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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汽股份:2024-031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5-21

证券代码:301215 证券简称:中汽股份 公告编号:2024-031

中汽研汽车试验场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特别提示

1、 本次股东大会不存在否决议案的情形。

2、 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 召开时间:

(1)2024年5月21日(周二)15:00

(2)网络投票时间:2024年5月21日(周二)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5月21日(周二)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5月21日(周二)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 召开地点:江苏省盐城市大丰区大丰港经济区中汽研汽车试验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会议室

3、 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股东大会在原有现场会议的基础上增设视频接入方式。

4、 召集人:董事会

5、 主持人:董事长张嘉禾先生

6、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中汽研汽车试验场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表15人,代表股份1,018,102,93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76.9890%。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表3人,代表股份991,800,0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75.0000%。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12人,代表股份26,302,93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1.9890%。

(二)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表13人,代表股份76,302,93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5.7700%。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表1人,代表股份50,000,0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3.7810%。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12人,代表股份26,302,93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1.9890%。

(三)通过现场或视频方式出席或列席本次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包括公司的部分董事、全体监事、非独立董事候选人、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等。

三、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对以下议案进行了表决: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1,018,041,23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39%;反对61,7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6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76,241,231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191%;反对61,7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80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1,018,072,83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70%;反对30,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3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76,272,831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606%;反对30,1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394%;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表决情况:同意1,018,072,83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70%;反对30,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3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76,272,831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606%;反对30,1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394%;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 同意1,018,072,83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70%;反对30,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3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76,272,831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606%;反对30,1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394%;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表决情况: 同意1,018,072,83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70%;反对30,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3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76,272,831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606%;反对30,1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394%;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财务预算方案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992,020,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7.4381%;反对30,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30%;弃权26,052,631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2.5589%。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50,220,2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65.8169%;反对30,1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394%;弃权26,052,631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34.1437%。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1,018,072,83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70%;反对30,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3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76,272,831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606%;反对30,1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394%;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992,020,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7.4381%;反对30,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30%;弃权26,052,631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6,052,63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2.5589%。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50,220,2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65.8169%;反对30,1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394%;弃权26,052,631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6,052,631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34.1437%。

表决结果:成荣春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并同时担任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董事及专门委员会委员的任期自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992,020,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7.4381%;反对30,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30%;弃权26,052,631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6,052,63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2.5589%。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50,220,2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

的65.8169%;反对30,1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394%;弃权26,052,631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6,052,631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34.1437%。表决结果:仇大华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任期自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二届监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君合(深圳)律师事务所

(二)见证律师姓名:陈珊珊、郑衍基

(三)结论性意见: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和召集人资格,以及表决程序等事宜,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由此作出的股东大会决议是合法有效的。

五、备查文件

1、中汽研汽车试验场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君合(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中汽研汽车试验场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中汽研汽车试验场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4年5月21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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