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338 证券简称:*ST开元 公告编号:2024-054
开元教育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变更、否决议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没有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3、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结合网络投票方式召开;
4、为尊重中小投资者利益,提高中小投资者对公司股东大会决议事项的参与度,本次股东大会对中小投资者股东进行单独计票。中小投资者股东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一、会议召开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会议通知已于2024年4月30日在巨潮资讯网上以公告的方式发出。
2、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5月21日下午15:30。
3、网络投票时间为: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5月21日上午9:15-9:25,9:30-11:30和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5月21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4、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湖南省长沙市开福区月湖街道匍园路20号聚恒科技园3栋7楼会议室(现场会议的参会方式包括以视频方式远程参加,下同)。
5、会议召开方式:采用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6、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7、主持人:赵君先生。
8、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
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开元教育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会议股东总体情况
(1)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12名,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25,738,000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6.3926%。其中:
参加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9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25,350,600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6.2963%;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3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387,400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0.0962%。
(2)出席会议中小股东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共6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3,688,400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0.9161%。其中:
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3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3,301,000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0.8199%;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共3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387,400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0.0962%。
2、出席会议的其他人员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见证律师等相关人士列席了本次会议。
三、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通过深圳证券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会议以记名投票方式表决通过以下议案:
1、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含网络投票):同意25,413,8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98.7404%;反对324,2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1.2596%;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股东的表决情况为:同意3,364,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1.2103%;反对324,200股,占出席会议
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7897%;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2、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含网络投票):同意25,413,8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98.7404%;反对324,2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1.2596%;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股东的表决情况为:同意3,364,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1.2103%;反对324,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7897%;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3、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表决情况(含网络投票):同意25,413,8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98.7404%;反对324,2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1.2596%;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股东的表决情况为:同意3,364,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1.2103%;反对324,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7897%;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4、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表决情况(含网络投票):同意25,413,8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98.7404%;反对324,2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1.2596%;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股东的表决情况为:同意3,364,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1.2103%;反对324,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7897%;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5、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含网络投票):同意25,413,8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
决权股份数的98.7404%;反对324,2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1.2596%;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0.0000%。其中,中小投资者股东的表决情况为:同意3,364,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1.2103%;反对324,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7897%;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6、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续聘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情况(含网络投票):同意25,413,8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98.7404%;反对324,2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1.2596%;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股东的表决情况为:同意3,364,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1.2103%;反对324,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7897%;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7、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含网络投票):同意25,413,8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98.7404%;反对324,2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1.2596%;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股东的表决情况为:同意3,364,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1.2103%;反对324,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7897%;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8、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
表决情况(含网络投票):同意3,369,2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91.2222%;反对324,2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8.7778%;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股东的表决情况为:同意3,364,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1.2103%;反对324,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7897%;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
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关联股东已回避表决该议案。
9、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公司监事薪酬的议案》
表决情况(含网络投票):同意25,408,8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8.7401%;反对324,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2599%;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股东的表决情况为:同意3,364,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1.2103%;反对324,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7897%;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关联股东已回避表决该议案。10、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财务审计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含网络投票):同意25,413,8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98.7404%;反对324,2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1.2596%;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股东的表决情况为:同意3,364,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1.2103%;反对324,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7897%;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11、审议通过《关于计提商誉减值准备的议案》
表决情况(含网络投票):同意25,413,8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98.7404%;反对324,2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1.2596%;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股东的表决情况为:同意3,364,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1.2103%;反对324,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7897%;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12、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的议案》
表决情况(含网络投票):同意25,413,8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98.7404%;反对324,2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
数的1.2596%;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0.0000%。其中,中小投资者股东的表决情况为:同意3,364,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1.2103%;反对324,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7897%;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13、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议案》
表决情况(含网络投票):同意25,413,8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98.7404%;反对324,2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1.2596%;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股东的表决情况为:同意3,364,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1.2103%;反对324,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7897%;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14、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注册地址、修订<公司章程>及公司治理相关制度的议案》
14.01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情况(含网络投票):同意25,413,8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98.7404%;反对324,2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1.2596%;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股东的表决情况为:同意3,364,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1.2103%;反对324,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7897%;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此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14.02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含网络投票):同意25,413,8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98.7404%;反对324,2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1.2596%;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股东的表决情况为:同意3,364,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1.2103%;反对324,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7897%;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14.03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对外投资管理办法>的议案》
表决情况(含网络投票):同意25,413,8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98.7404%;反对324,2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1.2596%;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股东的表决情况为:同意3,364,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1.2103%;反对324,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7897%;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14.04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情况(含网络投票):同意25,413,8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98.7404%;反对324,2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1.2596%;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股东的表决情况为:同意3,364,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1.2103%;反对324,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7897%;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此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14.05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情况(含网络投票):同意25,413,8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98.7404%;反对324,2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1.2596%;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股东的表决情况为:同意3,364,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1.2103%;反对324,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7897%;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
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此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14.06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情况(含网络投票):同意25,413,8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98.7404%;反对324,2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1.2596%;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股东的表决情况为:同意3,364,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1.2103%;反对324,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7897%;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此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14.07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议案》
表决情况(含网络投票):同意25,413,8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98.7404%;反对324,2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1.2596%;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股东的表决情况为:同意3,364,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1.2103%;反对324,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7897%;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14.08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累积投票实施细则>的议案》
表决情况(含网络投票):同意25,413,8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98.7404%;反对324,2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1.2596%;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股东的表决情况为:同意3,364,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1.2103%;反对324,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7897%;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14.09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含网络投票):同意25,413,8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98.7404%;反对324,2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1.2596%;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0.0000%。其中,中小投资者股东的表决情况为:同意3,364,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1.2103%;反对324,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7897%;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14.10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的议案》
表决情况(含网络投票):同意25,413,8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98.7404%;反对324,2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1.2596%;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股东的表决情况为:同意3,364,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1.2103%;反对324,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7897%;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14.11 审议通过《关于制定<会计师事务所聘任制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含网络投票):同意25,413,8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98.7404%;反对324,2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1.2596%;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股东的表决情况为:同意3,364,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1.2103%;反对324,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7897%;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15、审议通过《关于关联方向公司提供财务资助展期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情况(含网络投票):同意25,413,8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98.7404%;反对324,2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1.2596%;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股东的表决情况为:同意3,364,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
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1.2103%;反对324,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7897%;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16、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接受关联方财务资助展期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情况(含网络投票):同意7,879,2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96.0480%;反对324,2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3.952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股东的表决情况为:同意3,364,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1.2103%;反对324,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7897%;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关联股东已回避表决该议案。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由北京观韬中茂(上海)律师事务所魏云律师、周紫璇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了《北京观韬中茂(上海)律师事务所关于开元教育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其结论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对议案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开元教育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观韬中茂(上海)律师事务所关于开元教育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开元教育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5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