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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通快递:2023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5-21

证券代码:002468 证券简称:申通快递 公告编号:2024-032

申通快递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特别提示

1、申通快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刊载了《关于召开2023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2、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或者修改提案的情况。

3、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二)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4年5月20日(周一)15时。

2、网络投票时间:2024年5月20日。其中: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5月20日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5月20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三)会议主持人:陈德军先生。

(四)现场会议召开地点:上海市青浦区重达路58号6楼会议室。

(五)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六)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七)会议出席情况

1、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计67人,代表股份1,033,951,234股,占公司总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股份的67.5431%。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5人,代表股份491,859,869股,占公司总股份的

32.1309%。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62人,代表股份542,091,365股,占公司总股份的35.4122%。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会议,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宋方成律师、陈苗律师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进行了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二、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现场结合网络投票的方式表决通过了如下议案:

1、《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年度报告摘要》

同意1,033,450,826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516%;反对384,108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71%;弃权116,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12%。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02,117,515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5124%;反对384,108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3743%;弃权116,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1133%。

2、《公司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同意1,033,450,826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516%;反对361,708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50%;弃权138,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34%。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02,117,515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5124%;反对361,708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3525%;弃权138,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1352%。

3、《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同意1,033,450,826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516%;反对361,708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50%;弃权138,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34%。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02,117,515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5124%;反对361,708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3525%;弃权138,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1352%。

4、《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同意1,033,526,626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589%;反对424,608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1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02,193,315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5862%;反对424,608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4138%;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5、《关于续聘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同意1,033,119,586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196%;反对692,948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70%;弃权138,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34%。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01,786,275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1896%;反对692,948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6753%;弃权138,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1352%。

6、《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同意1,033,547,426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609%;反对403,808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9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02,214,115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6065%;反对403,808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393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7、《关于董事薪酬计划的议案》

本议案的关联股东陈德军先生及一致行动人陈小英女士、上海德润二实业发展有限公司、上海德殷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上海恭之润实业发展有限公司、上海思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思勰投资梧桐一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回避表决。

同意484,914,657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168%;反对403,808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83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02,214,115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6065%;

反对403,808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393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8、《关于监事薪酬计划的议案》

同意1,033,547,426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609%;反对403,808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9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02,214,115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6065%;反对403,808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393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9、《关于使用闲置资金进行投资理财的议案》

同意1,028,894,857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110%;反对5,056,377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89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97,561,546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5.0726%;反对5,056,377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4.9274%;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10、《关于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的议案》

本议案的关联股东陈德军先生及一致行动人陈小英女士、上海德润二实业发展有限公司、上海德殷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上海恭之润实业发展有限公司、上海思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思勰投资梧桐一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回避表决。

同意484,818,057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969%;反对384,108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791%;弃权116,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40%。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02,117,515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5124%;反对384,108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3743%;弃权116,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1133%。

11、《关于增加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

本议案的关联股东浙江菜鸟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回避表决。

同意650,866,584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410%;反对384,108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9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02,233,815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6257%;反对384,108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374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12、《关于对外提供担保的议案》

同意1,033,566,726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628%;反对384,508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7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02,233,415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6253%;反对384,508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3747%;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13、《会计师事务所选聘管理制度》

同意1,033,567,126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629%;反对384,108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7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02,233,815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6257%;反对384,108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374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14、《公司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同意1,033,450,826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516%;反对384,108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71%;弃权116,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12%。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02,117,515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5124%;反对384,108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3743%;弃权116,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1133%。

15、《关于境外子公司转让其参股公司股权、放弃优先购买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本议案的关联股东浙江菜鸟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回避表决。同意650,866,584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410%;反对384,108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9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02,233,815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6257%;反对384,108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374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

2、律师姓名:宋方成律师、陈苗律师

3、结论性意见: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2023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决议

2、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申通快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5月21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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