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证券停复牌情况:适用
因实施2023年度权益分派,本公司的相关证券停复牌情况如下:
证券代码 | 证券简称 | 停复牌类型 | 停牌起始日 | 停牌期间 | 停牌终止日 | 复牌日 |
110094 | 众和转债 | 可转债转股停牌 | 2024/5/24 |
一、本次权益分派方案的基本情况
新疆众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9日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议案》:
公司将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拟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12元(含税)。如在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前,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将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1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新疆众和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035)。
本次权益分派方案实施后,公司将根据《新疆众和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的发行条款及相关规定,对可转债当期转股价格进行调整。
二、本次权益分派方案实施时停止转股的安排
1、公司将于2024年5月2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和可转债转股价格调整公告。
2、自2024年5月24日至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众和转债”将停止转股,股权登记日后的第一个交易日起“众和转债”恢复转股,欲享受权益分派的可转债持有人可在2024年5月23日(含2024年5月23日)之前进行转股。
三、其他
联系部门:公司证券部
咨询电话:0991-6689800
联系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高新区喀什东路18号
特此公告。
新疆众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5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