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400205 证券简称:泛海3 主办券商:山西证券
泛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23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5月20日
2.会议召开地点:北京市朝阳区朝阳公园桥东南角泛海国际售楼处二层大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 √网络投票 □其他方式投票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公司副董事长李书孝先生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性说明:
本次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和授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12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3,153,981,15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0.70%。
其中通过网络投票方式参与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6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1,9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37%。
(三)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股东大会情况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和公司聘请的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审议公司董事会2023年度工作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30日在全国股份转让系统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上披露的《董事会2023年度工作报告》。
2.议案表决结果:
普通股同意股数3,153,980,155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9968%;反对股数1,0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32%;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二)审议通过《关于审议公司监事会2023年度工作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30日在全国股份转让系统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上披露的《监事会2023年度工作报告》。
2.议案表决结果:
普通股同意股数3,153,979,455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9946%;反对股数9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29%;
弃权股数8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25%。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三)审议通过《关于审议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30日在全国股份转让系统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上披露的《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2.议案表决结果:
普通股同意股数3,153,979,255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9940%;反对股数1,1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35%;弃权股数8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25%。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四)审议通过《关于审议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30日在全国股份转让系统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上披露的《关于2023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公告》。
2.议案表决结果:
普通股同意股数3,153,979,355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9943%;反对股数1,0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32%;弃权股数8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25%。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五)审议通过《关于审议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30日在全国股份转让系统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上披露的《2023年年度报告》。
2.议案表决结果:
普通股同意股数3153,979,255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9940%;反对股数1,1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35%;弃权股数8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25%。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30日在全国股份转让系统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
公告》。
2.议案表决结果:
普通股同意股数3,153,980,055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9965%;反对股数1,1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35%;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七)审议通过《关于拟修订<公司章程>及相关议事规则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30日在全国股份转让系统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上披露的《关于拟修订<公司章程>
2.议案表决结果:
普通股同意股数3,153,980,155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9968%;反对股数1,0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32%;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本议案涉及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八)审议通过《关于拟修订<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30日在全国股份转让系统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上披露的《关于拟修订<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公告》。
2.议案表决结果:
普通股同意股数3,153,980,055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9965%;反对股数1,1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35%;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本议案涉及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3.回避表决情况
公告编号:2024-045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三、律师见证情况(如有)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高文律师事务所
(二)律师姓名:雷彩虹、胡伟
(三)结论性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出席人员资格及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一)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二)北京高文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泛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4年5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