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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业股份:关于全资子公司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5-21

维业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全资子公司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暨关联

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概述

维业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珠海华发景龙建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发景龙”)于前期收到了珠海十字门中央商务区建设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珠海十字门”)公开招标的华发国际海岸花园南区精装修及配套工程(以下简称“本项目”)的中标通知书,确认华发景龙为本项目的中标单位,中标金额约1,022,221,157.00元人民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4年5月11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全资子公司收到中标通知书暨关联交易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4-045)。依据上述中标结果,近日华发景龙与珠海十字门签署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华发景龙为公司全资子公司,珠海十字门为珠海华发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发集团”)间接控制的控股子公司,珠海十字门与公司属于受华发集团同一控制下的关联方,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公司于2024年3月8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临时会议并于2024年3月25日召开了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了该事项。本项目属于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范围内。

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也无需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名称:珠海十字门中央商务区建设控股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111,037.6068万人民币

成立日期:2009年05月22日法定代表人:周吉林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4006886599292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注册地址:珠海市横琴新区十字门大道9号8栋1-7单元经营范围:一般项目: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住房租赁;非居住房地产租赁;商业综合体管理服务;创业空间服务;企业管理;企业管理咨询;房地产经纪。(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建设工程施工;房地产开发经营;旅游业务;餐饮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截至2023年12月31日(经审计),珠海十字门的总资产为5,424,965.83万元、净资产为1,234,809.69万元;2023年营业收入为1,096,211.59万元,净利润为219,395.87万元。截至2024年3月31日(未经审计),珠海十字门的总资产为5,422,820.30万元、净资产为592,693.6万元;2024年第一季度营业收入为288,853.4万元,净利润为39,534.40万元。主要股东:华发集团控股子公司珠海华发城市运营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持有其

95.80%股权。

关联关系:华发景龙为公司全资子公司,珠海十字门为华发集团间接控制的控股子公司,珠海十字门与公司属于受华发集团同一控制下的关联方,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履约能力:珠海十字门不是失信被执行人,具备履行合同义务的能力。

三、合同主要内容

发包人:珠海十字门中央商务区建设控股有限公司

承包人:珠海华发景龙建设有限公司

1、工程名称:华发国际海岸花园南区精装修及配套工程

2、工程概况:华发国际海岸花园南区位于珠海市南湾大道南侧,马骝洲水道北侧,南琴路东侧,通航二路西侧。项目总用地面积74,523.23㎡,计容面积约18万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27万平方米,包含10栋高层(29~32层)、10栋多层洋房(7层-10层)、会所(2层)及物管社区等配建用房,一层地下室。

3、工程承包范围:已经发包人书面确认的华发国际海岸花园南区精装修及配套工程施工图纸为准。

4、合同价格:本合同含税暂定总价为人民币1,022,221,157.00元,其中含暂列金人民币51,107,000.00元(实际金额以工程量结算为准)。

5、合同工期:自经发包人书面确认的开工令上载明的开工日期之日起计180个日历天内完成精装修工程、120 个日历天内完成周边公共绿地项目全部施工内容,并经发包人、监理人及政府相关部门验收合格。

6、违约责任:合同条款中已对双方权利和义务、违约责任等方面作出明确的规定。

四、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和依据

本次交易严格履行公平、公正、科学择优的评审原则,经过了评标定标等程序,定价公允合理。

本次因招标而形成的关联交易属于正常的商业行为,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非关联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关联交易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关联方预计发生的关联交易属于正常的商业交易行为,符合公司经营活动开展的需要。交易以市场价格为定价参考,遵循公平、公正的原则,不会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不会对公司的业务独立性产生重大影响。

六、当年年初至今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

2024年年初至2024年5月16日,除本项关联交易外,公司与华发集团及其关联方(包含受同一主体控制或相互存在控制关系的其他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金额约为74.81亿元人民币。

七、备查文件

1、《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特此公告。

维业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 事 会二○二四年五月二十一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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