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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网信通: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减少注册资本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5-23

国网信息通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减少注册资本

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通知债权人的原由

国网信息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5月22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5月2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2024-026号公告。

根据《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二次修订稿)》(以下简称“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第十三章“公司及激励对象发生异动的处理”第二条第二款的规定,本次激励计划授予的激励对象中共有4人调离公司,公司将对其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本次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共计270,000股,回购价格为9.05元/股。本次回购支付总金额244.35万元,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由1,202,029,044股减少至1,201,759,044股,注册资本将由1,202,029,044元减少至1,201,759,044元。

二、需债权人知晓的相关信息

本次回购注销公司部分限制性股票将涉及注册资本减少,根据《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债权人自接到公司通知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者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45日内,均有权凭有效债权文件及相关凭证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担保。债权人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的,不会因此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相关债务将由公司根据原债权文件的约定继续履行。债权人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的,本次回购注销将按法定程序继续实施。公司债权人如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的,应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向公司提出书面要求,并随附有关证明文件。

债权申报所需材料: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债权申报方式如下:

1.申报时间:2024年5月23日至7月6日(现场申报接待时间:工作日9:00-11:30;14:00-17:30)

2.债权申报登记地点:四川省成都市天府新区蜡梓路390号国网信通产业集团西南产业基地

3.联系人:证券管理部

4.联系电话:028-87333131

5.电子邮箱:zqglb@sgitc.com

特此公告。

国网信息通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5月23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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