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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澄星:关于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问询函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5-22

江苏澄星磷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问询函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江苏澄星磷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5月21日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下发的《关于江苏澄星磷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江阴工厂停产事项的问询函》(上证公函【2024】0615号)(以下简称“《问询函》”),具体内容如下:

“江苏澄星磷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5月21日,你公司披露公告称,公司江阴工厂磷酸产线于2024年5月20日起临时停产检修。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13.1.1条的规定,就有关事项要求如下。

1.关于江阴工厂停产情况。根据公告,江阴工厂安全生产许可证于2024年5月19日届满到期,公司已提出换证申请,目前尚处在审批过程,江阴工厂自2024年5月20日起临时停产检修,将对公司全年经营业绩有一定的影响。请公司:(1)补充披露江阴工厂临时停产的具体原因,公司生产是否符合主管部门关于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等方面要求;(2)补充披露目前办理相关生产许可证审批的具体进展,是否存在实质障碍,并结合停产情况充分提示相关不确定性风险。

2.关于停产对公司经营业绩的影响。根据公告,江阴工厂2023年实现营业收入87,904.53万元,占全年的28.35%。请公司:(1)补充披露为应对江阴工厂停产,公司采取的保障生产经营的相关具体措施;(2)评估并补充披露江阴工厂停产事项可能对公司收入、利润等财务数据生产的具体影响;(3)补充披露江阴工厂停产事项是否对上市公司其他业务生产线持续经营产生不利影响;(4)就江阴工厂停产相关进展事项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保证所披露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并充分揭示风险,保障投资者知情权。

请你公司收到问询函后立刻披露,并在5个交易日内针对上述问题书面回复

我部,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

对于《问询函》所涉问题,公司高度重视,将按照《问询函》的要求尽快落实相关工作,并就上述事项予以回复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特此公告。

江苏澄星磷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5月22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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