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300417 股票简称:南华仪器 公告编号:2024-032
佛山市南华仪器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2023年年报问询函的回复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佛山市南华仪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5月6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公司管理部出具的《关于对佛山市南华仪器股份有限公司的2023年年报问询函》(创业板年报问询函〔2024〕第56号)(以下简称“问询函”)。公司现就问询函的相关内容回复如下:
问题1. 2023年,你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1,221.17万元,同比下滑12.42%,实现归属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以下简称“净利润”)-414.83万元,同比上升87.48%,连续两年亏损。分产品看,机动车检测设备及系统、环境监测设备及系统的收入分别下降
10.13%、37.75%。请你公司:(1)说明机动车检测设备及系统、环境监测设备及系统业务的本期前十大客户具体情况,包括客户名称、注册成立时间、股权结构、实际控制人、与公司发生交易的最早时间、本期销售内容及金额、支付结算安排,交付及客户验收时点,截至2024年一季度末的回款情况,是否为本期新增客户,相关客户与你公司、实际控制人、5%以上股东、董监高是否存在关联关系,相关客户的5%以上股东、董监高是否曾在你公司任职。(2)结合行业政策变动的影响、在手订单、同行业公司业绩情况说明公司收入下降、连续亏损的原因,持续经营能力是否存在较大不确定性。请年审会计师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公司回复:
1、公司本期前十大客户具体情况
(1)2022年、2023年公司收入和净利润情况
单位:万元
项目 | 2023年 | 2022年 | 本年比上年增减(%) | |
调整前 | 调整后 | |||
营业收入 | 11,221.17 | 12,812.10 | 12,812.01 | -12.42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414.84 | -3,313.38 | -3,313.34 | 87.48 |
(2)2022年、2023年公司按产品分类收入情况
单位:万元
产品类型 | 2023年 | 2022年 | 同比增减(%) | ||
金额 | 占营业收入比重(%) | 金额 | 占营业收入比重(%) | ||
机动车检测设备及统 | 10,287.86 | 91.68 | 11,447.00 | 89.35 | -10.13 |
环境监测设备及系统 | 658.28 | 5.87 | 1,057.41 | 8.25 | -37.75 |
租金收入 | 275.03 | 2.45 | 307.69 | 2.40 | -10.61 |
合计 | 11,221.17 | 100.00 | 12,812.10 | 100.00 | -12.42 |
(3)按产品列示本期前十大客户具体情况
1)机动车检测设备及系统本期前十大客户具体情况
单位:万元
客户名称 | 注册时间 | 股权结构 | 实际控制人 | 与公司发生交易的最早时间 | 本期销售内容 | 本期销售金额(注1) | 占本期销售额比例(%) | 支付结算安排 | 交付及客户验收时点 | 截至2024年3月31日回款金额(注2) | 是否为本期新增客户 | 是否与公司、实际控制人、5%以上股东、董监高是否存在关联关系 | 客户的5%以上股东、董监高是否曾在公司任职 |
客户一 | 2016年3月1日 | 1.刘某某持股58%; 2.A公司持股23%; 3.B公司19%。 | 刘某某 | 2016年7月 | 机动车检测设备及系统 | 491.96 | 4.38 | 1.系统产品:按合同约定分期付款。2.台架产品:按合同约定分期付款。 3.单机产品款到发货。 | 截至2023年年末已安装完工 | 210.92 | 否 | 否 | 否 |
客户二 | 2016年7 | 1.王某某持股90%; | 王某某 | 2017年 | 机动车检测设 | 400.73 | 3.57 | 每份合同按不同比 | 截至2023年年末已 | 343.72 | 否 | 否 | 否 |
月29日 | 2.王某持股10%。 | 4月 | 备及系统 | 例分期付款。 | 安装完工 | ||||||||
客户三 | 2022年9月1日 | 1.周某某持股40%; 2.陈某某持股40%; 3.陈某某持股12.50%; 4.梁某持股7.50%。 | 周某某 陈某某 | 2022年10月 | 机动车检测设备及系统 | 172.61 | 1.54 | 按合同约定分期付款。 | 2023年4月25日安装完工 | 175.55 | 否 | 否 | 否 |
客户四 | 2023年2月23日 | 1.刘某某持股50%; 2.梁某持股30%; 3.罗某某持股15%; 4.周某某持股5%。 | 刘某某 | 2023年6月 | 机动车检测设备及系统 | 164.14 | 1.46 | 按合同约定分期付款。 | 2023年5月29日安装完工 | 125.72 | 是 | 否 | 否 |
客户五 | 2016年9月29日 | 张某持股100% | 张某 | 2017年3月 | 机动车检测设备及系统 | 161.50 | 1.44 | 1.系统产品:每份合同约定不同结算方式,按不同比例分期付款。2.单 | 2023年8月30日安装完工 | 161.70 | 否 | 否 | 否 |
机产品款到发货。 | |||||||||||||
客户六 | 2019年1月3日 | C公司持股100% | C公司 | 2019年9月 | 机动车检测设备及系统 | 158.73 | 1.41 | 款到发货 | 截至2023年年末已签收 | 179.36 | 否 | 否 | 否 |
客户七 | 1997年1月2日 | 1.周某某持股70%; 2.王某某持股10%; 3.陈某持股10%; 4.李某持股10%。 | 周某某 | 2005年前 | 机动车检测设备及系统 | 127.39 | 1.14 | 1.系统产品:每份合同约定不同结算方式,按不同比例分期付款。2.单机产品款到发货 | 截至2023年年末已安装完工 | 143.08 | 否 | 否 | 否 |
客户八 | 2022年11月30日 | 1.谭某某持股53%; 2.叶某某持股22%; 3.伍某某持股15%; 4.潘某某持股10%。 | 谭某某 | 2022年12月 | 机动车检测设备及系统 | 123.00 | 1.10 | 按合同约定分期付款。 | 2023年1月16日安装完工 | 138.99 | 否 | 否 | 否 |
客户九 | 2022 | 1.林某某持股54%; | 林某某 | 2023年 | 机动车 | 113.98 | 1.02 | 按合同约定分期付 | 2023年 | 76.80 | 是 | 否 | 否 |
年9月28日 | 2.方某某持股26%; 3.周某某持股20%。 | 10月 | 检测设备及系统 | 款。 | 12月20日安装完工 | ||||||||
客户十 | 2022年9月5日 | D公司持股100%。 | D公司 | 2023年3月 | 机动车检测设备及系统 | 109,73 | 0.98 | 按合同约定分期付款。 | 2023年7月16日安装完工 | 111.60 | 是 | 否 | 否 |
合计 | 2,023.77 | 18.04 | 1,667.44 |
注1:本期销售金额为不含税销售额。注2:截至2024年3月31日回款金额为含税金额。2)环境监测设备及系统本期前十大客户具体情况
单位:万元
客户名称 | 注册时间 | 股权结构 | 实际控制人 | 与公司发生交易的最早时间 | 本期销售内容 | 本期销售金额(注1) | 占本期销售额比例(%) | 支付结算安排 | 交付及客户验收时点 | 截至2024年3月31日回款金额(注2) | 是否为本期新增客户 | 是否与公司、实际控制人、5%以上股东、董监高是否存在关联关系 | 客户的5%以上股东、董监高是否曾在公司任职 |
客户一 | 2018年7月12日 | 代某某持股100% | 代某某 | 2022年12月 | 环境监测设备及系统 | 123.06 | 1.10 | 每份合同按不同比例分期付款。 | 截至2023年末签收完成 | 111.46 | 否 | 否 | 否 |
客户二 | 2021年6月1日 | 张某持股100% | 张某 | 2021年7月 | 环境监测设备及系统 | 76.10 | 0.68 | 每份合同按不同比例分期付款。 | 截至2023年末已安装完工或签收完成 | 71.08 | 否 | 否 | 否 |
客户三 | 2019年5月22 | -- | -- | 2021年7月 | 环境监测设备 | 57.54 | 0.51 | 每份合同约定不同比例分期 | 截至2023年末已签 | 60.99 | 否 | 否 | 否 |
日 | 及系统 | 付款。 | 收 | ||||||||||
客户四 | 2019年5月8日 | -- | -- | 2021年4月 | 环境监测设备及系统 | 38.74 | 0.35 | 每份合同约定不同比例分期付款。 | 截至2023年末已签收 | 41.07 | 否 | 否 | 否 |
客户五 | 2011年1月11日 | 1、蔡某某持股66.67%; 2、张某持股33.33% | 蔡某某 | 2021年11月 | 环境监测设备及系统 | 37.61 | 0.34 | 分四个季度支付 | 截至2023年末已签收 | 40.24 | 否 | 否 | 否 |
客户六 | 1997年4月21日 | 1、王某某持股81%; 2、李某某持股11%; 3、陈某某持股6%; 4、陈某某持股2% | 王卫新 | 2019年6月 | 环境监测设备及系统 | 35.55 | 0.32 | 款到发货 | 截至2023年末已签收 | 40.17 | 否 | 否 | 否 |
客户七 | 2023年1月10 | 于某某持股100% | 于宪花 | 2023年6月 | 环境监测设备 | 21.24 | 0.19 | 按合同约定分期付 | 2023年8月25日 | 24.00 | 是 | 否 | 否 |
日 | 及系统 | 款。 | 安装完工 | ||||||||||
客户八 | 2019年12月12日 | -- | -- | 2023年2月 | 环境监测设备及系统 | 19.91 | 0.18 | 按合同约定分期付款。 | 2023年10月安装完工 | 15.75 | 是 | 否 | 否 |
客户九 | 2010年6月17日 | 颜某某持股100% | 颜某某 | 2020年11月 | 环境监测设备及系统 | 19.11 | 0.17 | 每份合同约定不同比例分期付款。 | 截至2023年末已安装完工 | 21.57 | 否 | 否 | 否 |
客户十 | 2015年2月27日 | 张某某持股100% | 张某某 | 2023年7月 | 环境监测设备及系统 | 16.82 | 0.15 | 款到发货 | 截至2023年末已安装完工 | 19.01 | 是 | 否 | 否 |
合计 | 445.67 | 3.97 | 445.34 |
注1:本期销售金额为不含税销售额。注2:截至2024年3月31日回款金额为含税金额。
如上表所示,2023年度公司前十大客户销售内容为机动车检测设备及系统和环境监测设备及系统。收入确认模式分为两种,第一种是需要安装的设备及系统,在安装完工后取得客户验收证明时确认收入;第二种不需要安装的设备及系统,在交付给客户取得签收证明时确认收入。
2023年度公司机动车检测设备及系统前十大客户其中三家为本年度新增客户。因公司大多数客户为机动车检测站,客户不集中较分散,本期机动车检测设备及系统前十大客户收入为2,023.77万元,占2023年度收入18.04%。截至2024年3月31日的回款金额为1,667.44万元,占机动车检测设备及系统前十大客户2023年销售额的73.05%。
2023年度公司环境监测设备及系统前十大客户其中三家为本年度新增客户。本期环境监测设备及系统前十大客户收入为445.67万元,占2023年度收入3.97%。截至2024年3月31日的回款金额为445.34万元,占环境监测设备及系统前十大客户2023年销售额的90.29%。
本期前十大客户与公司、实际控制人、5%以上股东、董监高不存在关联关系,也不存在前十大客户的5%以上股东、董监高在公司任职的情形。
2、公司收入下降、连续亏损的原因
(1)机动车检测行业政策影响
1)2020年10月,公安部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公安部服务“六稳”“六保”,深化公安交管“放管服”改革,推出了优化营商环境12项措施,其中为进一步推进“简政放权”,公安部扩大了机动车免检范围,在实行6年内6座以下非营运小微型客车免检基础上,将6年以内的7至9座非营运小微型客车(面包车除外)纳入免检范围,对非营运小微型客车(面包车除外)超过6年不满10年的,由每年检验1次调整为每两年检验1次,该措施于2020年11月20日起实施。受到上述“放管服”政策影响,对机动车检测行业及下游检测运营市场产生了较大的冲击。
2)2022年9月,公安部、市场监管总局、生态环境部、交通运输部联合印发《关于深化机动车检验制度改革优化车检服务工作的意见》,再次放宽机动车强制检测要求,自2022年10月1日起,非营运小微型载客汽车(面包车除外)、摩托车自注册登记之日起第6年、第10年进行安全技术检验,在10年内每两年向公安机关申领检验标志,超
过10年的,每年检验1次。该措施进一步放宽机动车强制检测标准,机动车检测频次、检测数量存在一定程度的下降,对公司机动车检测设备业务销售造成一定的不利影响。
(2)同行业公司业绩对比情况(数据取自于年度审计报告)
单位:万元
证券简称 | 营业收入 | 归属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
2023年 | 2022年 | 2021年 | 2023年 | 2022年 | 2021年 |
安车检测(注1)
安车检测(注1) | 24,716.20 | 25,331.35 | 30,361.83 | -5,852.20 | -3,140.55 | 1,025.60 |
中航电测(注2)
中航电测(注2) | 19,657.10 | 20,421.17 | 35,850.69 | 23.32 | -5,670.73 | 4,148.11 |
南华仪器
南华仪器 | 10,287.86 | 11,447.00 | 16,049.44 | -414.84 | -3,313.34 | 1,224.48 |
注1:安车检测的营业收入为机动车检测系统产品收入,归属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安车检测整体净利润。注2:中航电测的营业收入为智能交通收入,归属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来源于全资子公司石家庄华燕交通科技有限公司。
上市公司 | 毛利率(%) | 备注 | ||
2023年度 | 2022年度 | 2021年度 | ||
安车检测 | 42.55 | 47.24 | 45.02 | 机动车检测系统 |
中航电测 | 36.28 | 36.00 | 45.10 | 智能交通 |
同行上市公司平均 | 39.42 | 41.62 | 45.06 | |
南华仪器 | 37.58 | 40.37 | 41.80 | 机动车检测设备及系统 |
通过以上近年机动车检测行业类重要政策来看,公司业绩在行业政策的持续影响下,机动车检测行业车检频次减少,机动车检测机构数量增速减缓,从而使机动车检测行业需求下降,对公司机动车检测设备销量造成不利影响;公司环境监测新产品推广效果不及预期,从而造成公司主营业务收入下降。
通过与同行上市公司的营业收入、毛利率、净利润近三年对比可见,受行业政策影响,行业整体呈下降趋势。
3、公司持续经营能力情况
(1)行业标准或行业政策的影响
行业标准或者规范类积极的政策文件陆续出台,有利于公司业务的持续发展。1)GB36886-2018《非道路柴油移动机械排气烟度限值及测量方法》标准于2018年12月实施。根据《非道路移动机械用柴油机排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中国第三、四阶段)》(GB20891路移动机械)及其修改单、《非道路柴油移动机械污染物排放控制要求》(HJ1014-2020)要求,2022年12月1日起,所有进口、生产、销售的560kW及以下的非道路移动机械及其装用的柴油机应符合国四阶段排放标准要求。非道路移动源主要包括工程机械、农业机械、小型通用机械、船舶、飞机、铁路机车等。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六十一条的要求,城市人民政府根据当地大气环境质量状况,划定并公布禁止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使用的区域。截至2022年底,共有315个地级及以上城市已经划定非道路移动机械低排放控制区,对低排放控制区内的非道路移动机械开展环保信息公开情况和编码登记查验、烟度和油品抽测等监督执法。2022年,全国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均已开展非道路移动机械编码登记工作,累计上传非道路移动机械编码登记数据322.3万条。目前各省市陆续对非道路移动机械的排放进行监管,应市场需求,公司研制了不透光度计、便携式林格曼黑度仪等设备推出市场。2)2023年8月5日市场监管总局官网发布《关于实施汽车国六排放标准有关事宜的公告》,自2023年7月1日起,全国范围全面实施国六排放标准6b阶段,禁止生产、进口、销售不符合国六排放标准6b阶段的汽车。针对部分实际行驶污染物排放试验(即RDE试验)报告结果为“仅监测”等轻型汽车国六b车型,给予半年销售过渡期,允许销售至2023年12月31日。汽车生产、进口企业作为环保生产一致性管理的责任主体,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等有关规定,在车辆出厂或入境前公开车型排放检验信息和污染控制技术信息,确保实际生产、进口的车辆符合要求。该政策出台有望推动汽车新车型数量持续增加,为相关汽车检测企业带来业绩增量。
3)2022年12月,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下达国家标准计划,要求制定《新能源汽车运行安全性能检验规程》。全国标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显示,该项目周期为18个月,目前检验规程正在审查中。如政策出台,预计将会提高机动车检测行业的技术水平,从而进入一个新的发展阶段。公司已立项新能源汽车安全性能检测设备及系统项目,产品
已经完成样机的设计及验证测试,后续的现场测试根据新的检定规程颁布的情况准备小批试产、销售推广工作。4)GB20952-2020《加油站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于2021年4月实施,标准规定了加油站在汽油卸油、储存、加油过程中油气排放控制要求、监测和监督管理要求。针对该标准的实施,公司研发的油气回收在线监测系统,通过安装在现场的传感器或测量仪表、数据采集传输设备以及数据处理设备,对油气回收系统运行关键参数(回收气量、加油量、油罐及油关路压力等)进行测量、分析及传输,计算气液比、密闭性、液阻等指标并进行实时监控,可以应用于各大加油站。5)2023年,国务院印发《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计划》,明确了今后一段时间大气污染治理的工作重点和行动举措。《行动计划》提出,到2025年,全国地级及以上城市PM2.5浓度比2020年下降10%,重度及以上污染天数比率控制在1%以内;氮氧化物和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总量比2020年分别下降10%以上。2023年3月,经碳达峰碳中和工作领导小组同意,生态环境部印发实施了《2021、2022年度全国碳排放权交易配额总量设定与分配实施方案(发电行业)》,规定了全国碳市场发电行业2021、2022年度配额核算与分配方法,明确了配额发放、调整及清缴履约等管理流程。随着各种“双碳”政策细则密集出台以及碳排放交易市场的扩张,我国碳计量和交易核算体系的建设不断发展,精准的碳排放量数据是碳市场稳定运行基石,具备碳监测功能组件的烟气排放连续监测系统的推进速度将会加快。公司根据自身的技术特长,积极参加国家的温室气体监测、碳排放计量活动,是中国环境监测总站主导编制的温室气体排放监测标准的参编单位之一,在通过碳排放实际监测计量、实现温室气体排放核算方面有一定的技术的优势。相关标准已经形成团体标准并获得中国环境保护协会团体标准优秀奖。
6)2023年8月,由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印发《全国城镇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提出:“到2025年底前,建立严进、严管、重罚的燃气安全管理机制,完善相关法规标准体系,提升本质安全水平,夯实燃气安全管理基础,基本建立燃气安全管理长效机制”。报告期内,公司依托先进的气体检测技术基础,对环境应急监测行业的可燃气体探测器的相关产品进行研发及相关的布局,可以广泛应用于石油、石化行业的炼油厂、加油站、化工厂、冶金行业、电力行业、燃气行业等存在易燃气体场所。随着政策落地,以及原有燃气报警装置到期更换及技术迭代机会,可燃气体报警器相关行业将
迎来新的发展机遇。
(2)截止目前公司在手订单情况稳定,并积极拓展新客户:
截至2024年5月10日机动车检测设备及系统269家客户不含税在手订单金额4,023.22万元,环境监测设备及系统24家客户不含税在手订单金额245.41万元,合计不含税在手订单金额4,268.64万元,其中2024年新增订单3,178.22万元,2023年未执行完订单金额1,090.42万元。
截至2024年5月10日新建机动车检测站潜在客户101家,分别处于需求了解、商务谈判、规划设计、产品报价阶段;机动车检测站升级潜在客户4家,分别处于需求了解、商务谈判、产品报价阶段;单机和环境监测产品潜在客户4家,分别处于需求了解、商务谈判阶段。
综上,随着各类型机动车优惠检测政策的释放及机动车保有量不断增长,预期机动车检测行业需求将增加;国家“碳达峰”、“碳中和”双碳政策实施细则逐步落地,将给汽车检测和环境监测行业带来市场增量;同时新能源汽车的检测标准制定实施也将会给汽车检测行业带来良好市场预期。
目前公司在手订单稳定,公司凭借优良的产品质量、持续的技术开发能力与优秀的商务服务能力,树立了良好的行业口碑与客户认可度。公司管理层采取积极的经营策略,在对原有老客户进行维护、维持良好合作关系的同时加大市场的开拓力度,持续对新的客户进行开发,潜在客户拓展也取得了预期效果。因此,收入的下降、连续亏损不影响公司的持续经营。
年审会计师回复:
1、针对公司本期前十大客户的具体情况,实施主要审计程序包括:
(1)对公司销售与收款循环内控进行了解、评估并测试收入确认的相关内部控制;
(2)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或天眼查等查询公司本期前十大客户背景;
(3)对公司本期前十大客户执行访谈和关联方检查程序;
(4)对公司本期前十大客户销售交易,通过抽样检查相关的合同或订单、发货通知单、出库单、物流凭证,以及签收单、货物安装完工确认单或验收单等支持性文件,
以确认收入的真实性、准确性;
(5)对公司本期前十大客户销售交易执行函证程序,以确认销售收入交易的真实性;
(6)对公司本期前十大客户销售交易选取资产负债表日前后记录的收入交易样本,检查出库单、客户签收单、安装记录表及其他支持性文件,以评价收入是否被记录于恰当的会计期间;
(7)对公司本期前十大客户销售交易检查本期和截至2024年3月31日的销售回款:抽取销售货款的银行进账单据,核对收款单位金额、日期与收款凭证是否一致。
经核查,我们认为:
公司收入确认符合会计准则的规定。报告期内前十大客户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5%以上股东、董监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发现相关客户的5%以上股东、董监高在公司任职的情形。
2、针对收入下降、连续亏损和公司持续经营能力是否存在较大不确定性,实施核查程序主要包括:
(1)了解国家在机动车检测和环境监测行业的发展状况与阶段;查阅机动车检测和环境监测行业政策及行业标准或规范,了解行业市场规模及发展趋势;
(2)核查在手订单金额对应合同,了解在手订单执行情况;
(3)检查同行业业绩对比情况,复核所选同行业公司恰当性、行业地位、与公司业务相似度等;
(4)查阅管理层制定的公司2024年经营计划,根据行业政策、行业竞争、公司竞争优势和行业地位等分析评价;
(5)获取管理层对其持续经营的自评报告,了解企业对其持续经营能力所做出的评价及为改善持续营能力拟采取的措施。
(6)检查期后事项,了解截至回函日公司经营情况。
经核查,我们认为:
公司上述回复事项与我们在审计过程中和期后了解到的相关情况在所有重大方面一致,公司持续经营假设是恰当的。
问题2.年报显示,公司应收账款期末余额为4,317.45万元,本期计提坏账准备
65.55万元,累计计提坏账准备1,145.25万元。账龄2年以上的应收账款期末余额为1,169.53万元。请你公司:(1)列示公司账龄2年以上的应收账款的欠款方名称、交易内容、欠款金额占交易金额的比例、长期未回款的原因及合理性,是否存在回款障碍,是否已采取诉讼仲裁等催收措施。(2)结合预期信用损失模型、账龄分布、客户信用风险状况、期后回款情况和相应的同行业公司坏账计提情况等,说明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是否充分。请年审会计师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公司回复:
1、账龄2年以上的应收账款的欠款方情况:
单位:万元
类型 | 欠款方 | 交易内容 | 2023年末账龄2年以上的欠款余额 | 交易金额 | 欠款金额占交易金额比例(%) | 长期未回款原因 |
第一类 | 257家交易客户 | 售后配件及维修费 | 46.09 | 62.57 | 73.66 | 实务中账期较长 |
第二类 | 13家被注销、吊销、列出失信执行人、停业、多次催收无效交易客户 | 机动车检测设备及系统 | 121.81 | 486.69 | 25.03 | 债务人经营不善和经营困难 |
第三类 | 10家诉讼的交易客户 | 机动车检测设备及系统 | 180.59 | 704.60 | 25.63 | 有争议或恶意欠款 |
第四类 | 除以上类型外51家账龄2-5年的交易客户 | 机动车检测设备及系统/环境监测设备及系统 | 460.15 | 2,359.30 | 19.50 | 合作中客户但有回款障碍 |
第五类 | 除以上类型外46家账龄5年以上交易客户 | 机动车检测设备及系统 | 360.90 | 1,900.12 | 18.99 | 欠款方正常经营但一直拖欠 |
合计 | 1,169.53 | 5,513.28 | 21.21 |
第一类欠款方特点:客户数量众多、欠款金额较小、购买配件或维修服务形成欠款余额,为维护客户合作关系账期一般较长,形成实务中约定俗成。第一类按客户信用风险组合采用账龄法计提坏账准备;第二、三类欠款系在经营过程因债务人出现经营不善和经营困难造成长期挂账,受行业和经营环境影响,具有不可控性。对第二、三类欠款方,公司准备或已通过诉讼进行催收。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和全额计提坏账准备;
第四类欠款方为一直合作客户,由于客户原因出现一定回款障碍,双方在合作中协商。按客户信用风险组合采用账龄法计提坏账准备;
第五类欠款方中分两种情形,第一种为个别情形,如最终客户为国外客户,因三方合作方式未谈妥搁置回款。再如因客户改生产线要求公司更改设备,涉及变更合同未谈妥挂账。第二种情形为大量小额客户拖欠,是经营过程不可避免的情况。对这类存在一定的回款障碍欠款方,公司根据客户特点进行分类催收,对继续合作的客户,加强与客户沟通,加大催收力度的方式。对经营困难的客户积极协调,给予一定的延期。对于恶意欠款方通过诉讼进行催收。本类按客户信用风险组合采用账龄法全额计提坏账准备。
综上,公司长期未回款原因系在经营过程出现不同情形造成,具有合理性。
2、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的充分性说明
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判断,依据信用风险特征将应收账款划分为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组合、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并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公司单项计提坏账准备:本行业客户特点较为分散,单笔交易额低,受行业政策和外部环境叠加影响部分欠款对象因经营不善、不再经营或资不抵债,多次催收无效、恶意拖欠货款、被注/吊销或被列为失信执行人造成回款困难,公司对该部分应收款进行预期信用损失测试,计提单项坏账准备。
公司组合计提坏账准备:公司按账龄与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表计提,同时使用迁徙率模型进行验证,即当在单项工具层面无法以合理成本评估预期信用损失的
充分证据时,根据公司实际经营业务的特征,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判断,依据信用风险特征计提坏账,公司对组合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政策采用新金融工具准则中迁徙率模型,分别测算各个组合模块的预期信用损失率,以确保坏账计提充分、准确。组合应收账款坏账测算验证过程如下:根据应收账款历史数据集合,公司计算的平均迁徙率具体如下:
第一步:确定适当的风险组合、确定分类到各组合下的应收账款余额及对应账龄,据此计算迁徙率。第二步:计算迁徙率,迁徙率为上年末该账龄应收账款余额至下年末仍未收回的金额占上年末该账龄应收账款余额的比例;平均迁徙率为最近三年的算术平均值,根据账龄分布情况计算平均迁徙率如下表所示:
账龄 | 2020-2021 | 2021-2022 | 2022-2023 | 2023年审定 | 备注 |
年迁徙率(%) | 年迁徙率(%) | 年迁徙率(%) | 平均迁徙率(%) | ||
1年以内 | 20.64 | 16.54 | 16.30 | 17.80 | A |
1-2年 | 41.60 | 14.01 | 52.08 | 35.90 | B |
2-3年 | 95.18 | 46.62 | 60.53 | 67.40 | C |
3-4年 | 98.92 | 67.18 | 75.35 | 80.50 | D |
4-5年 | 94.92 | 87.90 | 59.09 | 80.60 | E |
5年以上 | 100.00 | 100.00 | 100.00 | 100.00 | F |
根据平均迁徙率计算的历史损失率具体如下:
账龄 | 2023年审定平均迁徙率(%) | 历史信用损失率(%) | 计算公式 |
1年以内 | 17.80 | 2.80 | A*B*C*D*E*F |
1-2年 | 35.90 | 15.71 | B*C*D*E*F |
2-3年 | 67.40 | 43.77 | C*D*E*F |
3-4年 | 80.50 | 64.90 | D*E*F |
4-5年 | 80.60 | 80.64 | E*F |
5年以上 | 100.00 | 100.00 | F |
预期损失率调整结合宏观经济总体情况及对行业总体预测,公司对预期信用损失率在历史实际损失率的基础上进行5%的调整,调整后情况如下:
账龄 | 历史信用损失率(%) G | 前瞻性上浮比例调整(%) H | 2023年预期信用损失率(%) =G*(1+H) |
1年以内 | 2.80 | 5.00 | 2.94 |
1-2年 | 15.71 | 5.00 | 16.50 |
2-3年 | 43.77 | 5.00 | 45.96 |
3-4年 | 64.90 | 5.00 | 68.14 |
4-5年 | 80.64 | 5.00 | 84.67 |
根据预期信用损失模型计算坏账准备如下:
单位:万元
类别 | 2023年期末余额 | 2022年期末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
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 258.36 | 258.36 | 55.13 | 55.13 |
按账龄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 4,059.09 | 887.90 | 4,303.34 | 1,044.47 |
合计 | 4,317.45 | 1,146.26 | 4,358.47 | 1,099.60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单位:万元
项 目 | 期末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
1年以内 | 2,684.98 | 78.97 | 2.94 |
1至2年 | 444.83 | 73.38 | 16.50 |
2至3年 | 270.67 | 124.40 | 45.96 |
3至4年 | 90.80 | 61.88 | 68.14 |
4至5年 | 120.90 | 102.37 | 84.67 |
5年以上 | 446.90 | 446.90 | 100.00 |
合 计 | 4,059.09 | 887.90 | 21.87 |
同行业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公司简称 | 1年以内 (%) | 1-2年 (%) | 2-3年(%) | 3-4年 (%) | 4-5年 (%) | 5年以上 (%) |
安车检测 | 5.00 | 10.00 | 20.00 | 30.00 | 50.00 | 100.00 |
中航电测 | 5.00 | 11.02 | 20.00 | 40.00 | 70.00 | 100.00 |
平均值 | 5.00 | 10.51 | 20.00 | 35.00 | 60.00 | 100.00 |
南华仪器 | 2.94 | 16.50 | 45.96 | 68.14 | 84.67 | 100.00 |
如上表所示,公司对因经营不善、不再经营或资不抵债,多次催收无效、诉讼的、恶意拖欠货款、被注/吊销或被列为失信执行人造成回款困难的,公司对该部分应收款进行预期信用损失测试,单项计提坏账准备。公司对正常信用风险组合采用账龄法计提坏账准备,公司与同行业上市公司应收款坏账准备计提比例略有差异,1年以内坏账计提比例略低于同行业,1-5年内坏账计提比例高于同行业,原因系公司执行财政部2017年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对应收账款按照预期信用损失模型计提减值损失,公司参考应收账款迁徙和历史损失情况,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未来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同时公司业务板块与可比公司并非完全可比,故应收款坏账准备计提比例与可比公司略有差异。
综上所述,公司按照预期信用减值模式确认应收账款坏账损失,坏账计提综合比例高于同行业上市公司,公司坏账计提政策更为谨慎、合理,坏账准备计提充分。
年审会计师回复:
1、我们执行了以下核查程序:
(1)了解公司的业务模式、信用政策及收入确认政策;
(2)根据公司应收账款明细,对主要客户回款情况进行核查和执行函证程序;
(3)检查主要客户的销售合同,核查公司对主要客户的信用政策;
(4)核查账龄长、有争议、诉讼的应收账款并了解形成原因,分析其合理性;
(5)检查信用风险组合分类的合理性,按预期信用模型重新计算,并复核重要参数;
(6)查阅同行业上市公司年度报告,将公司应收账款坏账计提政策与同行业上市公司进行对比,分析差异原因及其合理性;
(7)了解应收账款管理制度及执行情况,检查公司的应收账款催收措施,了解应收款项收回的可能性。
2、经核查,我们认为:
长期未回款的原因合理,对存在回款障碍的公司已通过多种方式进行催收包括采取诉讼仲和仲裁等催收措施。公司应收账款预期信用损失率的确定方式合理、依据充分,坏账计提充分。
问题3.公司存货期末账面余额为9,014.99万元,累计计提存货跌价准备710.93万元。请你公司结合公司期末各类别存货情况、存货库龄、存货跌价准备计提的方法和测试过程、可变现净值等,说明本期存货跌价准备计提是否充分。请年审会计师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公司回复:
公司各类存货跌价准备计提的具体政策如下:期末在对存货进行全面清查的基础上,按存货的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提存货跌价准备。产成品、库存商品和用于出售的材料等直接用于出售的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该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需要经过加工的材料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所生产的产成品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为执行销售合同或者劳务合同而持有的存货,其可变现净值以合同价格为基础计算,若持有存货的数量多于销售合同订购数量的,超出部分的存货的可变现净值以一般销售价格为基础计算。
期末按照单个存货项目计提存货跌价准备;但对于数量繁多、单价较低的存货,按照存货类别计提存货跌价准备;与在同一地区生产和销售的产品系列相关、具有相同或类似最终用途或目的,且难以与其他项目分开计量的存货,则合并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以前减记存货价值的影响因素已经消失的,减记的金额予以恢复,并在原已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金额内转回,转回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1)公司2022-2023年末各类存货及相关跌价准备计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 2023年12月31日余额 | 2022年12月31日余额 | ||||
账面余额 | 存货跌价准备 | 计提比例(%) | 账面余额 | 存货跌价准备 | 计提比例(%) |
原材料
原材料 | 7,301.99 | 512.23 | 7.01 | 8,007.20 | 372.00 | 4.65 |
在产品
在产品 | 1,321.52 | 145.16 | 10.98 | 1,643.02 | 87.35 | 5.32 |
产成品
产成品 | 137.59 | 39.09 | 28.41 | 115.07 | 7.40 | 6.43 |
发出商品
发出商品 | 252.55 | 14.17 | 5.61 | 685.45 | 18.40 | 2.68 |
委托加工材料 | 1.34 | 0.29 | 21.39 | 31.65 | 5.67 | 17.90 |
合计
合计 | 9,014.99 | 710.93 | 7.89 | 10,482.38 | 490.82 | 4.68 |
(2)公司2023年末存货按照库龄区分情况:
单位:万元
存货名称 | 2023年末余额 | 2023年末库龄 | 期末跌价准备 | |||
1年以内 | 1-2年 | 2-3年 | 3年以上 | |||
原材料 | 7,301.99 | 2,340.29 | 1,405.49 | 1,114.32 | 2,441.89 | 512.23 |
在产品 | 1,321.52 | 991.19 | 80.92 | 118.39 | 131.02 | 145.16 |
库存商品 | 137.59 | 123.26 | 14.33 | -- | -- | 39.09 |
发出商品 | 252.55 | 175.09 | 63.14 | 14.32 | -- | 14.17 |
委托加工材料 | 1.34 | 1.34 | -- | -- | -- | 0.29 |
合计 | 9,014.99 | 3,631.17 | 1,563.88 | 1,247.03 | 2,572.91 | 710.93 |
(3)计提的方法和测试过程
1)原材料、在产品及委托加工物资的减值测试原材料进行减值测试时,对用于直接出售的材料,以该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需要经过加工的原材料,以所生产的
产成品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进行减值测试。期末原材料占存货比例为81%,3年以上库龄原材料占比28.54%,存货跌价计提比例为7.01%。3年以上库龄原材料形成原因系:2019年度根据当时经营计划采购,后受外部环境影响订单未达到预期。这部分原材料主要为稳压器、电容、芯片、检测器、主机、主控板组件等,该部分原材料具有通用性,不受或较小受库龄影响使用价值下降。在公司产品毛利足以覆盖产品销售费用及相关税费的情况下,需要经过加工的原材料,以所生产的产成品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进行减值测试。对用于直接出售的材料,以该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
经测算,2023年公司期末原材料计提跌价准备余额为512.23万元,在产品计提跌价准备余额为145.16万元,委托加工物资计提跌价准备余额为0.29万元。
2)对产成品的减值测试
公司对产成品进行减值测试时,对期末结存的产成品依据平均销售价格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进行减值测试,经测算,2023年公司期末产成品计提跌价准备余额为39.09万元。
3)对发出商品的减值测试
公司对发出商品进行减值测试时,依据发出商品对应的销售合同价格确认其可变现净值。经测算,2023年公司期末发出商品计提跌价准备余额为14.17万元。
4)公司本年存货跌价准备变动情况:
单位:万元
项目 | 上年年末余额 | 本期增加金额 | 本期减少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其他 | 转回或转销 | 其他 | |||
原材料 | 3,72.00 | 140.23 | -- | -- | -- | 512.23 |
项目 | 上年年末余额 | 本期增加金额 | 本期减少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其他 | 转回或转销 | 其他 | |||
在产品 | 87.35 | 57.81 | -- | -- | -- | 145.16 |
产成品 | 7.40 | 31.69 | -- | -- | -- | 39.09 |
发出商品 | 18.40 | -- | -- | 4.23 | -- | 14.17 |
委托加工材料 | 5.67 | -- | -- | 5.38 | -- | 0.29 |
合 计 | 490.82 | 229.72 | -- | 9.61 | -- | 710.93 |
公司本期存货跌价计提比例高于上期3.21个百分点,增幅为68.59%,综上所述,公司根据各类别存货期末存货盘点情况、库龄及市场环境等综合因素确定可变现净值,且对不同类别存货可变现净值的确认方法合理并一贯执行,公司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准确、充分。年审会计师回复:
1、针对存货跌价准备,实施的主要审计程序包括:
(1)了解、测试和评价管理层与存货跌价准备计提相关的内部控制设计和运行有效性;
(2)获取期末的存货明细,分析不同类型存货的库存水平的合理性,以及是否与公司业务发展情况、生产经营特征相匹配;
(3)了解并评价存货跌价准备计提政策适当性,复核公司对存货所作的减值测试方法和过程,并对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进行重新计算;
(4)结合公司市场环境,针对公司目前及未来经营业务情况与公司相关人员访谈;
(5)实施存货监盘程序,检查存货的数量、状况等;
(6)结合产品状况、市场环境及销售情况,对库龄较长的存货、本年转销及转回存货跌价进行分析性复核。
2、经核查,我们认为:
公司与存货相关内部控制设计和运行有效,存货会计核算政策和存货跌价计提政策符合会计准则规定。通过执行分析性程序、存货盘点,存货跌价测试等程序,公司的存
货跌价准备计提充分。
问题4.年报显示,你公司前期认购的“重庆信托?昆明融创城项目集合资金信托计划”的债务人于2022年违约,信托计划终止。2024年1月,评估机构对该项投资评估值为2,989.62万元,公司2023年度确认公允价值变动157.02 万元。此外,公司在2023年继续认购资产管理计划、资产信托计划等理财产品。请你公司:(1)说明截至2023年末“重庆信托?昆明融创城项目集合资金信托计划”公允价值的确认依据及其合理性,该项投资的实际收回情况,未计提资产减值的依据是否充分。(2)说明公司所投资理财产品的投资期限、投资风险等级、是否存在违约风险。
公司回复:
1、“重庆信托?昆明融创城项目集合资金信托计划”的公允价值确认情况
公司聘请北京中和谊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和谊”)对交易性金融资产-“重庆信托?昆明融创城项目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以下简称“昆明融创城信托计划”)进行资产评估,并出具了《佛山市南华仪器股份有限公司以财务报告为目的涉及的重庆信托·昆明融创城项目集合资金信托计划资产评估报告》(中和谊评报字[2024]第 60008号)。
公司持有的“昆明融创城信托计划”,初始投资成本为6,000.00万元,已收回本金为138.00万元,2022年计提资产减值3,029.40万元,账面价值为 2,832.60万元。根据以上评估报告,确认评估公允价值为2,910.60万元,公司依据该评估结论确认了公允价值变动损益157.02万元。
截至2023年末本金实际收回情况:
单位:万元
时间 | 收回本金金额 | 未收回本金余额 |
2022年7月29日 | 60.00 | 5,940.00 |
2023年4月24日 | 78.00 | 5,862.00 |
2022年末账面价值为5,940.00万元,评估价值2,910.60万元,评估价值较账面价值减值3,029.40万元,增值率为-51.00%。明细详见下表:
单位:万元
项目 | 账面价值 | 评估价值 | 增值额 | 增值率% |
A | B | C=B-A | D=C/A*100% | |
昆明融创城信托计划 | 5,940.00 | 2,910.60 | -3,029.40 | -51.00 |
2023年末账面价值为2,832.60万元,评估价值2,989.62万元,评估价值较账面价值增值157.02万元,增值率为 5.54%。明细详见下表:
单位:万元
项目 | 账面价值 | 评估价值 | 增值额 | 增值率% |
A | B | C=B-A | D=C/A*100% | |
昆明融创城信托计划 | 2,832.60 | 2,989.62 | 157.02 | 5.54 |
截至2023年末合计增值率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 本金余额 | 评估价值 | 增值额 | 增值率% |
A | B | C=B-A | D=C/A*100% | |
昆明融创城信托计划 | 5,862.00 | 2,989.62 | -2,872.38 | -49.00 |
该信托计划项下主要风控措施如下:(1)项目公司以其持有的位于昆明市西山区马街街道办事处共计约8.3万平方米土地提供抵押担保;(2)成都融创文旅城投资有限公司作为共同债务人并以其持有的位于成都融创文旅城项目约22.2万平方米的水雪乐园及3万平方米陆乐园提供抵押担保;(3)四川黑龙滩长岛国际旅游度假中心有限公司以其持有的位于四川黑龙滩长岛国际旅游度假中心约7.5万平方米商业用房(包括鲜花小镇商铺、英迪格酒店、黑龙滩洲际酒店副楼)提供抵押担保;(4)眉山蜀乐酒店管理有限公司以其持有的位于四川黑龙滩长岛国际旅游度假中心约4.3万平方米商业用房(黑龙滩际洲酒店主楼)提供抵押担保;(5)融创中国控股有限公司、融创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融创西南房地产开发(集团)有限公司、重庆万达城投资有限公司、桂林融创城投资有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根据云南沣昊房地产土地资产评估有限公司、深圳市世联房地产评估有限公司重庆分公司等对上述抵押房地产出具的评估/估价报告,前述抵押物价值合计约61.4亿元,按实际融资规模(即信托计划存续规模扣除项目公司认购持有的信托份额后的余额)15.09亿元计算,抵押率约24%。
根据对上述抵押不动产登记查询显示,上述抵押资产登记的抵押权利人为重庆国际
信托股份有限公司,查封信息当中的首封机构为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相关抵押房地产的司法评估工作中,重庆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已推进昆明融创城A2地块土地使用权及地上建构筑物昆明滇池宋品酒店(包含房屋固定装修及不可移动的附属设施)出具司法估价报告,评估总额80,007.41万元,估价报告已经生效并执行司法拍卖程序。受托人已配合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对昆明滇池宋品酒店进行司法拍卖工作,尚未拍卖完成。其余资产尚在抵押资产的评估报告确认中,待后续拍卖工作推进。公允价值确认主要采用综合因素分析法,对信托计划所涉及的信托偿还优先级、抵押物状况、信托状况、信用情况、诉讼情况等因素进行分析并打分,主要分析过程如下:
(1)信托偿还优先级是否可回收的影响是指信托公司对金融资产优先偿还的顺序。如对金融资产本金及利息优先偿还的为优质金融资产,金融资产回收的风险小,反之风险大。
(2)抵押物状况对信托计划是否可回收的影响是如房地产及土地使用权可抵债的,收回有保障;向法院申请执行其他资产,对收不回的损失可用其他资产弥补;有其他非房地产资产执行,收回的可能性和金额大打折扣;房地产被第三方善意取得,信托公司失去对抵押资产的追索权;无固定收入来源、无固定住所、无资产,信托计划资金追索难度较大;债务人与资产共失,无其他任何资产的信托计划,即使到法院诉讼都难以收回;已被第三方起诉并进入执行程序的债务人,信托计划收回的可能性几乎为零,只有当第三方起诉人受偿有剩余资产时,信托计划才能按第二顺序受偿。
(3)信托状况对信托计划是否可回收的影响是正常经营状态下信托计划利息及本金到期兑现的保障率高;半停业状态下信托计划利息及本金到期兑现的保障率低;停业状态下信托计划利息及本金到期兑现的保障率受到极大影响;已进入司法程序状态下信托计划有可能形成损失。
(4)信用情况对信托计划是否可回收的影响是信托计划逾期时间越长,形成损失的可能性越大。
(5)诉讼情况对信托计划是否可回收的影响是信托对应的实物资产通过法院诉讼程序,信托资金的合法权利受到法律保护,对债务人形成了一定的催款压力,某种意义上可能会加速款项的回收,但不绝对。
综上所述,在重庆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提供的抵押资产基本情况、法拍进展情况以及该公司对信托计划项下资产的推进程度公告基础上,经过对影响因素分析后确定各因素的影响程度,综合判断其回收情况。根据相关资料显示抵押物价值合计约61.4亿
元,按实际融资规模(即信托计划存续规模扣除项目公司认购持有的信托份额后的余额)
15.09亿元计算,抵押率约24%,因此该部分信托计划的偿还具有一定的保障性,未来可由其抵押资产及相关连带责任公司的追偿或资产拍卖来逐步实现,因此截至2023年末“重庆信托?昆明融创城项目集合资金信托计划”公允价值的确认依据合理,未计提资产减值的依据充分。
2、公司所投资理财产品的情况。
2023年公司所投资的理财产品相关情况列示如下:
单位:万元
产品名称 | 金额 | 投资期限 | 风险等级 | 起始日 | 赎回日 | 是否违约 |
中信期货-粤湾4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 2,000 | 每周开放一次申赎 | R2中低风险 | 2023/5/23 | 2024/4/29 | 否 |
国信证券信安3M001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 1,000 | 每满三个月可申请赎回 | 较低风险 | 2023/5/23 | 2023/8/22 | 否 |
国信证券信安3M001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 1,000 | 每满三个月可申请赎回 | 较低风险 | 2023/5/24 | 2024/2/23 | 否 |
招商银行点金系列看涨三层区间92天结构性存款 | 3,000 | 92天 | R1谨慎型 | 2023/5/29 | 2023/8/29 | 否 |
光证资管汇福双周享1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 1,000 | 每周开放一次申赎每周开放一次申赎 | R2中低风险 | 2023/5/30 | 2024/4/17 | 否 |
兴银理财稳添利日盈稳享1号日开固收类理财产品 | 1,000 | 每个开放日开放申赎 | R2中低风险 | 2023/5/31 | 2024/4/22 | 否 |
粤财信托.中金鑫粤1号 | 500 | 每月开放申赎 | R2中低风险 | 2023/6/6 | 2024/4/17 | 否 |
集合资金信托计划 | ||||||
农银理财“时时付”开放式人民币理财产品 | 1,000 | 每日开放申赎 | 低风险 | 2023/6/5 | 2024/4/26 | 否 |
一天国债逆回购 | 2,000 | 一天 | 低风险 | 2023/6/29 | 2023/6/30 | 否 |
一天国债逆回购 | 2,000 | 一天 | 低风险 | 2023/6/30 | 2023/7/1 | 否 |
招商银行聚生金系列公司(35天)B款理财计划 | 2,000 | 35天 | R2稳健型 | 2023/7/17 | 2023/8/21 | 否 |
鑫享季季添益基金投资组合策略 | 1,000 | 每日开放申赎 | C2稳健型 | 2023/8/31 | 2024/4/24 | 否 |
招商银行点金系列看跌两层区间91天结构性存款 | 3,000 | 91天 | R1谨慎型 | 2023/9/7 | 2023/12/7 | 否 |
招商银行点金系列看跌两层区间91天结构性存款 | 3,000 | 91天 | R1谨慎型 | 2023/12/11 | 2024/3/11 | 否 |
如上表所见,2023年公司投资的理财产品均为短期流动性高的中低风险或低风险产品,截止2023年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理财有效期限2024年5月8日,表内理财产品均已经到期赎回,不存在违约风险。
问题5.年报显示,你公司长期应付款期末余额337.50万元,同比增加140.50%。请你公司结合长期应付的具体明细说明大幅增加的原因及合理性。
公司回复:
截至2023年末长期应付款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应付对象 | 2023年末余额 | 2022年末余额 | 增长比例(%) |
杨伟光 | 309.375 | 112.2075 | 175.72 |
郭超键 | 28.125 | 28.125 | -- |
合 计 | 337.50 | 140.3325 | 140.50 |
2022年11月公司与杨伟光、郭超键及广东嘉得力清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嘉得力”)签订《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2022年12月双方签订《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补充协议一》,2023年2月签订《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补充协议二》(以下统称“协议”)。协议约定公司收购两人持有的嘉得力15%的股份,并约定股份转让方式为全部或部分以大宗交易、竞价交易、特定事项协议转让或其他可行的方式进行转让。如交易双方采用大宗交易等线上交易方式以15元/股的协议价格进行转让,无法线下付款,导致上市公司无法按照协议之约定分期支付转让价款,则乙方承诺在历次交易当日将协议所述的第二期交易价款(即交易对价的15%)退还给上市公司。交易双方实际以大宗交易的方式完成交割,收购股份及退回第二期交易价款明细如下:
1)2022年交易明细
交易对方 | 交易日期 | 交易数量(股) | 交易金额(万元) | 退回的第二期交易价款(万元) |
郭超键 | 2022年12月 | 125,000 | 187.50 | 28.125 |
杨伟光 | 2022年12月 | 498,700 | 748.05 | 112.2075 |
合计 | 623,700 | 935.55 | 140.3325 |
2)2023年交易明细
交易对方 | 交易日期 | 交易数量(股) | 交易金额(万元) | 退回的第二期交易价款(万元) |
杨伟光 | 2023/1/6 | 876,300 | 1,314.45 | 197.1675 |
合计 | 876,300 | 1,314.45 | 197.1675 |
根据协议约定,杨伟光、郭超键退回公司第二期交易价款,即交易对价15%,合计
337.50万元,由公司自业绩承诺年度(2022年度、2023年度、2024年度)届满后6个月内且嘉得力公司 2024年度的专项审核报告出具后,在扣除两人的业绩承诺补偿(如有)后分别支付至杨伟光、郭超键各自指定账户。
根据会计准则,长期应付款核算内容指企业除长期借款和应付债券以外的其他各种长期应付款项。综上,长期应付款本期较上期大幅增加合理。问题6.你公司应交税费期末余额为97万元,较期初下降80%,其中应缴增值税、企业所得税等下降较大。请你公司说明应交税费大幅下降的原因。
公司回复:
公司应交税费余额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增值税 | 60.22 | 404.19 |
企业所得税 | 7.66 | 25.14 |
个人所得税 | 21.34 | 8.93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4.22 | 28.29 |
教育费附加 | 1.81 | 12.12 |
地方教育费附加 | 1.20 | 8.08 |
印花税 | 1.06 | 0.58 |
合计 | 97.51 | 487.32 |
1、应缴增值税大幅下降的原因:
(1)享受延缓缴纳政策的影响
2023年初延缓缴纳的各项税费列示如下:
项目 | 税费所属期 | 延缓缴纳金额 | 税费缴纳期 |
增值税 | 2021年11月-2022年6月 | 298.72 | 2023年1月-2023年5月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2021年11月-2022年6月 | 20.91 | 2023年1月-2023年5月 |
教育费附加 | 2021年11月-2022年6月 | 8.96 | 2023年1月-2023年5月 |
地方教育费附加 | 2021年11月-2022年6月 | 5.97 | 2023年1月-2023年5月 |
合计 | 334.57 |
2023年应交增值税及附加税(包括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期初余额包含2021年以及2022年延缓缴纳的金额,根据《国家税务总局 财政部关于制造业中小微企业延缓缴纳2021年第四季度部分税费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30号)以及《国家税务总局 财政部关于延续实施制造业中小微企业延缓缴纳部分税费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2号)税收政策,公司符合相关政策要求,增值税及附加税延缓缴纳,延缓缴纳的2021年、2022年增值税及附加税于2023年度清缴完毕,其中延缓缴纳2021年增值税102.33万元,2022年增值税196.39万元,合计298.72万元。
(2)享受先进制造业企业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的影响
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 关于先进制造业企业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43号)政策规定,自2023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允许先进制造业企业按照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加计5%抵减应纳增值税税额,公司符合该项政策要求,本年度享受34.62万元加计抵减额。
(3)收入下降的影响
公司2023年度营业收入11,221.17万元,较2022年度12,812.10万元下降12.42%,收入下降导致应纳增值税额有所下降。
2、企业所得税大幅下降原因:
(1)子公司佛山市华贝软件技术有限公司本期利润总额下降
2022、2023年期末企业所得税为佛山市华贝软件技术有限公司应交企业所得税税额。佛山市华贝软件技术有限公司2023年利润总额为359.88万元,2022年利润总额为
540.63万元,下降幅度为50.23%。
(2)2022年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退税
2022年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时因企业研发项目通过鉴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金额变更,于2023年退回企业所得税10.88万元。
问题7.年报显示,你公司报告期末可抵扣暂时性差异为1,967.12万元,递延所得税资产为295.01万元。请你公司结合历史和预计经营情况说明你公司未来是否有足够
的应纳税所得额,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是否符合会计准则的规定。请年审会计师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公司回复:
2023年末,公司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及递延所得税资产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项目 | 暂时性差异金额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占比(%) |
坏账及资产减值准备
坏账及资产减值准备 | 1,881.54 | 282.23 | 95.65 |
长期待摊费用摊销 | 44.89 | 6.73 | 2.28 |
内部交易未实现利润
内部交易未实现利润 | 35.37 | 5.31 | 1.80 |
租赁负债
租赁负债 | 5.31 | 0.80 | 0.27 |
合 计
合 计 | 1,967.12 | 295.06 | 100.00 |
公司近三年业绩情况:
单位:万元
项目 | 2023年 | 2022年 (调整后) | 2021年 (调整后)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414.84 | -3,313.34 | 1,224.48 |
公司递延所得税资产主要由母公司“坏账及资产减值准备”产生,合计占比达95.65%。根据公司近三年业绩情况,2021年公司盈利,2022年主要受交易性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产生较大亏损,2023年受不利因素叠加影响出现较小亏损。2024年1月19日母公司签订存量房买卖合同出售的一处房产,合同总金额5,257.19万元,截至报告出具日,收到全部价款并完成过户手续,该笔交易资产处置收益约3,400.00万元,大于可抵扣暂时性差异金额1,967.12万元。根据前三年度经营毛利率预估,受出售房产交易影响,同时随着不利因素的消弭,预计公司业绩将逐渐恢复,因此长期来看有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可抵扣,故公司确认相关递延所得税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年审会计师回复:
1、针对上述问题,我们执行的核查程序主要包括:
(1)识别公司期末可抵扣或应纳税暂时性差异,以及对当期经营损失和未来期间的影响;
(2)检查本期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增减变动,检查支持性文件,了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形成原因;
(3)了解公司本期亏损原因,以及公司改善经营的具体措施,预计暂时性差异的转销期间,评估转销时公司是否有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
(4)检查预期收回递延所得税资产期间的税率,复核合并报表时产生的暂时性差异,重新计算各项递延所得税资产,及其会计处理是否正确。
(5)核查在手订单金额对应合同,了解在手订单执行情况;
(6)查阅管理层制定的公司2024年经营计划,根据行业政策、行业竞争、公司竞争优势和行业地位等分析评价;
(7)获取管理层对其持续经营的自评报告,了解企业对其持续经营能力所做出的评价及为改善持续经营能力拟采取的措施;
(8)检查期后事项,了解截至回函日公司经营情况。
2、经核查,我们认为:
公司本期受外部环境、机动车行业政策的等因素影响,导致经营亏损。公司已采取积极措施以改善业绩,随着机动车行业利好政策持续释放,预计公司业绩将有所改善,公司各项资产减值准备转回时有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可供抵扣;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符合会计准则的规定。
佛山市南华仪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4年5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