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985 证券简称:大庆华科 公告编号:2024015
大庆华科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没有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3、议案7为特别决议议案,由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5月22日(星期三)14: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5月22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5月22日9:15--15:00。
2、会议召开地点:大庆市龙凤区兴化北街8号公司办公楼一楼会议室。
3、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王洪涛先生。
6、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7、会议的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会议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3人,代表股份82,323,6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129,639,500股的63.5019%,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2人,代表股份82,320,6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129,639,500股的63.4996%。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1人,代表股份3,0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129,639,500股的0.0023%。
2、中小股东出席会议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1人,代表股份3,0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129,639,500股的0.0023%。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0人,代表股份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129,639,500股的0%。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1人,代表股份3,0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129,639,500股的0.0023%。
(3)公司董事、监事、董事会秘书和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议案采用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审议通过了下列议案:
表决情况如下:
序号 | 议案 | 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表决 结果 | |||
股份数量 (股) | 占有效表决 权比例(%) | 股份数量 (股) | 占有效表决 权比例(%) | 股份数量 (股) | 占有效表决 权比例(%) | ||||
1.00 | 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 82323600 | 82320600 | 99.9964% | 3000 | 0.0036% | 0 | 0.00% | 通过 |
2.00 | 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 82323600 | 82320600 | 99.9964% | 3000 | 0.0036% | 0 | 0.00% | 通过 |
3.00 | 2023年财务决算及2024年财务预算报告 | 82323600 | 82320600 | 99.9964% | 3000 | 0.0036% | 0 | 0.00% | 通过 |
4.00 | 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 82323600 | 82320600 | 99.9964% | 3000 | 0.0036% | 0 | 0.00% | 通过 |
5.00 | 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 82323600 | 82320600 | 99.9964% | 3000 | 0.0036% | 0 | 0.00% | 通过 |
6.00 | 2023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 82323600 | 82320600 | 99.9964% | 3000 | 0.0036% | 0 | 0.00% | 通过 |
7.00 |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 82323600 | 82320600 | 99.9964% | 3000 | 0.0036% | 0 | 0.00% | 通过 |
8.00 | 关于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的议案 | 82323600 | 82320600 | 99.9964% | 3000 | 0.0036% | 0 | 0.00% | 通过 |
注:议案7为特别决议议案,由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其中:出席本次会议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
序号 | 议案 | 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
股份数量 (股) | 占有效表决 权比例(%) | 股份数量 (股) | 占有效表决 权比例(%) | 股份数量 (股) | 占有效表决 权比例(%) | |||
1.00 | 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 3000 | 0 | 0.00% | 3000 | 100.0000% | 0 | 0.00% |
2.00 | 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 3000 | 0 | 0.00% | 3000 | 100.0000% | 0 | 0.00% |
3.00 | 2023年财务决算及2024年财务预算报告 | 3000 | 0 | 0.00% | 3000 | 100.0000% | 0 | 0.00% |
4.00
4.00 | 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 3000 | 0 | 0.00% | 3000 | 100.0000% | 0 | 0.00% |
5.00 | 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 3000 | 0 | 0.00% | 3000 | 100.0000% | 0 | 0.00% |
6.00 | 2023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 3000 | 0 | 0.00% | 3000 | 100.0000% | 0 | 0.00% |
7.00 |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 3000 | 0 | 0.00% | 3000 | 100.0000% | 0 | 0.00% |
8.00 | 关于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的议案 | 3000 | 0 | 0.00% | 3000 | 100.0000% | 0 | 0.00% |
本次股东大会上,公司独立董事王涌先生、李国峰先生、赵云宝先生、潘明先生分别向大会作了《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独立董事的述职报告已于2024年4月27日登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黑龙江司洋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祁艳、王雪
3、结论意见: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及召开程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及召集人的资格、表决方式、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等事项均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及所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大庆华科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黑龙江省司洋律师事务所关于大庆华科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大庆华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5月22日