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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高环能: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减少注册资本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5-22

山高环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减少注册资本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山高环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8日、2024年5月21日分别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锁期)解锁条件未成就暨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现公司总股本由476,696,361股变更为470,988,309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30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锁期)解锁条件未成就暨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及与本公告同日披露的《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根据《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债权人自接到公司通知之日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45日内,有权凭有效债权文件及相关凭证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担保。债权人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的,不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相关债务将由公司根据原债权文件的约定继续履行。

一、债权申报所需材料

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

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二、债权申报具体方式

1、债权申报登记地点:四川省南充市顺庆区潆华南路一段九号仁和广场写字楼1204号

2、申报时间:2024年5月22日至2024年7月5日之工作日9:30-11: 30、14:00-17:00

3、联系方式:

联系人:潘女士

联系电话:0817-2619999

传真号码:0817-2619999

电子邮箱:ir@ belg.com.cn

特此公告。

山高环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 事 会

2024年5月21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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