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宏力达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
会议材料
(股票简称:宏力达 股票代码:688330)
2024年5月
目 录
目 录 ...... 1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 2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 4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议案 ...... 5
议案一:关于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 ...... 5
议案二:关于公司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 6
议案三:关于公司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 7
议案四:关于公司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 8
议案五:关于公司2023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 9
议案六:关于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 11
议案七: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 12
议案八: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 13
议案九: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 14
议案十:关于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 ...... 15
议案十一: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 16
议案十二:关于修订《现金分红和股份回购制度》的议案 ...... 17
议案十三:关于续聘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 18
附件一:《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 19
附件二:《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 25
附件三:《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 29
上海宏力达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召开时间:2024年5月31日(星期五)14:30召开地点:上海市长宁区延安西路2588号上海千禧海鸥大酒店二楼海纳厅召开方式:现场结合网络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4年5月31日至2024年5月31日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召集人:董事会主持人:董事长章辉先生参会人员: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股东或其授权代表、公司董事、监事、董事会秘书、见证律师出席会议,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
会议议程:
一、主持人宣布会议开始;
二、介绍到会董事、监事、董事会秘书及列席会议的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见证律师以及其他人员;
三、介绍会议规则及会议须知;
四、与会股东审议以下议案:
序号 | 议案名称 |
非累积投票议案 | |
1 | 《关于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 |
2 | 《关于公司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
3 | 《关于公司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
4 | 《关于公司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
5 | 《关于公司2023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
6 | 《关于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
7 |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
8 | 《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
9 | 《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
10 | 《关于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 |
11 | 《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
12 | 《关于修订<现金分红和股份回购制度>的议案》 |
13 | 《关于续聘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
五、股东发言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回答股东提问;
六、报告现场出席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人数及其代表的有表决权股份数量;
七、推选本次会议计票人、监票人;
八、现场投票表决;
九、统计表决结果;
十、主持人宣布表决结果;
十一、见证律师宣读法律意见书;
十二、签署股东大会会议决议及会议记录;
十三、主持人宣布会议结束。
上海宏力达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须知为维护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保障股东在本次股东大会期间依法行使权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特制定本会议须知:
一、公司董事会秘书负责本次股东大会的议程安排和会务工作,出席会议人员应当听从公司工作人员安排,共同维护好会议秩序。
二、为保证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除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者股东代理人、董事、监事、董事会秘书、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见证律师、本次会议议程有关人员及会务工作人员以外,公司有权拒绝其他人员进入会场。对于影响股东大会秩序和损害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行为,公司将按规定加以制止。
三、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股东代理人应当持身份证原件或者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和证券账户卡等证件按股东大会通知登记时间办理签到手续,在大会主持人宣布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人数及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之前,会议终止登记。未签到登记的股东原则上不能参加本次股东大会。
四、与会股东依法享有发言权、质询权、表决权等各项权利。股东应认真履行法定义务,自觉遵守大会纪律,不得影响大会的正常程序或者会议秩序,不得侵犯其他股东的权益。股东发言主题应与本次股东大会表决事项有关,与本次临时股东大会议题无关或将泄漏公司商业秘密,或有明显损害公司或股东的共同利益的质询,大会主持人或相关人员有权拒绝回答。
五、本次股东大会由两名股东代表、一名监事代表和两名见证律师参加计票、监票,对投票和计票过程进行监督,由主持人公布表决结果。
六、本次股东大会见证律师为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律师。
七、出席会议的所有人员请将手机调至振动或关机,谢绝个人进行录音、拍照及录像。
上海宏力达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议案议案一:关于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根据《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及《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7号——年度报告相关事项》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公司编制了《宏力达2023年年度报告》以及《宏力达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宏力达2023年年度报告》及《宏力达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
本议案已于2024年4月24日分别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审议。
上海宏力达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5月31日
议案二:关于公司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上海宏力达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认真履行股东大会赋予的职责,规范运作,科学决策,推动公司治理水平的提高和公司各项业务的发展,积极有效地发挥了董事会的作用。公司董事会结合2023年工作情况以及公司实际经营情况,编制了《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具体内容详见附件一。本议案已于2024年4月24日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
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审议。
上海宏力达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5月31日
附件一:《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议案三:关于公司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监事会就2023年工作情况编制了《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具体内容详见附件二。本议案已于2024年4月24日经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审议。
上海宏力达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5月31日
附件二:《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议案四:关于公司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2023年公司独立董事严格遵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认真行使法规所赋予的权利,诚实、勤勉、独立地履行职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对公司重大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独立作用。为总结公司独立董事2023年度履行职责的情况,每位独立董事分别作出《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宏力达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龚涛)》《宏力达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文东华)》《宏力达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魏云珠)》《宏力达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陈康华)》。
本议案已于2024年4月24日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
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审议。
上海宏力达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5月31日
议案五:关于公司2023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母公司报表中可供分配利润为人民币1,090,334,314.35元。公司2023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49元(含税)。截至2024年3月31日,公司总股本140,000,000股,其中回购专用账户的股数为658,536股,因此本次拟发放现金红利的股本基数为139,341,464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48,630,170.94元(含税),占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比例为24.99%。
同时,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第八条规定:“上市公司以现金为对价,采用集中竞价方式、要约方式回购股份的,当年已实施的股份回购金额视同现金分红金额,纳入该年度现金分红的相关比例计算。”,2023年度,公司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金额为10,226,711.39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综上,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的总额为58,856,882.33元(含税),占2023年度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比例为30.24%。本次利润分配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账户所持有的公司股份不参与本次利润分配。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发生变动的,拟维持现金分红每股分配金额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宏力达2023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告》(公告编号:
2024-011)。
本议案已于2024年4月24日分别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审议。
上海宏力达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5月31日
议案六:关于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在总结2023年生产经营实际情况下,编制了《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具体内容详见附件三。
本议案已于2024年4月24日分别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审议。
上海宏力达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5月31日
附件三:《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议案七: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对原《公司章程》进行修订,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等相关事项。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上海宏力达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24年5月)》及《宏力达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部分规范运作制度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4-013)。
本议案已于2024年4月24日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
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审议。
上海宏力达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5月31日
议案八: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对原《董事会议事规则》进行修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上海宏力达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2024年5月)》及《宏力达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部分规范运作制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3)。本议案已于2024年4月24日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
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审议。
上海宏力达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5月31日
议案九: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关于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制度改革的意见》《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对原《独立董事工作制度》进行修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上海宏力达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2024年5月)》及《宏力达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部分规范运作制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3)。
本议案已于2024年4月24日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
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审议。
上海宏力达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5月31日
议案十:关于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对原《关联交易管理制度》进行修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上海宏力达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2024年5月)》及《宏力达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部分规范运作制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3)。
本议案已于2024年4月24日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
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审议。
上海宏力达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5月31日
议案十一: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对原《募集资金管理制度》进行修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上海宏力达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2024年5月)》及《宏力达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部分规范运作制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3)。
本议案已于2024年4月24日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
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审议。
上海宏力达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5月31日
议案十二:关于修订《现金分红和股份回购制度》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对原《现金分红和股份回购制度》进行修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上海宏力达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现金分红和股份回购制度(2024年5月)》及《宏力达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部分规范运作制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3)。
本议案已于2024年4月24日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
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审议。
上海宏力达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5月31日
议案十三:关于续聘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公司拟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决定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4年度审计费用(包括财务报告审计费用和内部控制审计费用)并签署相关服务协议等事项。本次续聘审计机构事项自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宏力达关于续聘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4)。
本议案已于2024年4月24日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
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审议。
上海宏力达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5月31日
附件一:《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上海宏力达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2023年上海宏力达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制度的规定,切实履行董事会职责,勤勉尽责地开展各项工作,推动公司持续健康稳定发展。现将公司董事会2023年度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3年度公司总体经营情况
2023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约98,545.52万元,同比下降8.03%;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约19,460.12万元,同比下降38.89%,主要原因系公司主营产品配电网智能设备市场竞争持续加剧,产品价格下降,使公司的收入有所下降,同时公司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和资产减值损失较上年有所增加使得公司利润下降。
2023年,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约19,868.67万元,较上年有较大增长,主要原因系公司加强生产精细化管理,原材料备货减少。
二、2023年度董事会日常工作情况
(一)董事会召开情况及决议情况
2023年度,公司董事会共计召开了7次会议,审议通过了32项议案,董事均严格按照《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以维护股东利益为立足点,认真负责地审议各项议案,勤勉、忠实地履行各项职责。具体审议事项如下:
序号 | 会议届次 | 召开时间 | 议案名称 |
1 | 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 | 2023年4月26日 |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 |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3、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4、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5、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2年度履职报告的议案》; 6、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7、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8、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9、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10、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1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1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13、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14、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15、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 |||
2 | 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 | 2023年6月13日 | 1、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住所、英文名称、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
2、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 |||
3 | 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 | 2023年7月27日 |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半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2、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
4 |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 | 2023年8月28日 |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
5 |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 | 2023年9月6日 | 审议通过《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 |
6 |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 | 2023年9月27日 | 1、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2、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3、审议通过《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4、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5、审议通过《关于独立董事任期届满暨补选独立董事的议案》; 6、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 7、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
7 |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 | 2023年10月26日 |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3、审议通过《关于续租办公楼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
(二)董事会对股东大会决议的执行情况
2023年度,公司共召开3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11项议案。公司董事会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全部议案均获得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董事会严格按照《公司章程》等规定,认真执行股东大会的各项决议,并按照相关规定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股东大会具体审议事项如下:
序号 | 会议届次 | 召开时间 | 议案名称 |
1 | 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 | 2023年5月26日 |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3、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4、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5、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6、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7、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8、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9、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
2 | 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 2023年6月30日 | 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住所、英文名称、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
3 | 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 2023年10月16日 | 审议通过《关于独立董事任期届满暨补选独立董事的议案》。 |
(三)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战略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2023年度,公司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按照各自工作细则的规定,认真履行职责,积极有效提升公司规范运作水平,促进公司健康发展。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共召开6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关于续聘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关于续租办公楼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半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等共计15项议案,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还会同公司独立董事与公司年审会计师就本年度相关审计事项进行了充分沟通;战略委员会共召开4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的议案》《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关于对外投资暨向中腾微网(北京)科技有限公司增资的议案》《关于对外投资暨设立宏力达产业投资(南通)有限公司的议案》等5项议案;提名委员会共召开2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关于独立董事任期届满暨补选独立董事的议案》共计2项议案;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共召开1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共计2项议案。各专门委员会对报告期所审议的事项不存在异议,不存在专门委员会成员缺席会议的情况。
(四)独立董事履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独立董事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对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决策程序进行了审慎监督。公司独立董事充分发挥各自专业优势,在公司内控建设、利润分配、财务管理、董事及高管薪酬、回购股份、关联交易等方面提出了专业建议,并发表了相关独立意见,有效督促公司董事会规范运作、决策有效。
(五)董事会对外信息披露工作开展情况
2023年度,公司董事会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和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确保投资者及时了解公司重大事项。2023年度公司共发布定期报告4份、临时公告43份,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未发现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的情况。
(六)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
2023年,公司通过专线电话、传真、公司邮箱、上证e互动平台等多种渠道主动加强与中小投资者的联系与沟通;采用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股东大会,便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按规范执行公司调研、电话咨询等各类事务,能够确保公开、公平、公正对待所有投资者,切实保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三、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展望
2024年,公司董事会将继续秉持对全体股东负责的原则,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要求,恪尽职守、勤勉诚信地履行董事会的职责,谨慎行使董事会的权限,贯彻落实股东大会决议,积极发挥董事会在公司治理中的核心作用。
在董事会日常工作方面,继续提升公司规范运作和治理水平,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确保信息披露的及时、公平、真实、准确和完整;认真做好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通过多种渠道加强与投资者的联系和沟通,公平对待所有股东,维护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树立公司良好的资本市场形象,为管理层的工作开展创造良好环境。
上海宏力达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5月31日
附件二:《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上海宏力达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23年上海宏力达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认真地履行了监事会职能,积极开展相关工作,对公司依法运作情况、财务状况以及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情况进行监督,维护了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促进了公司的健康、持续发展。现将监事会2023年度主要工作汇报如下: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2023年度,公司监事会共计召开了5次会议,审议通过了18项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召开时间 | 会议届次 | 议案名称 | 决议情况 |
2023年4月26日 | 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 | 1、《关于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 2、《关于公司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3、《关于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4、《关于公司2022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5、《关于公司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6、《关于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7、《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8、《关于公司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9、《关于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 | 通过 |
案》。 | |||
2023年7月27日 | 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 | 1、《关于公司2023年半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 通过 |
2023年8月28日 | 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 | 1、《关于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2、《关于公司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 通过 |
2023年9月27日 |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 | 1、《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2、《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3、《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 | 通过 |
2023年10月26日 |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 | 1、《关于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2、《关于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3、《关于续租办公楼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 通过 |
二、监事会对公司2023年度有关事项的意见
(一)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监事会依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依法列席了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对公司的决策程序和公司董事会、管理层履行职务等情况进行了严格的监督检查,认为公司决策程序合法,并能够依法规范运作。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履行职务时勤勉尽责、廉洁自律,不存在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
(二)检查公司财务情况
监事会对公司的财务制度和财务状况进行了监督和检查,认真审核了公司定期财务报告及相关文件。监事会认为:公司的财务报告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各项规定,真实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在监事会提出审议意见前,未发现参与定期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公司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三)募投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等事项进行了审核,并定期对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进行了监督检查。监事会认为:公司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使用和管理募集资金,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募集资金的使用均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的情形。
(四)公司关联交易情况
监事会对公司报告期内发生的关联交易进行了审议和检查。监事会认为:报告期内公司关联交易按市场公平交易的原则进行,定价合理,没有损害股东和公司的利益;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它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和所有股东利益的行为。
(五)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5号——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严格执行和实施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规范信息传递流程,有效防范内幕信息泄露及利用内幕信息进行交易的行为。经核查,监事会认为: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内幕信息相关人员利用内幕信息或通过他人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
(六)内部控制制度建设和执行情况
监事会对公司内部控制状况进行了认真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依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根据自身行业的特点及企业的实际情况,继续完善了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和规范运行的内部控制环境;公司内部控制体系的建立对公司经营管理的各个环节起到了较好的风险防范和控制作用,保证了经营管理的合法合规与资产安全,确保了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的真实完整,提高了经营效率与效果,促进了公司发展战略的稳步实现。公司根据内部控制体系建设及运作的实际情况,编制了《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报告期内不存在重大缺陷,未有违反相关规定的重大事项发生。
三、监事会2024年度工作计划
2024年,监事会将继续遵照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进一步加强对公司财务状况、重大事项以及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的合法合规性的监督力度,重点关注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确保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合法、合规,募投项目有序推进。监事会将继续加强监事的学习和培训,提高监督意识和监督能力,切实做好监事会的职责,维护公司股东和广大中小投资者的利益,促进公司持续健康发展。
上海宏力达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5月31日
附件三:《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上海宏力达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2023年,公司聘请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年度财务报表的审计机构,对公司2023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23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母公司股东权益变动表以及财务报表附注进行了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及经营业绩情况如下:
一、总体状况
2023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98,545.52万元,比上年同期降低8.03%;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9,460.12万元,比上年同期下降38.89%;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14,948.93万元,比上年同期下降
44.85%。截至2023年12月31日母公司报表中可供分配利润为人民币109,033.43万元。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总资产426,097.01万元,较2022年末增加
2.66%;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362,085.68万元,较2022年末增加2.50%。
2023年度,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9,868.67万元,较2022年有较大增长。
公司近3年的每股收益和净资产收益率等指标变化如下表所示:
主要财务指标 | 2023年 | 2022年 | 本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2021年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1.3908 | 2.2746 | -38.86 | 2.9492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1.3908 | 2.2746 | -38.86 | 2.9492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1.0684 | 1.9363 | -44.82 | 2.4363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5.44 | 9.24 | 减少3.80个百分点 | 13.01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4.18 | 7.87 | 减少3.69个百分点 | 10.75 |
二、资产、负债分析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总资产426,097.01万元,主要为货币资金、交易性金融资产、应收账款(含合同资产)、存货、固定资产、在建工程等;负债总额64,011.33万元,主要为短期借款、应付票据、应付账款和合同负债等。截至2023年末,公司资产负债率为15.02%。2023年末较2022年末变动幅度超过30%的资产负债科目如下表所示:
单位:元
项目名称 | 2023年12月31日 | 2022年12月31日 | 变动比例(%) | 情况说明 |
应收账款 | 995,901,248.30 | 745,592,605.60 | 33.57 | 销售回款减缓 |
其他应收款 | 2,287,092.93 | 3,820,120.76 | -40.13 | 投标保证金及押金减少 |
其他流动资产 | 5,350,894.11 | 2,463,230.62 | 117.23 | 待认证进项税额增加 |
在建工程 | 182,331,663.91 | 133,756,032.61 | 36.32 | 募投项目投入 |
长期待摊费用 | 775,786.11 | 558,034.73 | 39.02 | 装修费用摊销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54,594,938.72 | 36,581,068.67 | 49.24 | 减值准备金计提增加 |
短期借款 | 77,630,838.11 | 229,206,459.52 | -66.13 | 归还借款 |
应付票据 | 73,450,913.49 | 42,786,439.89 | 71.67 | 公司利用应付票据结算增加 |
合同负债 | 198,789,064.11 | 96,730,565.07 | 105.51 | 本期合同预收款增加 |
应交税费 | 58,794,570.41 | 35,022,391.32 | 67.88 | 待缴增值税、所得税增加 |
其他流动负债 | 15,539,860.34 | 11,525,889.05 | 34.83 | 已背书尚未终止确认的应收票据增加 |
三、经营业绩分析
1、收入及成本分析
2023年,随着公司主营产品配电网智能设备市场竞争持续加剧,产品价格下降,使公司的收入有所下降,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98,545.52万元,较2022年下降8.03%。从收入的构成来看,主营业务收入97,997.60万元,占营业收入的99.44%。在主营业务收入中,配电网智能设备的销售额占96.00%。公司分产品的主营业务收入和主营业务成本构成如下:
单位:元
分产品 | 主营业务收入 | 比上年增减(%) | 主营业务成本 | 比上年增减(%) | 毛利率(%) | 比上年增减 |
配电网智能设备 | 940,805,313.19 | -10.48 | 506,570,255.87 | -1.84 | 46.16 | 减少4.73个百分点 |
配电网信息化服务 | 30,879,960.45 | 120.89 | 26,251,790.80 | 129.90 | 14.99 | 减少3.33个百分点 |
其他 | 8,290,771.63 | 252.34 | 7,438,017.88 | 288.06 | 10.29 | 减少8.25个百分点 |
合计 | 979,976,045.27 | -8.18 | 540,260,064.55 | 2.05 | 44.87 | 减少5.53个百分点 |
2、费用及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分析
项目名称 | 本期数(元) | 上年同期数(元) | 变动比例(%) |
销售费用 | 58,621,455.19 | 59,540,978.72 | -1.54 |
管理费用 | 57,427,683.65 | 51,641,771.23 | 11.20 |
财务费用 | -8,714,041.95 | -3,701,112.20 | 不适用 |
研发费用 | 45,359,857.41 | 54,210,673.53 | -16.33 |
信用减值损失 (损失以“-”号填列) | -85,891,485.40 | -40,982,993.77 | 不适用 |
资产减值损失 (损失以“-”号填列) | -38,212,953.99 | -35,613,384.17 | 不适用 |
公司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对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和其他应收款进行减值测试并计提减值准备。2023年度公司新增应收账款增加且部分原有款项账龄变化使坏账损失的计提比例提高,从而使对应的坏账准备计提金额增大。
四、现金流量分析
项目 | 本期数(元) | 上年同期数(元) | 变动比例(%)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98,686,656.27 | -34,437,318.18 | 不适用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67,198,771.58 | 429,148,915.08 | -138.96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269,680,075.07 | -27,072,545.92 | 不适用 |
1、2023年度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9,868.67万元,较上年增加较多,主要系公司加强生产精细化管理,原材料备货减少所致。
2、2023年度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6,719.88万元,较上年减少
138.96%,主要系公司持续利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到期期限不同所致。
3、2023年度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26,968.01万元,较上年减少较多,主要系公司报告期内归还借款所致。
上海宏力达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5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