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航沈飞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委托贷款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交易概述
中航沈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3月28日召开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中航沈飞向子公司提供委托贷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公司利用自有资金通过中航工业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航财务公司”)向吉林航空维修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吉航公司”)提供不高于人民币70,000万元的委托贷款,前述委托贷款事项已经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详见公司分别于2024年3月30日、4月27日披露的《中航沈飞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委托贷款暨关联交易的公告》(编号:2024-017)、《中航沈飞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编号:2024-024)。
二、交易进展情况
近日,公司与吉航公司、中航财务公司正式签订了《委托贷款合同》,主要内容如下:
委托人:中航沈飞股份有限公司
受托人:中航工业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借款人:吉林航空维修有限责任公司
贷款用途:流动资金周转
担保方式:信用方式
委托贷款金额:人民币70,000万元
委托贷款期限:自委托贷款合同签字或盖章之日起1年
委托贷款利率:年利率为1.6%
委托贷款手续费:由公司按照合同约定的委托贷款金额和委托贷款期限向中航财务公司支付手续费,手续费费率为万分之四
合同生效条件:自三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特此公告。
中航沈飞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5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