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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震元: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5-21

证券代码:000705 证券简称:浙江震元 公告编号:2024-034

浙江震元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召开期间无增加、否决或变更议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没有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的时间为:2024年5月20日15:00开始

网络投票的时间为: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4年5月20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5月20日9:15-15:00。

(2)现场会议召开的地点:浙江震元股份有限公司三楼会议室(绍兴市延安东路558号)

(3)会议召开的方式: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董事长吴海明先生

本次会议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2、会议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450人,代表股份116,126,07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4.7554%;其中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15人,代表股份86,469,56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25.8795%,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股东共435人,代表股份29,656,51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8759%。

3、公司董事、监事、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律师列席了本次股东大会。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议案采用现场记名投票表决、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方式,表决结果如下:

1、审议《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审议为全资子公司震元医药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02,160,003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7.9734%;反对13,771,775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1.8593%;弃权194,3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673%。本议案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18,749,429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7.3105%;反对13,771,775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2.0956%;弃权194,3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939%。

2、审议《关于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00,555,703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6.5918%;反对15,500,375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3.3479%;弃权70,0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03%。本议案需特别决议通过,已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17,145,129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2.4067%;反对15,500,375股,占出席会

议的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7.3793%;弃权70,0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140%。

3、逐项审议《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

3.01、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表决结果:同意100,600,303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6.6302%;反对15,381,175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3.2452%;弃权144,6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246%。本议案需特别决议通过,已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17,189,729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2.5431%;反对15,381,175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7.0149%;弃权144,6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420%。

3.02、发行方式及发行时间

表决结果:同意100,527,703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6.5677%;反对15,332,875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3.2036%;弃权265,5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287%。本议案需特别决议通过,已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其中,同意17,117,129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2.3212%;反对15,332,875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6.8673%;弃权265,500,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8115%。

3.03、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表决结果:同意100,527,703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6.5677%;反对15,533,475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3.3764%;弃权64,9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59%。本议案需特别决议通过,已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17,117,129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

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2.3211%;反对15,533,475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7.4805%;弃权64,9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984%。

3.04、定价基准日、发行价格与定价原则

表决结果:同意100,527,703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6.5677%;反对15,539,575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3.3816%;弃权58,8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07%。本议案需特别决议通过,已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股东表决情况为:中小投资者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17,117,129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2.3211%;反对15,539,575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7.4991%;弃权58,8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797%。

3.05、发行数量

表决结果:同意100,547,703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6.5849%;反对15,451,175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3.3055%;弃权127,2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096%。本议案需特别决议通过,已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17,137,129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2.3823%;反对15,451,175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7.2289%;弃权127,2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888%。

3.06、限售期

表决结果:同意100,547,703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6.5849%;反对15,514,875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3.3604%;弃权63,5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47%。本议案需特别决议通过,已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17,137,129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2.3823%;反对15,514,875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7.4236%;弃权63,5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941%。

3.07、募集资金金额及用途

表决结果:同意100,678,503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6.6976%;反对15,291,375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3.1679%;弃权156,2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345%。本议案需特别决议通过,已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17,267,929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2.7821%;反对15,291,375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6.7405%;弃权156,2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774%。

3.08、上市地点

表决结果:同意100,728,503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6.7406%;反对15,285,775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3.1631%;弃权111,8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963%。本议案需特别决议通过,已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17,317,929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2.9349%;反对15,285,775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6.7233%;弃权111,8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418%。

3.09、滚存未分配利润安排

表决结果:同意100,723,403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6.7362%;反对15,240,575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3.1242%;弃权162,1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396%。本议案需特别决议通过,已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17,312,829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2.9193%;反对15,240,575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6.5852%;弃权162,1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955%。

3.10、本次发行决议的有效期

表决结果:同意100,571,203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6.6052%;反对15,403,175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3.2642%;弃权151,7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306%。本议案需特别决议通过,已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17,160,629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2.4541%;反对15,403,175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7.0822%;弃权151,7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637%。

4、审议《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00,585,603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6.6176%;反对15,457,875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3.3113%;弃权82,6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711%。本议案需特别决议通过,已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17,175,029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2.4981%;反对15,457,875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7.2494%;弃权82,6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525%。

5、审议《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00,585,603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6.6175%;反对15,442,975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3.2985%;弃权97,5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840%。本议案需特别决议通过,已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17,175,029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2.4981%;反对15,442,975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7.2038%;弃权97,5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981%。

6、审议《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00,612,203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6.6405%;反对15,443,875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3.2992%;弃权70,0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03%。本议案需特别决议通过,已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17,201,629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2.5794%;反对15,443,875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7.2066%;弃权70,0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140%。

7、审议《关于公司无需编制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00,607,403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6.6364%;反对15,397,875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3.2596%;弃权120,8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040%。本议案需特别决议通过,已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17,196,829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2.5648%;反对15,397,875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7.0660%;弃权120,8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692%。

8、审议《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采取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事项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00,585,603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6.6176%;反对15,355,375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3.2230%;弃权185,1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594%。

本议案需特别决议通过,已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其中,中小投资者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17,175,029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2.4981%;反对15,355,375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6.9361%;弃权185,1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658%。

9、审议《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4-2026 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100,899,703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6.8881%;反对14,464,475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4558%;弃权761,9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561%。本议案需特别决议通过,已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17,489,129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3.4582%;反对14,464,475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4.2129%;弃权761,9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289%。10、审议《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00,515,603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6.5573%;反对15,436,975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3.2933%;弃权173,5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494%。本议案需特别决议通过,已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17,105,029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2.2842%;反对15,436,975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7.1855%;弃权173,5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303%。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的李波、张灵芝两名律师出具以下结论性意见: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

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表决程序等,均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经与会相关人员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2.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关于浙江震元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浙江震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5月20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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