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飞凯材料:关于公司财务总监辞职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5-21

上海飞凯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财务总监辞职的公告

上海飞凯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副总经理兼财务总监李晓晟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因公司内部岗位调动,李晓晟先生决定辞去公司财务总监职务。辞职后,李晓晟先生仍在公司担任副总经理职务,并将按照公司安排另行任用。

李晓晟先生担任财务总监职务的原定任期为2023年4月20日至2026年4月19日。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李晓晟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票55,69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1%(公司对外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目前处于转股期内,本公告中所述公司“总股本”以2024年5月20日收市后公司总股本剔除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数量后的股份总数526,679,783股为依据计算,下同);持有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45,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1%,该部分股份后续将继续按照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的规定进行处理。李晓晟先生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其股份变动将继续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李晓晟先生的辞职报告自送达公司董事会之日起生效,公司将按照法定程序尽快完成财务总监的聘任工作。公司及董事会对李晓晟先生任职财务总监期间为公司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特此公告。

上海飞凯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5月21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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