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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康药业: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5-21

证券代码:300878 证券简称:维康药业 公告编号:2024-048

浙江维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维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于2024年5月20日在浙江省丽水经济开发区遂松路2号二楼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会议于2024年5月20日在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第四届董事会成员后,董事会根据《公司章程》之规定,经全体董事同意豁免会议通知时间要求,现场发出会议通知。公司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董事7人,会议推举刘洋先生为主持人。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决议内容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同意选举刘洋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下设战略决策委员会、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各委员会具体组成如下: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战略决策委员会:刘洋(主任委员、召集人)、孔晓霞、郝岚;审计委员会:刘江峰(主任委员、召集人)、武滨、吴建明;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武滨(主任委员、召集人)、刘江峰、朱婷;提名委员会:郝岚(主任委员、召集人)、武滨、孔晓霞。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

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同意聘任刘洋先生担任公司总经理,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同意聘任孔晓霞女士、丁京伟先生、张章奇先生、刘东女士担任公司副总经理,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同意聘任朱婷女士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六)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

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同意聘任王静女士担任公司财务总监,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七)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经总经理刘洋先生提名,同意聘任王思女士担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1、浙江维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维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5月21日

附件:相关人员简历刘洋先生:1991年7月出生,中国国籍,硕士。2014年10月至2023年6月担任普里戈拉集团项目管理;2023年6月至2024年5月担任维康药业董事长助理;2024年5月至今担任维康药业董事长、总经理。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刘洋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刘洋先生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刘忠良先生系父子关系,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刘忠姣系刘忠良妹妹,公司副总经理刘东系刘忠良、刘忠姣哥哥的女儿。刘洋先生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及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吴建明先生:1966年11月出生,中国国籍,本科学历,高级工程师。1990年10月至2000年3月担任浙江省浙南制药厂技术员、车间主任、技术部经理;2000年4月至2003年5月担任浙江瑞新药业有限公司(原浙江省浙南制药厂)质量部经理;2003年6月至2011年1月担任维康有限生产部经理、质量部经理、副总经理;2011年2月至2016年12月担任浙江富来森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17年1月至2018年3月担任维康药业董事长助理;2020年11月至2021年7月担任浙江维康中药有限公司执行董事;2018年3月至2024年5月担任维康药业副总经理;2021年5月至今担任维康药业董事。

截至本公告之日,吴建明先生通过丽水顺泽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股份394,880股。吴建明先生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孔晓霞女士:1982年9月出生,中国国籍,硕士学历。2005年1月至2015年3月担任维康有限招商部华东经理、OTC事业部经理;2015年3月至2021年5月担任维康药业副总经理;2018年10月至2021年2月担任杭州维康中医诊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2018年10月至今担任浙江维康大药房有限公司执行董事;2022年12月至今担任浙江维康医药商业有限公司执行董事;2021年5月至2024年5月担任维康药业董事、总经理,2024年5月至今担任维康药业董事、副总经理。

截至本公告之日,孔晓霞女士直接持有公司股份888,484股。孔晓霞女士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朱婷女士:1989年6月出生,中国国籍,本科学历,执业药师,工程师。2011年1月至2015年3月担任维康有限QC、研发人员;2015年4月至2022年12月担任维康药业研发人员、行政主管、行政部副经理、行政部经理;2023年1月至今担任维康药业行政总监;2020年11月至今担任维康中药监事;2021年3月至今担任浙江维康医药商业有限公司监事;2021年5月至今担任维康药业董事、董事会秘书。曾先后荣获“丽水市138人才工程第二层次”、“丽水市第三届绿谷新秀”等荣誉。

截至本公告之日,朱婷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朱婷女士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刘江峰先生:1979年9月出生,中国国籍,本科学历,注册会计师。2001年7月至2007年6月担任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高级项目经理;

2007年7月至2012年2月担任浙江天顾税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副所长;2012年3月至2013年4月担任浙江佳信税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副所长;2013年5月至2017年12月担任浙江汇联税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所长;2013年3月至今担任浙江汇联税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经理;2016年12月至2022年12月担任浙江洁美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8年1月至今担任浙江五联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所长;2021年5月至今担任维康药业独立董事。

截至本公告之日,刘江峰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刘江峰先生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郝岚女士:1968年2月出生,中国国籍,本科学历。1990年7月至2001年3月担任淮北日报社编辑;2001年3月至2005年7月担任中国药店杂志社编辑部主任;2005年7月至今担任中国药店杂志社常务副主编;2015年12月至2021年12月担任漱玉平民大药房连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1年12月至今担任贵州一树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1年5月至今担任维康药业独立董事。

截至本公告之日,郝岚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郝岚女士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武滨先生:1960年6月出生,中国国籍,研究生学历,注册高级咨询师,高级经济师,执业药师。历任山西省医药公司企业管理科副科长,山西省医药管理局商业处副处长,山西省药材公司副经理,山西省医药集团有限公司经济运行部部长、总经理助理;中国医药商业协会常务副会长。2020年8月至今担任中

国医药企业管理协会专家委员会委员。2017年3月至2023年1月任广誉远中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3年4月至2024年5月任山西振东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现担任老百姓大药房连锁股份有限公司、亚宝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科源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哈药集团人民同泰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德展大健康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2年10月至今担任维康药业独立董事。

截至本公告之日,武滨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武滨先生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丁京伟先生:1974年10月出生,中国国籍,本科学历,高级工程师、执业药师。1994年6月至2003年7月担任浙江省处州制药厂技术员、主管;2003年7月至2005年6月担任浙江康恩贝中药有限公司制造一部经理;2005年6月至2015年3月担任维康有限车间主任、生产部经理、生产总监兼生产部经理;2015年3月至2020年9月担任维康药业生产总监兼生产部经理;2020年10月至2021年5月担任维康药业生产总监;2021年5月至今担任维康药业副总经理。

截至本公告之日,丁京伟先生通过丽水顺泽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股份296,161股。丁京伟先生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条所规定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张章奇先生:1984年10月出生,中国国籍,本科学历。2007年7月至2022年9月历任维康药业招商经理、OTC部副经理、OTC部负责人、OTC部经理、OTC事业部副总经理、OTC事业部总经理,2022年9月至今担任维康药业副总经理。

截至本公告日,张章奇先生通过丽水顺泽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股份197,442股。张章奇先生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条所规定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刘东女士:1990年4月出生,中国国籍,专科学历。2011年1月至2012年12月担任浙江维康医药商业有限公司采购员;2009年8月至2022年8月担任杭州顺泽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执行董事;2022年8月至今担任杭州顺泽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经理;2014年6月至2016年4月担任维康药业采购员;2016年5月至2018年12月担任维康商业采购部主管;2019年1月至2020年11月担任维康商业采购部经理;2020年12月至2022年3月担任维康药业物控部经理;2022年4月至2022年12月担任浙江维康医药零售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23年1月至今担任浙江维康医药零售有限公司执行董事;2024年5月至今担任维康药业副总经理。

截至本公告之日,刘东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刘东女士系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刘忠良、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刘忠姣哥哥的女儿,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刘洋与刘忠良系父子关系。刘东女士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条所规定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王静女士:1987年1月出生,中国国籍,本科学历,助理会计师。2008年9月至2012年6月担任维康有限会计;2012年7月至2014年2月担任浙江精久轴承有限公司主办会计;2014年3月至2015年3月担任维康有限财务主管;2015年3月至2021年5月历任维康药业财务主管、财务部副经理、财务部经理;2021年5月至今担任维康药业财务总监。荣获“丽水市第二批绿谷企业新秀”等荣誉。

截至本公告之日,王静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王静女士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条所规定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王思女士:1991年8月出生,中国国籍,本科学历。2013年6月至2015年3月担任维康有限行政文秘,2015年3月至2016年8月担任维康药业行政文秘,2016年9月至今担任维康药业证券事务代表。

截至本公告之日,王思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王思女士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条所规定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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