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海汽运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海南海汽运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通知和材料于2024年5月15日以电子邮件向全体监事发出,会议于2024年5月20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监事会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经全体监事审议并通过本次会议提交的议案,形成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审议更换本次交易的备考审阅机构与本次交易相关的备考审阅报告的议案》
鉴于海南海汽运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以下简称“本次交易”)的原备考审阅机构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被暂停从事证券服务业务6个月,为本次交易需要,公司新聘任了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本次交易的备考审阅机构。
就公司本次交易,以2023年11月30日为基准日,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海南海汽运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备考合并财务报表审阅报告》(中汇会阅〔2024〕7352号,以下简称“备考审阅报告”)。
上述备考审阅报告具体内容将与本次监事会决议公告同日于上海证
券交易所网站等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平台予以披露。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0票回避
二、审议通过《关于审议〈海南海汽运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海南海汽运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及其摘要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更新编制,将与公司本次监事会决议公告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平台予以披露。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0票回避
三、审议通过《关于审议本次交易摊薄即期回报风险提示及填补措施的议案》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3〕110号)以及《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证监会公告〔2015〕31号)等相关规定,公司监事会就本次交易是否摊薄即期回报事项进行了认真分析。
公司关于本次交易对即期回报摊薄的影响情况预计和分析及防范和填补即期回报被摊薄措施以及相关承诺主体出具的承诺和说明详见《关于本次重组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提示及采取填补措施的公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0票回避
特此公告。
海南海汽运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2024年5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