股票权益,该等收回的股票权益由管理委员会决定分配给其他人员”,由此,该激励对象第一批解锁份额对应的权益在未来处置后由管理委员会决定分配给其

镇江东方电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他人员。此事项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董事谭克、谭伟、张庆忠、朱晓龙参与了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为关联董事,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的《关于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第一个归属期锁定期届满暨解锁条件成就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5)。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第二个归属期锁定期届满暨解锁条件成就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第二个归属期的锁定期将于2024年5月21日届满,根据《公司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公司及各业务板块子公司对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参与人的2023年度个人绩效进行了考核。根据考核结果,上述人员的2023年度个人绩效考核分别为优秀(A)或良好(B),第二个归属期的解锁条件已经达成。根据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同意公司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在第二个归属期届满后的规定期间择机处置本次解锁的权益。

公司1名激励对象在第一个归属期锁定期届满前因个人原因离职,根据《公司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规定:“持有人离职的,包括主动辞职、擅自离职或劳动合同到期后拒绝与公司续签合同、协商解除劳动合同、因丧失劳动能力离职等情形,管理委员会应当按协议约定收回持有人对应的全部标的股票权益,该等收回的股票权益由管理委员会决定分配给其他人员”,由此,该激励对象第二批解锁份额对应的权益在未来处置后由管理委员会决定分配给其他人员。

此事项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公司董事谭克、谭伟、张庆忠、朱晓龙参与了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为关联董事,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的《关于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第二个归属期锁定期届满暨解锁条件成就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6)。

特此公告。

镇江东方电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5月20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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