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721 证券简称:百花医药 公告编号:2024-028
新疆百花村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新疆百花村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于2024年5月20日北京时间10:30在公司22楼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会议通知。应参会董事11人,实际参会董事11人。会议由董事长郑彩红女士主持,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召开有效,公司监事、高管列席本次会议。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公司关于延长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表决2票。
关联董事孙建斌先生、杨青女士回避表决。
鉴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于2023年9月8日获得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审核中心审核通过,尚需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做出同意注册的决定后方可实施,为保持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工作的延续性和有效性,确保本次发行工作的顺利完成,公司拟将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自届满之日起延长12个月,即延长至2025年6月14日。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日报上披露的《新疆百花村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延长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授权有效期的公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公司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有效期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鉴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于2023年9月8日获得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审核中心审核通过,尚需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做出同意注册的决定后方可实施,为保持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工作的延续性和有效性,确保本次发行工作的顺利完成,公司拟将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有效期自届满之日起延长12个月,即延长至2025年6月14日。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日报上披露的《新疆百花村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延长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授权有效期的公告》。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公司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日报上披露的《新疆百花村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特此公告。
新疆百花村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5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