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艾录包装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艾录转债”调整转股价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债券代码:123229 债券简称:艾录转债
2、本次调整前转股价格:10.15元/股
3、本次调整后转股价格:10.10元/股
4、本次调整转股价格生效日期:2024年5月30日
一、关于“艾录转债”转股价格调整的相关规定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上海艾录包装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928号)批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上海艾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0月23日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向社会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5,000,000张,每张面值人民币10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500,000,000.00元。经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同意,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可转债”)于2023年11月20日在深交所上市交易,债券简称“艾录转债”,债券代码“123229”。
根据《上海艾录包装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中“转股价格的调整方式及计算方式”条款的规定:
当公司发生派送红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不包括因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而增加的股本)、配股以及派发现金股利等情况时,公司将按上述条件出现的先后顺序,依次对转股价格进行累积调整,具体调整办法如下:
在本次发行之后,当公司发生派送股票股利、转增股本、增发新股(不包括因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而增加的股本)、配股以及派发现金股利等情况时,将按下述公式对转股价格进行调整(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最后一位四舍五入):
派送股票股利或转增股本:P1=P0/(1+n);
增发新股或配股:P1 =(P0+A×k)/(1+k);
上述两项同时进行:P1 =(P0+A×k)/(1+n+k);
派发现金股利:P1= P0-D;
上述三项同时进行:P1 =(P0-D+A×k)/(1+n+k)。
其中:P0为调整前转股价格,n为派送股票股利率或转增股本率,k为增发新股率或配股率,A为增发新股价或配股价,D为每股派送现金股利,P1为调整后转股价格。
当公司出现上述股份和/或股东权益变化时,将依次进行转股价格调整,并在符合条件的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并于公告中载明转股价格调整日、调整办法及暂停转股期间(如需)。当转股价格调整日为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转股申请日或之后,且在转换股份登记日之前,则该持有人的转股申请按公司调整后的转股价格执行。
当公司可能发生股份回购、合并、分立或任何其他情形使公司股份类别、数量和/或股东权益发生变化从而可能影响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的债权利益或转股衍生权益时,公司将视具体情况按照公平、公正、公允的原则以及充分保护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权益的原则调整转股价格。有关转股价格调整内容及操作办法将依据当时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证券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来制订。
二、关于“艾录转债” 转股价格调整及结果
公司于2024年5月8日召开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公司2023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400,394,456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499996元(含税),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3年年度
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24-039)。
根据《募集说明书》及中国证监会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的有关规定,结合本次权益分派实施情况,“艾录转债”的转股价格将作相应调整,调整前“艾录转债”转股价格为10.15元/股,调整后转股价格为10.10元/股,计算过程如下:
(10.15-0.0499996)/1=10.10(元/股)
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2024年5月30日(除权除息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上海艾录包装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4年5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