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贝因美: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及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5-22

贝因美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及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贝因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5月21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和《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公司原董事会秘书李志容女士任期已届满,李志容女士任职期间勤勉尽责,在公司规范运作、信息披露、资本运作等方面发挥了积极的作用,履行了董事会秘书的应尽职责。任期届满后,李志容女士不再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仍在公司任职。截至本公告日,李志容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亦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公司董事会对李志容女士任职期间所做的工作表示衷心的感谢!

根据《公司章程》及相关规范性法律文件的规定,经公司董事长提名并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的审核,公司董事会决定聘任金志强先生(简历详见附件)为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自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九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黄鹂女士(简历详见附件)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协助董事会秘书履行职责,任期自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九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公司董事会秘书及证券事务代表的联系方式如下:

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
电话0571-280389590571-28038959
传真0571-280770450571-28077045
电子邮箱security@beingmate.comsecurity@beingmate.com
联系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伟业路1号10幢贝因美大厦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伟业路1号10幢贝因美大厦

特此公告。

贝因美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4年5月22日

附件:

1、董事会秘书简历

金志强,男,1968年出生,本科学历,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2009年10月加入贝因美后历任总经办、战略发展部、工程建设项目部、董监事会办公室、合规部负责人,以及董事会秘书、副总经理等职务。现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兼任呼伦贝尔昱嘉乳业有限公司董事长、杭州合珥美网络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吉林贝因美乳业有限公司董事、贝因美(杭州)婴童食品营销有限公司董事。金志强于2014年7月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董事会秘书任职资格要求。

金志强与公司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金志强未持有公司股份。金志强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未受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行政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公司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失信被执行人目录查询,金志强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2、证券事务代表简历

黄鹂,女,1989年出生,研究生学历,经济师职称,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黄鹂曾任杭州中亚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助理。2019年10月加入贝因美后历任公司证券事务经理、证券事务代表。黄鹂女士于2017年12月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黄鹂女士未持有本公司股票,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受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或深圳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调查的情况。亦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公司法》《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证券事务代表的情形。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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