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力尔电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5%以上股东在一致行动人之间内部转让股份计划的提
示性公告
股东聂葆生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保证向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份转让为公司5%以上股东所持股份在一致行动人之间内部转让,不涉及向市场减持,其合计持股比例和数量未发生变化。本次转让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
2、公司不存在《关于进一步规范股份减持行为有关事项的通知(深市)》中规定的公司破发、破净情形或者最近三年未进行现金分红、累计现金分红金额低于最近三年年均净利润30%的情形。
一、本计划概述
近日,科力尔电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5%以上股东聂葆生先生出具的《关于5%以上股东在一致行动人之间内部转让股份计划的告知函》,聂葆生先生因资产规划需要,计划以大宗交易方式向其一致行动人莞香资本私募证券基金管理(深圳)有限公司作为管理人管理的莞香葆春99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该私募基金唯一持有人为聂葆生先生)转让公司股份不超过
888.30万股(公司当前总股本的2%)。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聂葆生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217,981,016股(公司当前总股本的49.08%)。本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聂葆生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股数量和持股比例发生变化。
二、本计划主要内容
1、转让原因:聂葆生先生资产规划;
2、转让方式:大宗交易;
3、转让价格:根据转让时市场价格确定;
4、拟转让股份来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股份(包括持有公司股份期间公司权益分派转增股本而相应增加的股份);
5、拟转让期间: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三个月内,即2024年6月12日至2024年9月11日(根据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禁止减持的期间除外);
6、拟转让比例及数量:不超过888.30万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
7、其他说明:若股份转让期间,公司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股份回购注销等股份变动事项,拟转让股份数量将进行相应调整。
三、其他说明
1、聂葆生先生将根据其整体投资规划等情形决定是否实施本计划。本计划存在转让时间、数量、交易价格的不确定性,也存在是否按期实施完成的不确定性。公司将依据计划进展情况按规定进行信息披露。
2、本次股份转让行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
3、本次股份转让为公司股东在一致行动人之间内部转让股份,不涉及向市场减持,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
4、公司将持续关注本计划的实施进展情况,督促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遵守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备查文件
《关于5%以上股东在一致行动人之间内部转让股份计划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科力尔电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4年5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