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贝因美:关于董事会换届完成及选举公司董事长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5-22

证券代码:002570 证券简称:贝因美 公告编号:2024-063

贝因美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会换届完成及选举公司董事长的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贝因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年5月21日召开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关于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选举产生了公司第九届独立董事和非独立董事。同日公司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选举公司董事长、选举董事会第九届专门委员会委员等议案。公司董事会顺利完成了换届选举,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第九届董事会组成情况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由8名董事组成,其中,非独立董事5名,独立董事3名,具体成员如下:

非独立董事:谢宏、陈玉泉、李晓京、金志强、燕道宣

独立董事:俞春萍、胡军辉、黄恺

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任期自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三年。上述人员简历详见附件。

二、各专门委员会委员

1、审计委员会(3人):俞春萍、胡军辉、李晓京。其中,俞春萍为主任委员;

2、提名委员会(3人):胡军辉、黄恺、谢宏。其中,胡军辉为主任委员;

3、薪酬与考核委员会(3人):胡军辉、俞春萍、金志强。其中,胡军辉为

主任委员;

4、战略委员会(7人):谢宏、俞春萍、胡军辉、黄恺、陈玉泉、金志强、燕道宣。其中,谢宏为主任委员。

上述委员会委员任期自本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九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为止。

三、董事长选举情况

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董事会全体董事一致同意选举谢宏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长。

四、备查文件

1、第九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贝因美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4年5月22日

附件:

(1)谢宏,男,1965年出生,双学士学位,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92年创建贝因美,本公司创始人。现任本公司董事长、总经理。杭州金色未来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执行董事、贝因美控股(国际)有限公司董事、深圳必美德投资控股有限公司监事、智慧云饮有限公司监事、浙江美食新零售有限公司监事、伊贝智能(杭州)营养科技有限公司监事。

除上述关系外,谢宏为公司控股股东贝因美集团有限公司之控股股东,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谢宏通过贝因美集团有限公司间接持有公司180,629,471股股份。2021年9月27日,公司谢宏先生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下发的《关于对贝因美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当事人给予通报批评处分的决定》。2021年1月16日,公司披露《2020 年度业绩预告》,预计2020年度扭亏为盈,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5,400万元至8,000万元。4月13日,公司披露《2020年度业绩快报暨业绩预告修正公告》,修正预计2020年度净利润为-32,768.12万元。4月30日,公司披露《2020年年度报告》显示,2020年度经审计净利润为-32,427.99万元。公司《2020年度业绩预告》预计净利润与实际经审计净利润相比差异较大、盈亏性质发生变化且未在规定期限内及时修正。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谢宏未能恪尽职守、履行诚信勤勉义务,违反了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2020 年修订)》第1.4条、第2.2条、第3.1.5条和《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 年修订)》第 5.3.12 条的规定,对公司上述违规行为负有重要责任。鉴于上述违规事实及情节,依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修订)》第16.2条、第16.3条以及深交所《上市公司纪律处分实施标准(试行)》第十四条的规定,经深交所纪律处分委员会审议通过,对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谢宏给予通报批评的处分,并记入上市公司诚信档案。除前述外,谢宏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公司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失信被执行人目录查询,谢宏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2)李晓京,男,1979年出生,北京林业大学博士,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现任公司董事,贝因美(杭州)食品研究院有限公司副院长,北京源

璟生态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经理,北海宁神沉香产业发展有限公司监事、广西妈咪贝贝妇产科医院有限责任公司董事、广西全安圣企业管理有限公司董事。李晓京与公司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李晓京未持有公司股份。李晓京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未受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行政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公司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失信被执行人目录查询,李晓京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3)陈玉泉,男,1965年出生,本科学历,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公司董事。2011年至今,任浙江信达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现名:华建国际实业(深圳)有限公司杭州分公司)总经理,自2012年起同时兼任宁波信达华建投资有限公司总经理。除上述关系外,陈玉泉与公司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陈玉泉未持有公司股份。陈玉泉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未受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行政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失信被执行人目录查询,陈玉泉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4)金志强,男,1968年出生,本科学历,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2009年10月加入贝因美后历任总经办、战略发展部、工程建设项目部、董监事会办公室、合规部负责人,以及董事会秘书、副总经理等职务。现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呼伦贝尔昱嘉乳业有限公司董事长、杭州合珥美网络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吉林贝因美乳业有限公司董事、贝因美(杭州)婴童食品营销有限公司董事。

金志强与公司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金志强未持有公司

股份。金志强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未受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行政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公司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失信被执行人目录查询,金志强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5)燕道宣,男,1978年出生,本科学历,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自2021年11月起任宁波维也利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现任公司董事。

燕道宣与公司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燕道宣未持有公司股份。燕道宣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未受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行政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公司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失信被执行人目录查询,燕道宣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6)俞春萍,女,1965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江西财经大学会计学学士,高级会计师。1993 年至今在浙江财经大学审计处工作,现任公司独立董事,兼任浙江稠州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外部监事,鲜美来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俞春萍未持有公司股份。俞春萍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俞春萍已取得中国证监会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俞春萍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未受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行政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公司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失信被执行人目录查询,俞春萍女士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7)胡军辉,男,1975年2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上海财经大学博士。现任公司独立董事,浙江财经大学中国金融研究院硕士生导师、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教授,兼任浙江省机构编制研究会理事、杭州市上城区金融办企业金融顾问、浙江省高等学校金融学类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浙江凯瑞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胡军辉未持有公司股份。胡军辉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胡军辉已取得中国证监会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胡军辉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未受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行政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公司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失信被执行人目录查询,胡军辉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8)黄恺,男,1979年10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华东政法大学法学学士。现任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合伙人、专职律师,公司独立董事,兼任浙江嘉化能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黄恺未持有公司股份。黄恺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黄恺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未受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行政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公司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失信被执行人目录查询,黄恺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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